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A : 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9:41:18 中财网
原标题:券商A : 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2020年
12月
2日发布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证
券公司
A份额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将于
2021年
1月
1日生效,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长盛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变更为“长盛中证证券公
司指数(LOF)”,场内简称由“券商分级”变更为“券商
LOF”,扩位简称为“券商
LOF”,基金代码仍为“502053”。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已于
2020年
12月
2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
露,基金管理人将《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为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
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
电话:400-888-2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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