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收益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5号)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1:41:02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收益 :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5号)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
20


5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7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8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初始份额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
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20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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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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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基
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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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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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8
六、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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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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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9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8
十、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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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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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十一、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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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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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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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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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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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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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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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3
十七、风险揭示
................................
................................
................................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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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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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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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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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
................................
.....................
89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90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91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
104

一、绪言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0

10

25
日修订通过、
2011

10

1
日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
福田区
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

5

28



批准设立机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2001]7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
-
58163000


传真


010
-
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5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
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4.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8.90%
)、山西海鑫实业
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90%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57%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20%
)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

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8

9
日起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
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
FOF
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
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
术部
、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等
24
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
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基金



中基金投资决策及基金投资顾问投资决策”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
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
,
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
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银华国
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
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
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阳宏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
。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
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
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
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
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
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
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之一,



从业经验超过
20
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
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
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财富论坛发起理事、秘书
长、香山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证券时报》第三届专家
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
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
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
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
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
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
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
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
后更名
为信利律师事务所
)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
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北
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
29
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马东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天勤会计师事务所
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日域(美国)国际
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安银行)总行稽核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
职务。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
价处
(
企业监管三处
)
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
并曾兼任重
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
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
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行政部总监助理。现任公
司财务行政部副总监。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
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中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
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
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
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
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
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
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贾鹏先生:硕士学位,
2008

3
月至
2011

3
月期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行业研究员职务;
2011

4
月至
2012

3
月期间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
组长;
2012

4
月至
2014

6
月期间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4

6
月起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自
2014

8

27
日至
2017

8

7
日担任银华永祥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8

27
日至
2016

12

22
日兼任银华中证转债指数
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9

12
日至
2020

5

21
日兼任银华增值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12

31
日至
2016

12

22
日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6

4

1
日至
2017

7

5
日兼任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5

19
日起兼任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8

8
日起兼任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12

14
日起兼任银华多
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1

29
日起兼任银华多元收益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6

28
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1

6
日起兼任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2

19
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9

10
日起兼任银华多
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冯帆女士
,硕士学
位。

曾就职于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5

8
月加入银华基金,
历任投资管理三部宏观利率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20

12

29
日起
担任
银华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娜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
5

1

29


2016

10

18
日。



姜永康先生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08

12

3
日至
2017

1

23
日。



瞿灿女士

管理
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6

10

17
日至
2020

6

1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
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高级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
A
股基
金投资总监、主动型股票投资决策专门委员会主任,公司业务副总经理,自
2017

9
月起担
任高级董事总经理。



姜永康先生,高级董事总经理,理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05

10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业务副总经理,自
2017

9
月起担任高级董事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
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
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

10
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
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

2016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
2006

8
月至
2011

2
月任职于
ABB
(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
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

2011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曾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
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
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
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
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
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
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
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
度。在特殊情况下,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
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
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
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
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
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
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
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
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
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


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
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
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
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3%
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
年,本集团先后
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8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
《银行家》“
2018
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
2018
年金龙奖

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
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
2018

中国最佳银行”称号,
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
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
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



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


2007
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
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
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
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92
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
《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4
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
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


、在
2017

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
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电话


010
-
58162950


传真


010
-
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
2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

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186558, 400
6783333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gdb.com.cn



12) 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客服电话

0571
-
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400
-
809
-
6527




14)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法定代表人


王西省


客服电话


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周学东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2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网址

www.drcbank.com



2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2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客服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www.qdccb.com



2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金煜

客服电话

021-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28)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杨黎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29)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30)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网址

www.sdebank.com




31)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客服电话

95537;400-609-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3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宇

客服电话

967585

网址

www.zzbank.cn



3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客服电话

96899(重庆地区);
400-709-6899(其他
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34)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

蒋尚君

客服电话

400-669-6869

网址

www.klb.com



35)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服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3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3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
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

赵玺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3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3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4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翁振杰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客服电话

956088

网址

www.cnht.com.cn



4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

李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4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客服电话

95368

网址

www.hlzq.com



4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4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4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赵洪波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47) 开源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客服电话

400-860-8866

网址

www.kysec.cn



48) 粤开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ykzq.com



49) 联储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5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客服电话

400-660-9839

网址

www.grzq.com



5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5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客服电话

400-666-1618;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5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5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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