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稳健回报6个月混合A : 安信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 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2月 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 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2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2月 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 12月 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 12月 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混合 A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819 01082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0年 12月 22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 6个月。对 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 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 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 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 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 6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当 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若该月份无此对应日期,则调整至该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按原份额的锁定 持有期计算。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6个月的月度对日。 本基金将自 2020年 12月 2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以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时除外。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 放申购等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 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或者 定期定额投资。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 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投资人在最短持有期内提出的 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 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100万元≤ M<500万元 0.04% 500万元≤ 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 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企 业年金养老金产品;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7)养老目标基金;8)职业 年金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500万元 0.40% 500万元≤ M 1000元/笔 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 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基金 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1、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 金的赎回费用。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份额尚在锁定持有期内, 则该基金不能办理转换转出业务。 2、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若转入基金申购 费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若 转入基金申购费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为零。 3、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 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 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 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 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 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 的申请日(T日),并在 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日及之后查 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 10,0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 10,0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 1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如不转 换,系统会将剩余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 1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 1份或减 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 1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如不转换,系统会将 剩余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 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 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 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 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 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相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 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 换。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 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 用不同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 告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1.2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 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 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20年 12月 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 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当法律法规发生 变更时,从其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转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 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 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0年 11月 2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 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稳健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公告。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 务。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 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 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 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2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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