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21:08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12月
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44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1月
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月
4日
定投起始日
2021年
1月
4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
A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10444 010445

2日常申购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
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
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

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
M<500万
0.5%
M≥500万
1000元/笔
对于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
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
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
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
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日常赎回业务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
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
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6、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或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
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
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
间相应顺延至上述因素影响消除的下一工作日。



5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除
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
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
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
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
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
2021年
1月
4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投等相关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
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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