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 : 关于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10:45 中财网
原标题:创新药 : 关于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2月
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场外)广发创新药
ETF
基金简称(场内)创新药(扩位简称:创新药
ETF)
基金主代码
51512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2月
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
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月
4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1月
4日
重要提示: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场内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为
1,000,000份。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或赎回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场内赎回的份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为
1,000,000份。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或赎回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基金申购赎回机构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
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
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
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
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
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
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基金份额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
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
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
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
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若投资人用以申购的部分或全部组合证券或者用以赎回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因被国家有
权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不足额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指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及登记结算
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置;如该情况导致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遭受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代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要求该投资者进行赔偿。



7.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告仅对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等相关资料。

7.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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