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4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 李静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股份披露及相关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 蓉女士、李静岚先生拟在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3,000股(合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84%)。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 女士、李静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 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格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来源 何维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1日 4.51 5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年12月23日 4.35 60,0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年12月25日 4.10 42,3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年12月28日 3.99 86,200 股权激励授予 徐恢川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8日 3.98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吴建军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8日 3.92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张 蓉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8日 3.98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李静岚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3日 4.31 2,4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年12月24日 4.15 123,600 股权激励授予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何 维 合计持有股份 756,000 0.0528 567,000 0.039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113,400 0.0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3,600 0.0317 453,600 0.031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453,600 0.0317 453,600 0.0317 徐恢川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吴建军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张 蓉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李静岚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减持 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减持 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五、备查文件 1、何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2、徐恢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3、吴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4、张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5、李静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