石大胜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5:50:57 中财网
原标题:石大胜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8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
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3,228,1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
会宝、丁伟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806,8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郭天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79,250

0.43%

IPO前取得:879,250股

于海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42,750

0.27%

IPO前取得:542,750股

郑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1,700

0.25%

IPO前取得:501,700股




吕俊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1,650

0.25%

IPO前取得:501,650股

宋会宝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26,619

0.21%

IPO前取得:426,619股

丁伟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76,150

0.19%

IPO前取得:376,15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郭天明

293,000

0.1446%

2020/12/9~
2020/12/9

45.59-46.50

2020/11/18

于海明

180,900

0.0893%

2020/12/9~
2020/12/9

45.94-47.35

2020/11/18

郑军

167,200

0.0825%

2020/12/9~
2020/12/9

47.35-47.90

2020/11/18

吕俊奇

167,200

0.0825%

2020/12/9~
2020/12/9

45.40-46.58

2020/11/18

宋会宝

142,200

0.0702%

2020/11/16~
2020/12/9

45.82-54.28

2020/7/16

丁伟涛

125,300

0.0618%

2020/8/31~
2020/12/9

40.84-46.50

2020/7/1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郭天明

不超过:
219,800股

不超过:
0.1084%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19,8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于海明

不超过:
135,600股

不超过:
0.066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35,6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郑军

不超过:
125,400股

不超过:
0.061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5,4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吕俊奇

不超过:
125,400股

不超过:
0.0619%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5,4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宋会宝

不超过:
106,600股

不超过:
0.0526%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6,6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丁伟涛

不超过:94,000


不超过:
0.0464%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94,000股

2021/1/20~
2021/7/19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股东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
奇、宋会宝、丁伟涛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发行人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
人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1)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的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
行人老股总数的 25%;(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第 13 个月初
持有发行人老股总数的 25%。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
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
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在发行人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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