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信息产业股票A : 新增华安证券等为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09:41:0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信息产业股票A : 新增华安证券等为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华安证券等为
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
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
12月
30日起,上述
机构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欢迎广大投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003853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
005885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
  二、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
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1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3、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
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
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
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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