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0:21:14 中财网

原标题: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
出投资决定。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General Elevator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6,004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最终发行股数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情况确定,
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载明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1月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4, 014.6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正文、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电梯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通用原材料和定制原材料,通用原材料是能够
在两种以上电梯型号生产过程中通用的原材料,定制原材料是根据特定电梯单独
订制的原材料。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主机、导轨、变频器和层门装置等。

不考虑安装成本因素,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直接采购成本占到各类电梯生产成本
的90%以上,大部分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也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因此钢材价格的
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公司从而面临因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报告期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走势情况如
下:



数据来源:wind。



2015年钢铁行业持续低位徘徊,钢材价格指数创1997年以来最低水平,2016
年钢材价格受供给侧改革及环保限产等政策影响,钢材价格大幅上涨。根据中国
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7年钢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16年平均钢材综
合价格指数为75.11点,2017年上升至107.61点,增幅为43.26%;2018年钢材
价格小幅上涨,2018年上升至115.92点,增幅为7.72%;2019年钢材价格小幅
下降,2019年下降至108.22点,降幅为6.64%;2020年一季度平均钢材综合价
格指数继续小幅下降,2020年一季度下降至102.32点,降幅为5.46%。若未来
钢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或者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将原材料上行压力及
时传导给下游客户,公司将面临因采购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滑使得经营业绩受
损的风险。


(二)应收款项到期不能及时收回或者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账款原值分别
为18,244.07万元、25,112.33万元和26,158.5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46.78%、52.42%和57.36%,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44%、43.57%
和46.63%,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6%、38.57%和40.96%。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较好,2017年末、2018年末
的应收账款在次年内回款比例分别为59.58%、56.58%。截至2020年7月末,报
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3.75%、71.48%、35.62%和
32.09%,其中2019年末、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部
分项目的付款审批较慢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付款周期延长。


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出现不良情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不顺畅或者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不够,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
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运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经销商的管控及依赖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在经销模式下形成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为39.38%、36.12%和46.03%,经销商销售模式是发行人产品销售的重要方


式之一,若部分优质经销商不能持续与公司开展合作,可能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经销商借助通用电梯的品牌拓展市场、开阔渠道,而且部分经
销商使用了“通用电梯”名称,如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宁夏通用电梯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等。若部分经销商因经营不善、发生重大
安全事故等出现重大负面事件影响到发行人的声誉及市场开拓,也不能排除部分
优质经销商放弃与公司持续开展合作的可能。


(四)产品质量安全及责任事故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电梯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电梯是运载设备的一种,在运载过程中
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对安全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
法规对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等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电梯产品的设计、制
造、安装、维修、改造工作均需遵守相关法规与规范,并取得相应资质。电梯在
交付使用前需由国家相关部门强制检验,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产品质量终身负
责。如果未来公司电梯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是公司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经
过多年的持续投入,公司已依法注册并使用多项与电梯、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相关
的知识产权,公司对上述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的、完全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受到法律
保护,截至目前不存在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尚未解决的纠纷或其他引致公司权
利不确定性的情况。虽然公司现有知识产权经合法程序取得并注册或者备案,同
时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仍可能存在相关第三方认
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的风险,并引致争议或者纠纷。


如发行人拥有的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并引致争议或纠纷,可能会引起客户、供应商等市场参与主体的关注,从而对发
行人的品牌和声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对发行人产
品的选择,由此可能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和获得订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


公司在相关争议或者纠纷中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过错或者主张未获得知识
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临停止使用、放弃相关知识产权、承担经济赔偿
等风险;同时,为应对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公司需付出一定的人力、时间、诉讼
费用等相关成本。这些都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公司业绩和持
续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对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示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的全部内容。


二、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
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2020 年 1 月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或“疫
情”)影响,公司延期复工导致一季度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于2020
年2月17日正式复工,2020年3月开始陆续发货,并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

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均为境内采购,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主
要供应商均已复工,能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所需;在生产方面,由于延期复工,
复工初期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 2020年3月开始产量已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在销售方面,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
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受下游客户延期复工及交通受限的影响,公
司产品的发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有所延后;在手订单方面,2020年3月
末公司在手订单5,636台,较上年末增加392台,公司在手订单充裕。


公司于2019年10月与上海博置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知名
地产公司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337)的合格供应商,并于2020
年5月中标玉林绿地城地块A项目住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在手订
单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现有优质经销商及直销客户的持续合作以
及新客户的不断开拓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1月份及2月份生产与销售影响相对较大,
2020年3月份以来,随着国内新冠肺炎形势的好转,交通限制逐渐消除,供应


商与客户陆续复产复工,经营情况不断改善,公司产供销均已经恢复至正常水平。

管理层评估认为,新冠疫情不会对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二)2020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直销大包项目在2020年一季度无法完成验收取
得质检报告,2020年一季度确认的收入主要为经销项目,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
度收入规模较小及毛利率较低。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3,106.24

5,403.90

-42.5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2.49

371.27

-143.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8.49

305.25

-151.92%



公司2020年1-3月营业收入3,106.24万元,同比减少42.52%;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2.49万元,同比下降143.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8.49万元,同比下降-151.92%。2020年1-3月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出
现亏损。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及行业政
策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下滑系偶发性特殊事项
导致。


(三)2020年1-9月经营情况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
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之“(五)发行人2020年1-9
月经审阅财务数据”。根据公司经审阅的财务报表,公司2020年1-9月的经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8,881.52

27,348.26

5.61%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65.90

3,081.11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47.36

3,003.06

1.48%



注:2020年1-9月经营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881.52万元,同比上升
5.61%;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65.90万元,同比下降0.49%;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47.36万元,同比上升1.48%。


综上,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对
2020年1-9月经营业绩影响相对有限,若后续新冠疫情能继续得到有效控制,预
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
除。根据公司初步测算,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44,586.22万元,较上年
下降2.22%;2020年度净利润预计为6,154.32万元,较上年下降0.97%;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35.79万元,较上年增长2.96%。


上述2020年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三、发行人商标等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及风险分析

(一)我国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戒性赔偿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
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着眼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针
对侵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出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加快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
制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的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我国《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
于恶意侵犯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的,可以按照计算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确定赔偿数额。《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在2019年的法律修改中提高了
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300万的赔偿上限提高至500万。


(二)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

发行人2007年使用的企业名称“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已含“通用”商号,
该商号使用距今已逾10年;发行人的“”商标自2010年3月取得至今已逾10
年,“”商标注册至今亦已超过1年;发行人正在使用的“sge-elevator.com”域
名自2007年取得至今已逾10年;发行人股票自2016年11月8日至2019年8
月13日期间在股转系统挂牌,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公开披露至今已逾
3年。


经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
正在发生的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纠纷。


(三)发行人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并败诉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电
梯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含“通用”商号/商标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均从
未从事此类业务,发行人与该类公司不存在市场竞争关系,因此,发行人将来涉
及知识产权纠纷可能性较小。


根据类似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判决要旨及法律依据,发行人未侵犯其他经营
主体的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不存在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
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的情形,且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具有
恶意,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有关商标使用情况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符合《商标
法》及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即便发行人涉及到类似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其败诉风险较低。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发行人将
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且败诉的可能性较小。


(四)未来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拥有的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若被第三方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并引致争议或纠纷,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如下:

1、对发行人的品牌和声誉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梯行业,经过多年的积累,产品得到了市场
的广泛认可,通用电梯品牌在行业内已具备一定的影响,先后获得中国质量检验
协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颁发的多项荣誉及认可。


发行人品牌建设和市场声誉的决定性因素始终为公司产品质量和综合服务
能力,商号、商标及域名等知识产权作为公司资产载体对品牌建设和市场声誉亦
存在一定的影响。如发行人拥有的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认为侵
犯其知识产权并引致争议或纠纷,可能会引起客户、供应商等市场参与主体的关
注,从而对发行人的品牌和声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和获得订单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拥有的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若被第三方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并引致争议或纠纷,可能对发行人的市场形象和口碑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选择,由此可能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和获
得订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拥有的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若被第三方认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并引致争议或纠纷,发行人可能面临停止使用、放弃相关知识产权、承担经济赔
偿等风险;同时,为应对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公司需付出一定的人力、时间、诉
讼费用等相关成本。这些都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声誉、市场形象主要依赖于优质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的综合
服务能力,虽然未来若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会对发行人的品牌、声誉、市场开拓和
订单获取等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知识产权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必需的资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关系到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政
府主管部门对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均进行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电梯
的制造、安装、改造均需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发行人目前依法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且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并不会因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的纠纷而无法取得相关的资质。


因此,即使发行人发生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纠纷,不会导致发行人
无法获得生产经营必备的资质或已取得的相关资质失效的情形。


2、对发行人以产品质量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市场形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凭借其优质的产品质量已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曾获得中国质量检
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军企业”、“全国产
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颁发的“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
政府采购年会上获评为“2018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电梯服务十强供应商”、“2019
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电梯服务十强供应商”等多项荣誉及认可。由此可见,发行人
在电梯行业获得主管部门和市场认可主要基于电梯本身的产品质量,商号、商标、
域名等知识产权并不是其自身产品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即使发行人发生相关知识产权纠纷,虽然会对发行人的市场形象造成
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鉴于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并不是衡量电梯质量的决
定性因素,在客户以产品质量为首要考虑要素的前提下,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对发
行人的市场形象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对发行人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的招投标文件及业务合同,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从事电梯销售
的经销商以及房地产、建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法人,其具备采购电梯产品的专
业识别和判断能力,发行人与客户的招标文件、业务合同等文件均未对发行人的
商号、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作出任何前提条件或限制性的约定,合同中亦不涉
及任何关于发行人的知识产权纠纷需对业务合作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终止合作
的约定。



发行人所在的电梯行业的交易对象主要为机场、火车站、商业地产或住宅的
开发商等大型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本身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且由于电梯设
备的生产需要特定的生产资质,即便有关机关要求发行人停止使用并更换商号、
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对于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亦有限。


因此,即使发行人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会导致发行人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合
作或对正在履行的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4、赔偿责任对发行人的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相对有限

(1)如发生不涉及赔偿或罚款的行政诉讼

如发行人发生商标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且诉讼结果与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一致,发行人作为第三人并不涉及任何赔偿和罚款,则不会对发行人的业绩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如发行人被要求承担停止使用并更换商标的责任,鉴于发行人在正常的生产
经营过程中存在将主要使用商标由商标更换为商标的情形,从经营业
绩上看并未造成不利影响,且电梯作为国家严格监管的特种设备,关系到人们的
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场及客户首要注重的是其产品本身的质量安全问题;发行人
凭借其优质的产品质量已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因而更换商标不会对发行人的
正常业务开展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图片包含 游戏机, 物体
描述已自动生成
图片包含 游戏机, 画
描述已自动生成


(2)如发生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如在发行人的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其他经营主体就发行人此前使用注册商标
的行为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的,发行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知识
产权专业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如发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被认为
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对
宣告无效前的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使用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
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基于其他含“通用”商号的国内外知名企业、
上市公司从未开展过电梯生产销售业务,而发行人仅在其电梯生产、销售及安装


维护业务上注册并使用了、商标,且未在其他含“通用”商号的国内
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经营的领域申请或使用过商标。因此,发行人申请、使用
注册商标的行为均是出于其实际经营需要开展的,不具有利用其它经营主体商誉
的恶意,其因为恶意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 图片包含 游戏机, 画
描述已自动生成
图片包含 游戏机, 物体
描述已自动生成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
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
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含“通用”商号/商标的国内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未
开展过电梯生产销售业务,也未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电梯等产品上。因此,即便
其他经营主体主张发行人侵犯了其商标权,也难以证明存在实际损失,发行人根
据《商标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不
存在正在发生的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纠纷;发行人所持商标依法注册及使用并
受法律保护,与其他经营主体不存在竞争关系且不具备侵权恶意,发生涉及知识
产权纠纷且败诉的可能性较小;如发行人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且败诉,不会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必需的资质、市场形象、业务正常开展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
能性较低,对发行人业绩的不利影响相对有限,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或实质性障碍。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9
一、一般名词释义 ...................................................................................... 19
二、专业名词释义 ...................................................................................... 21
第二节 概览 ...................................................................................................... 23
一、发行人概况 .......................................................................................... 2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5
五、发行人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七、募集资金用途 ...................................................................................... 2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关系 .................. 32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3
一、创新风险 .............................................................................................. 33
二、技术风险 .............................................................................................. 33
三、经营风险 .............................................................................................. 33
四、内控风险 .............................................................................................. 37
五、财务风险 .............................................................................................. 37
六、法律风险 .............................................................................................. 39
七、发行失败风险 ...................................................................................... 40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0
九、其他风险 .............................................................................................. 4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7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0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 60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62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64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 65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68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概况 .................................. 71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 76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的关系 .................. 77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对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7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所持股份发生被质押、冻
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 77
十五、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变动情
况及原因 .............................................................................................................. 77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79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 79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80
十九、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及相关安排 .................. 82
二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8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6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8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5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48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56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170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证书 ............................................ 178
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90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9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9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以及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各专门委员会
的设置情况 ........................................................................................................ 199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0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204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05
五、公司独立性 ........................................................................................ 205
六、同业竞争情况 .................................................................................... 207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10
八、关联交易 ............................................................................................ 214
九、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21
十、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2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3
一、未来影响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223
二、财务报表 ............................................................................................ 22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 231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2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1
六、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各种税项及税收优惠 .................................... 272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74
八、分部信息及同行业公司选择 ............................................................ 276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77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39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9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 397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
诉讼等事项 ........................................................................................................ 397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 40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0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 404
二、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40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408
四、发行人的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 ........................................................ 422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26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安排 ............................................................ 426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427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决策程序 ........................ 431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31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4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32
一、重大合同 ............................................................................................ 43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35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5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
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 435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涉及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 436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37
第十三节 附件 ................................................................................................ 447
一、备查文件 ............................................................................................ 447
二、现场查阅时间和地址 ........................................................................ 447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通用电梯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由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

有限公司、通用有限、苏
州奥特斯



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通用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徐志明

实际控制人



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

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



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美国通用



GENERAL ELEVATOR(USA)INC. (译名:通用电梯(美
国)有限公司)FRANK TIEN HU.YUAN持股100%

江苏中茂



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乾和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中盛投资



深圳前海中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四川通用



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安徽宝德



安徽宝德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吴江海通



吴江市海通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曲靖智能



曲靖市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通用



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

自由行电梯



湖北自由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康力电梯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快意电梯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远大智能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速菱



苏州速菱电梯有限公司

中海三菱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怡安



苏州怡安家用电梯有限公司

奥的斯



美国奥的斯电梯公司旗下电梯品牌

通力



总部在芬兰的通力集团旗下电梯品牌

迅达



瑞士迅达集团旗下电梯品牌

蒂森克虏伯



德国蒂森克虏伯集团旗下电梯品牌

三菱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旗下电梯品牌




日立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电梯品牌

FRANK



FRANK TIEN HU.YUAN

招股意向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6,00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专项法律意见书》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专项法
律意见书》

A股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
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三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现行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后将适用的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
规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股转系统、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




二、专业名词释义

自动扶梯



带有循环运行梯级,用于向上或向下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自动人行道



带有循环运行(板式或带式)走道,用于水平或倾斜角不大于12°输送
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载货电梯



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通常有人伴随的电梯。载货电梯轿厢具有长而
窄的特点。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垂直升降机,装有箱状吊舱。服务于规定
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

杂物电梯



服务于规定楼层(一般最高在八层以下)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
个轿厢,就其尺寸和结构型式而言,轿厢内不允许进入人员

汽车电梯



一种解决汽车垂直运输问题的特殊电梯。作为重要的汽车垂直运输工
具,和传统的汽车坡道相比,汽车电梯能节省80%的建筑面积和两倍以
上的汽车周转效率

防爆电梯



在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环境条件
下所使用的电梯。在石油、化工、冶金等企业都有一些存在着爆炸性气
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这些场所的电气火花或电器表面的静电以及机械
磨擦和撞击产生的热量与火花都可能引起爆炸。因此,在有爆炸性气体
混合物存在的场所使用的电梯必须具有可靠的防爆性能

消防员电梯



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
的电梯。因此,消防电梯具有较高的防火要求,其防火设计十分重要

家用电梯



安装在私人住宅中,仅供单一家庭成员使用的电梯。它也可安装在非单
一家庭使用的建筑物内,作为单一家庭进入其住所的工具。该类电梯一
般提升高度及运行速度有限,但对空间利用率要求较高

群控



将两台以上电梯组成一组,由一个专门的群控系统负责处理群内电梯的
所有层站呼梯信号。群控系统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隐含在每一个电梯
控制系统中。群控系统和每一个电梯控制系统之间都有通信联系。群控
系统根据群内每台电梯的楼层位置、已登记的指令信号、运行方向、电
梯状态、轿内载荷等信息,实时将每一个层站呼梯信号分配给最适合的
电梯去应答,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群内电梯运行效率,群控系统中,通
常还可以选配上班高峰服务、下班高峰服务、分散待梯等多种满足特殊
场合使用要求的操作功能

轿厢



电梯用以承载和运送人员和物资的箱形空间。轿厢一般由轿底、轿壁、
轿顶、轿门等主要部件构成,是电梯用来运载乘客或货物及其他载荷的
轿体

对重



电梯曳引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减少曳引电动机的功率和曳
引轮、蜗轮上的力矩

曳引机



电梯的动力设备,又称电梯主机。功能是输送与传递动力以使电梯运行。

它由电动机、制动器、联轴器、减速箱、曳引轮、机架和导向轮及附属
盘车手轮等组成

电梯试验塔



主要应用于电梯产品研发和性能测试,提高出厂产品安全性、稳定性和
舒适性,目前已成为衡量电梯整机制造企业研发、生产能力的主要硬件
设施

CE认证



一种安全认证标志。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
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
自由流通,就必须获得“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
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
要求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
意向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

18,01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志明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
都镇港东开发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港东开发区

控股股东

徐志明

实际控制人

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


行业分类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
(申请)挂牌或上
市的情况

2016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
股票简称:通用电梯,证券
代码:839803,2019年8月
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6,004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6,004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4, 014.6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发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符
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
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共计【】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万元;审计、验资费
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
等【】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1年1月5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1月8日

申购日期

2021年1月11日

缴款日期

2021年1月13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审计,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


况如下:

项目

2020-3-31
/2020年1-3月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

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61,255.69

63,857.10

65,112.63

58,933.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7,393.15

47,547.90

41,213.55

34,903.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63%

25.54%

36.70%

40.77%

营业收入(万元)

3,106.24

45,600.20

47,906.58

38,998.02

净利润(万元)

-162.49

6,214.45

6,284.66

5,341.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162.49

6,214.45

6,284.66

5,341.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58.49

5,959.28

6,080.72

4,681.4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35

0.35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35

0.35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14.00%

16.51%

2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2,293.45

7,720.88

3,189.20

908.28

现金分红(万元)

-

-

-

2,155.8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81%

3.81%

3.35%

4.2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通用电梯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为各类建筑的电梯配置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
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是一家集电梯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为一体的科
技型生产企业。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革新,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获得了市场的广
泛认可,产品线覆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家用电梯、载货电梯、汽
车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系列电梯。凭借优良的
品质及专业化的服务,发行人承接了一系列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场高铁站、
大型地产项目及地标性建筑的电梯项目。


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在电梯行业深耕多年,
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依托优质的产品和快速响应的综合服务能
力,发行人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五、发行人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创新特征

发行人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技术先进性,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
创新型企业,建造了高度为92米的5井道电梯试验塔、高度15米的扶梯试验塔,
购置了数字声级计、电梯限速器测试系统、扶手带试验机、钢丝绳疲劳试验机、
曳引机制动器测试系统、电梯加速度测试仪、门锁寿命试验机、电脑式伺服型万
能材料试验机、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钢丝绳探伤仪等一批先进的研发设备,具备
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在生产工艺创新及智能制造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电梯制造工艺技术,以人才
创新带动技术创新,引进了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
机等数控加工设备及自动焊接机器人、轿壁自动生产线、门板自动生产线、门机
自动生产线、控制系统生产线等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评定为“2019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在电梯技术创新方面,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
掌握了高速电梯防共振技术、高速电梯的导流技术、中高速电梯补偿装置技术、
大载重货梯技术、浅底坑井道保护技术、家用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技术、新型家用
电梯技术、高速消防员电梯技术、无机房电梯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上述技
术创新,使得产品性能提升或降低产品成本,并申请相应专利。


目前,发行人的研发技术中心已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
地方税务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共同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科
技厅认定为江苏省电梯一体式控制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行人生产的低噪音
高稳定性8.0m/s超高速乘客电梯、TBJS型曳引式循环通风性医用病床电梯、THJS
曳引式高稳定性载货电梯、具有循环通风功能的曳引式3200KG高负载安全缓冲
性高速电梯、具有循环通风和安全保护功能的高安全性无振动货梯、低噪音高稳
定性长距离大角度自动人行道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得71项专利,包括3项发明专利及68项实用新型专利。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我国电梯行业历经3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建筑设
备。电梯产业并非单纯的传统制造产业,其每个制造环节都在实现与高技术产业
的对接。在“中国制造2025”的推动下,电梯企业通过电梯制造技术改造升级,
实现对现有生产设备及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探索智能化工厂的建设,实现智
能化转型,电梯产品在自动化、智能装备领域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物联网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在电梯安全监管及维护保养中逐渐崭露头角,在国
家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全国先后有多个城市进行了电梯物联网的产业试点。越来
越多的厂商将物联网技术引入到电梯体系中,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已成为电梯行
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发行人将物联网接入电梯控制系统,通过建立统一的物联网
实时监控平台,对于纳入物联网系统的电梯可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测试、紧急报
警、智能安抚等功能。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2019年归属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6,080.72万元、5,959.28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04万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
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26,732.00

26,730.00

3年

2

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

4,069.00

4,060.00

4年

3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3,685.00

3,680.00

4年

合计

34,486.00

34,470.00

-




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所筹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
分公司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与未来发展规划”部分。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6,004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最终发行股数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情况确定,
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载明的数量为准。)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市净率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发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
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
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共计【】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万元;审计、验资费
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
等【】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联系电话:0512-6381 6851

传真:0512-6381 2188

联系人:李 彪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联系电话:010-6655 5196

传真:010-6655 5103

保荐代表人:覃新林、曾冠

项目协办人:卢文军

项目组成员:王之诚、刘鹏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

联系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经办律师:顾海涛、张霞、虞中敏

(四)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010-6554 2288

传真:010-6554 7190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虎、罗文龙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公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8号楼外运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6444 9904

传真:010-6441 8970

签字资产评估师:潘 康、沈国平

(六)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010-6554 2288

传真:010-6554 7190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虎、罗文龙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 9999

传真:0755-2189 9000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银行金融中心支行

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205602369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1年1月5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1月8日

申购日期

2021年1月11日

缴款日期

2021年1月13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估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工艺创新电梯技术创新方面一直重视研发投
入。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不断地应用于电梯制造
领域,随着自动控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等科技创新成果的进一步
快速发展,公司能否实现科技创新与电梯产品的深度融合、产品创新能否获得市
场认可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面临技术创新不力导致产品研发能力和生
产工艺要求不能与时俱进的适应客户需求,逐渐丧失市场竞争能力,对公司未来
持续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并将技术创新、设备改进和工艺创新视
为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发生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
对公司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业务持续增长等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核
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导致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电梯市场需求除受国家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宏观经
济指标的影响较大外,还受到各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状况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都可能会影响电梯行业的供求状况。如果宏观经
济环境出现持续下滑,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不振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风险

电梯行业与居民住宅、商场超市、市政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建筑行
业存在着高度的关联性,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电梯行业的发展。下游市
场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政策影响较大,其中住宅
市场受房地产政策的影响尤为显著。受前期政策调控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
趋缓,存在因下游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致新梯销售市场增长趋缓,进而影响行业发
展的风险。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逐步提升,未来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整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我国电梯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外资品牌厂商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在技术、
品牌、市场开拓等方面先发优势明显。虽然奥的斯、三菱、日立、通力、迅达、
蒂森克虏伯等外资品牌仍然引领市场发展,占据主要高端市场,但以康力电梯等
为代表的民族电梯品牌的竞争力也在不断提升。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
电梯制造国和消费国,中国电梯行业共有整机制造企业约700家。


根据《2018-2019中国电梯市场研究报告》,2018年中国电梯产量85万台,
外资(含参股企业)的电梯出货量大约占61.8%,中国电梯整机厂家696家,除
去15家外资电梯企业,剩余681家国内自主品牌电梯企业占有剩余32.48万的
电梯台量,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公司既有与外资品牌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又面临国内其他电梯企业在中低
端市场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品牌知名度、产能规模、技术研发、营销服务等
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快速提升综合竞争水平,将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
险。


(四)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
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趋缓,受产品结构、
产品配置、销售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
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2018年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较2017年下降4.57%,2019年


产品销售平均单价较2018年下降6.81%。若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下游行
业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导致产品销售单价继续下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构
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电梯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通用原材料和定制原材料,通用原材料是能够
在两种以上电梯型号生产过程中通用的原材料,定制原材料是根据特定电梯单独
订制的原材料。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主机、导轨、变频器和层门装置等。

不考虑安装成本因素,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直接采购成本占到各类电梯生产成本
的90%以上,大部分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也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因此钢材价格的
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公司从而面临因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报告期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走势情况如
下:



数据来源:wind。


2015年钢铁行业持续低位徘徊,钢材价格指数创1997年以来最低水平,2016
年钢材价格受供给侧改革及环保限产等政策影响,钢材价格大幅上涨。根据中国


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7年钢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16年平均钢材综
合价格指数为75.11点,2017年上升至107.61点,增幅为43.26%;2018年钢材
价格小幅上涨,2018年上升至115.92点,增幅为7.72%;2019年钢材价格小幅
下降,2019年下降至108.22点,降幅为6.64%;2020年一季度平均钢材综合价
格指数继续小幅下降,2020年一季度下降至102.32点,降幅为5.46%。若未来
钢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或者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将原材料上行压力及
时传导给下游客户,公司将面临因采购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滑使得经营业绩受
损的风险。


(六)经销商的管控及依赖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在经销模式下形成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为39.38%、36.12%和46.03%,经销商销售模式是发行人产品销售的重要方
式之一,若部分优质经销商不能持续与公司开展合作,可能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经销商借助通用电梯的品牌拓展市场、开阔渠道,而且部分经
销商使用了“通用电梯”名称,如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宁夏通用电梯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等。若部分经销商因经营不善、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等出现重大负面事件影响到发行人的声誉及市场开拓,也不能排除部
分优质经销商放弃与公司持续开展合作的可能。


(七)专业技术人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的风险

人力资源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内
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竞争也日益强烈。随着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公司未来几年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增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施,公司对高水平的研发科技人员、安装维保技术人员、专业营销人才的需求快
速上升,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专业技术人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的风险。


(八)合规经营风险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符合外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若个别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将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失,甚至给公司带来法
律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形象。


(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下游房地产行业受
到一定的冲击,电梯整机制造企业的发货、安装、验收及回款进度等也受此影响。

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2月17日正式复工,2020年3月开始陆续发货,并
逐步恢复到全面正常状态。如果后续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仍可
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徐志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徐志明、牟玉芳、
徐斌、徐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合计持有公司62.80%股权。

本次发行不超过6,004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4,014.60万股,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47.10%,仍处于控股地位。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
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进行不当控制,
可能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款项到期不能及时收回或者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与应收账款原值分别
为18,244.07万元、25,112.33万元和26,158.5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46.78%、52.42%和57.36%,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44%、43.57%
和46.63%,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6%、38.57%和40.96%。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较好,2017年末、2018年末
的应收账款在次年内回款比例分别为59.58%、56.58%。截至2020年7月末,报


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3.75%、71.48%、35.62%和
32.09%,其中2019年末、2020年3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部
分项目的付款审批较慢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付款周期延长。


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出现不良情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不顺畅或者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不够,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
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运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存货占比较大及发出商品不能及时验收确认收入的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2,815.19万元、7,921.46万元
和5,380.61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5%、12.17%和8.43%。其中,
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10,487.33万元、5,257.70万元和2,747.70万元,占存货总
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1.84%、66.37%和51.07%。公司存货主要由发出商品构成。


如果客户出现各种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配合公司的安装及后续
验收工作,可能使得公司负责安装的电梯项目无法及时验收并确认收入。因此,
公司存在发出商品未能及时验收或者发生减值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7年11月17日通过复审,编号为(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