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21:02:48 中财网

原标题:壹网壹创: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壹网壹创 股票代码:300792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要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
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
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并
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
司总股本为144,250,200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3,275,060股(含43,275,060股)。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自有品牌及内容电商项目

53,974.13

53,399.63

2

仓储物流项目

9,307.15

9,307.15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

16,200.42

16,200.42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1,092.80

31,092.80

合计

110,574.50

11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
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
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重要提示 .................................................................................................................. 3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发行人概况 ...............................................................................................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3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34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 ........................................................................36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37
四、募集资金投向 ...........................................................................................3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9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3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4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5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5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5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 ..............5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5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5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60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6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61
二、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61
三、市场竞争风险 ...........................................................................................61
四、经营业绩季节波动风险 ............................................................................62
五、人力资源风险 ...........................................................................................62
六、市场需求波动风险....................................................................................62
七、经营管理风险 ...........................................................................................63
八、百雀羚合作模式变更带来的收入波动风险 .............................................63
九、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审批的风险 .................................................64
十、发行风险 ...................................................................................................64
十一、股市波动风险 .......................................................................................6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6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6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67
保荐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68
发行人律师声明 ...............................................................................................69
审计机构声明 ...................................................................................................70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71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壹网壹创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奥悦、有限公司



杭州奥悦贸易有限公司

网阔电子商务



杭州网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创电子商务



杭州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创大家



杭州网创大家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网创



广州市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香港网创



香港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网兴



杭州网兴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网兴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网升



杭州网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上佰



浙江上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好客



杭州好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津立网



天津立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曾参股的公司

网创品牌管理



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网哲投资管理



原名杭州网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
名为玉溪网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百雀羚



国产化妆品品牌,系公司提供服务的品牌之一

宝洁、P&G



全球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系公司提供服务
的品牌之一

爱茉莉



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

雅芳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系公司提供服务的品牌之


宝尊电商



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若羽臣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公司章程》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奥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大成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淘宝



线上综合性 C2C 购物网站,为消费者和消费者之间
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天猫



线上综合性 B2C 购物网站,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
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天猫国际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主要为国内
消费者直供海外进口商品

唯品会



Vipshop Holdings Limited

京东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专业的综合网上购物商


旗舰店、官方旗舰店、品牌官
方旗舰店



根据天猫于2018年12月24日公示的《天猫入驻标
准》,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占授权的品
牌入驻天猫开设的店铺。此外,天猫平台还有专卖店
(以商标权人提供普通授权的品牌入驻天猫开设的
店铺)和专营店(同一天猫经营大类下经营两个及以
上品牌的店铺)等店铺。


CBNData



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

B2C



Business-to-Customer的简写,中文简称为“商对客”。

“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商
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这种形式
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
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B2B



Business-to-Business的简写,是指企业对企业之间的
营销关系,它将企业的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
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
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CRM



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的简写,即客户关
系管理,指用计算机自动化分析销售、市场营销、客
户服务以及应用等流程的软件系统

CNNIC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CNNIC)是经国家主管部门
批准,于1997年6月3日组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行使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职责

KA商家



Key Account,指平台对重要品牌客户的资质认证,
会对KA商家给予重点扶持和资源

UED



User experience design,指用户体验设计

生意参谋



生意参谋系阿里巴巴商家端官方统一的数据产品平
台,即阿里巴巴的一款官方数据软件,数据来源于阿
里巴巴官方数据库,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可以保证,同
时,生意参谋提供的排名也是商家普遍认可的排名

客单价



每一个消费者平均购买商品的金额

利润贡献额



利润贡献额=收入-成本-销售费用,品牌线上营销服
务中,品牌的宣传推广费用、仓配费等由发行人自行
承担,计入销售费用;品牌线上管理服务中,宣传推
广费用由品牌方承担,仓配费等由品牌方承担或计入
成本,均不计入销售费用。品牌线上营销服务中,店
铺运营人员的薪酬计入销售费用;品牌线上管理服务
中,店铺运营人员的薪酬计入成本。因此,发行人的
销售费用主要由营销服务业务形成,利润贡献额能够
合理体现各品牌对公司的利润贡献情况。





直通车



是为淘宝网和天猫的卖家用于实现产品精准推广的、
按点击付费的效果营销工具,其推广原理是根据产品
设置的关键词进行排名展示,按点击进行扣费

钻展



即钻石展位,是淘宝网和天猫的图片类广告位竞价投
放平台,是为卖家提供的一种营销工具,钻石展位依
靠图片创意吸引买家点击而获取流量

品销宝



是为淘宝网和天猫的卖家用于精准推广的、按千次展
现计费的营销工具,通过设置品牌流量包、出价系数
以及制作推广创意,可完成整个推广操作。当有买家
在淘宝网/手机淘宝/UC浏览器的搜索框中输入特定
品牌关键词时,只要出价为第一名,即可在搜索结果
页最上方的位置获得展现。


动销



即动态销售,指进行健康的滚动销售,防止库存积压
等情形的出现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ONECHANCE TECH CORP.

统一信用代码:

91330101593066901M

法定代表人:

林振宇

注册资本:

14,425.0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2幢1401-1414室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壹网壹创

邮政编码:

310018

电话号码:

0571-85088289

传真号码:

0571-85088289

互联网址:

www.topwinchance.com

经营范围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品牌策划;批发、
零售(含网上销售):化妆品(除分装),日用百货。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0日,发行人总股本144,250,200股,前十大股东及其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1

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830,074

38.70%

2

林振宇

境内自然人

15,513,041

10.75%

3

吴舒

境内自然人

5,547,193

3.85%

4

张帆

境内自然人

5,342,469

3.7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5,255,877

3.64%

6

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佳泰
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84,983

3.11%

7

卢华亮

境内自然人

4,262,643

2.96%

8

玉溪网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4,618

1.69%




9

刘希哲

境内自然人

2,338,745

1.62%

1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境内国有法人

2,069,998

1.44%



小计



103,079,641

71.4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99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589878675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416室

法定代表人

张帆

设立日期

2012年2月29日

经营范围

服务:品牌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5,333.85

5,241.11

非流动资产

5,102.83

1,987.27

资产总计

10,436.68

7,228.38

流动负债

8.85

26.85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计

8.85

26.85

所有者权益

10,427.84

7,201.53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3,266.02

1,899.35

利润总额

3,266.02

1,899.35

净利润

3,223.31

1,812.22



注: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1

林振宇

1,060.0104

53.16%

2

吴舒

419.7370

21.05%

3

卢华亮

314.8526

15.79%

4

张帆

199.4000

10.00%

总计

1,994.0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林振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13,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0.75%。

林振宇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控股网创品牌管理,直接和间接共计控制本公司
49.45%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图所示:

林振宇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5%

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53.16%

38.70%

林振宇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05
年任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市场部主管;2005年至2007年任阿里巴巴(中国)
有限公司福建区域市场部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淘宝(中国)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市场部经理;2010年至2012年,团购领域自主创业;2012年2月至2017
年8月,任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杭州网
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任杭州网
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杭州网创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任杭州奥悦总
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5月至今任广州市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
今,任杭州网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物产中大云商有


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嘉兴市壹网当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杭州网兴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4
月至今,任杭州网创大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网
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杭州网捷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北京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6月至今,任杭州壹宁共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
至今,任杭州每鲜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网捷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控股股东网创品牌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宁波忆鑫品牌管理有限
公司

一般项目: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以上不含投资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网创品牌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网创品牌管理

服务:品牌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
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实际控制人林振宇持股
53.16%的企业

丽江晓驻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茶叶、土特
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实际控制人林振宇持股70%
的企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网创品牌管理持有发行人55,830,0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38.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网创品牌管理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500,000股质押给了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后,网创品牌管理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6.27%。


(四)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控股股东网创品牌管理、实际控制人林振宇先
生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快消品品牌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
处行业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作为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
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
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
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
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职责范围通过拟定该行业的产业政策,指导推进信
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对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
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
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


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该协会负责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
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
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
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
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
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法规政策

实施

时间

发布机构/
部门

相关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子商务法》

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该法旨在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
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深
化“互联网+先进
制造业”发展工业
互联网的指导意
见》

2017.11

国务院

该指导意见旨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规
范和指导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当前,全
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
兴起。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新工业
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
造业”的重要基石,对未来工业发展产生全
方位、深层次、革命性影响。工业互联网
通过系统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
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型网
络基础设施,形成智能化发展的新兴业态
和应用模式,是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
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有力支撑。


《关于促进移动
互联网健康有序
发展的意见》
(2017年4月)

2017.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
之路国际合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商务。

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
物联网、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
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交流合作。

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多
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
用、产品、服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
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法规政策

实施

时间

发布机构/
部门

相关内容解读

《电子商务“十三
五”发展规划》

2016.12

商务部、中央网
信办、发展改革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推
动“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经济
的主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经济以其开放
性、全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广
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及民生等领域,
在培育新业态、创造新需求、拓展新市场、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创
新等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成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新动力,孕育全球经济合作新
机遇。


《质检总局办公
厅关于推动电子
商务发展有关工
作的通知》(2016
年9月)

2016.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商务部
办公厅、人民银
行办公厅、海关
总署办公厅、税
务总局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
厅、质检总局办
公厅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
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
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
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国务院关于深
化制造业与互联
网融合发展的指
导意见》(2016年
5月)

2016.5

国务院

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
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加快新旧
发展动能和生产体系转换积极培育新模式
新业态,强化信息技术产业支撑,完善信
息安全保障,夯实融合发展基础,营造融
合发展新生态,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力
量,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
长点,发展新经济。


《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
指导意见》(2015
年7月)

2015.7

国务院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
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
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
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
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
成。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子签名法》
(2015修正版)

2015.4

全国人大常委会

确认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
效力、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
力,这是我国首部全国性电子商务相关法
律。


《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2014修正
版)

2014.3

全国人大常委会

首次对电子商务行业进行了规范,进一步
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于促进电子
商务应用的实施
意见》(商电函

2013.10

商务部

该意见提出目标:电子商务基础法规和标
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用促进的政策环境
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电子商务管理与




法规政策

实施

时间

发布机构/
部门

相关内容解读

[2013]911号)

服务体制基本建立;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
境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电子商务
服务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


《关于加强网络
团购经营活动管
理的意见》(工商
市字[2012]39号)

2012.3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

该意见提出规范主体资格,把好网络团购
市场准入关;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团购网
站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加大监管力度,维
护网络团购市场秩序。


《第三方电子商
务交易平台服务
规范》(商务部公
告2011年第18
号)

2011.4

商务部

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
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
平、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


《网络商品交易
及有关服务行为
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
总局令第49号)

2010.7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法规司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和规范“网络商
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这将
对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推
动网络购物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带来积
极的意义。




(2)相关产业政策

浙江省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大省,浙江省杭州市还被授予“电子商务之都”。浙
江省以上述各部门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为基础,出台了许多地方性指导意见
和发展规划,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
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浙江省电子商务服
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浙商务联发[2014]13号)、《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规
划建设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
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9号)、《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
政办发〔2016〕135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
设的通知》(浙商务发〔2017〕30号)等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文件,从基
础设施构建、产业政策支持、电商人才培育、行业发展环境、税收优惠等各方面
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发行人所属行业发展概况

1、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概况

(1)随着网民群体的不断扩大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电子商
务交易规模稳定增长

近年来,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网民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
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
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4.5%。随着互联网
的进一步普及和电子信息化在国民生活中的逐渐渗透,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消费习
惯逐步形成,我国网络购物用户数不断增加。根据CNNIC统计数据,截至2020
年3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7.10亿,较2018年底增加16.4%。




资料来源:CNNIC




资料来源:CNNIC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
展和个人消费水平稳步增长的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
国城镇化率达到了60.60%。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步提高
将进一步促进个人消费的快速增长。城镇居民是网络购物的主力军,电商行业将
受益于城镇化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所带来的红利。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网络购物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本地生活服务O2O、在线旅游、教育、金融
等行业迅猛发展,共同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规模的快速增长。根据《中
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4.81万亿元,同比增长


10.1%。依据《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
易市场总规模将翻番超过40万亿,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到10万亿;整个
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将保持平稳增长状态。


(2)大数据时代来临为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大数据技术不仅能有效采集、储存海量数据,并且在短时间内进行复杂的数
据分析,实现数据信息的转化和升值,在实现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
重要作用。借助大数据分析结果对电商营销决策的指示性建议,电子商务服务企
业可以将电子商务服务推向精准化、实时化、高度差异化和个性化,进而有效推
进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改革创新和蓬勃发展。


传统的电子商务服务受限于数据精准分析和收集能力不足,大多依赖于服务
商的行业经验或商业直觉开展市场营销,不但对消费者数据资源造成浪费,而且
容易因为推送不相关信息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
精准化的产品推荐和个性化的产品服务成为新趋势。电子商务服务商建立消费者
数据库,进行大数据挖掘和整合,得到用户的购物习惯、兴趣偏好和购买商品方
向等,实时对网站的商品和营销模式进行调整,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购买引导。这
样不但能够提升用户的购物体验,增加产品营销的成功率,而且能降低营销的成
本开支,提高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利润水平。


从庞大的消费数据背后挖掘出更能打动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根据用户的习
惯和爱好对产品及服务进行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创造更为有趣和有效的服务模
式,这是大数据时代赋予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新发展机遇。


2、快速消费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1)美妆网购市场增长较快,美妆零售线上渗透率逐渐上升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美妆行业电子商务化迅速崛起,不仅提供了更丰
富的商品选择,也提供了更优质便捷的消费体验。越来越多的美妆消费者选择网
购的消费方式。美妆网络交易额占化妆品行业总体零售规模的比重逐年增加,
CBNData《2020 美妆行业发展趋势洞察》显示,2018年美妆电商渠道占比为
27.4%,超越商超卖场、百货成为化妆品第一大销售渠道。未来,随着化妆品品
牌方积极发展线上渠道,以及电子商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化妆品线上渗透将进
一步提高,整个化妆品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2)日化品网购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品牌方触网意愿增强

2018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销售额达到38.1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
售额达到7万亿元,占比18.4%,同比增长28.1%。食用品类商品线上销售额同
比增长33.8%,日用品品类商品线上销售额同比增长25.9%,且连续三年保持25%
的高速增长,预计未来将线上快消品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


而随着80、90后逐渐成为快消品的主要购买群体,便利性、快捷性成为其
选择购买渠道的重要决定因素。快消品网购凭借其便捷的购买方式和高效的配送
服务,越来越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消费群体的变化和购买习惯的改变,将
促进快消品网购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高频次消费品类,加快布局快消品,提高
快消品的业务占比对于电商平台提升复购率和增加用户粘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3、电子商务服务业及快消品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总体规模

(1)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呈现稳步扩大态势

随着近年来网购用户数量持续增加,互联网和电商的相关技术不断发展,越
来越多的传统线下品牌开始着重拓展线上业务。由于缺少电商相关的人才和经
验,为了控制成本和风险,品牌方倾向于通过专业的服务商开展线上业务。


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总体市场规模呈稳步扩大的态势。2019年中国网上零售
额达到106,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5% 。未来,基于线上用户和电商市场的进
一步扩大,以及国家政策的利好和规范等因素,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总体市场规
模预计稳步增长。


(2)快消品电子商务服务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

根据艾媒咨询出具的《2019年中国快消品行业研究与发展报告》,线上零售
在快消品的渠道份额日益提升。以公司主要服务的化妆品行业为例,该行业近年
来发展较稳定,国内的化妆品市场规模日渐扩大。2019年,中国化妆品全年零
售额为4,260亿元 ,同比增长12.6%,呈较快增长的趋势。由于电子商务技术不
断发展,电商平台已成为化妆品销售的最重要的渠道之一。据统计,截至2018
年,化妆品行业中电商渠道销售占比已达27.4%,超过商超卖场、百货成为化妆
品第一大销售渠道 。



4、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与资源壁垒

对快消品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而言,能否获得品牌方的授权是进入快消品线
上市场最重要的壁垒之一。为了保证消费者能享受优质的线上消费体验、通过线
上营销提升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方更倾向于与行业经验丰富、口碑
好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合作。电商平台为了确保消费者服务质量及流量销售价值最
大化,会对少数核心商家给予KA资质认证,将顾客流量资源重点倾斜给KA商
家。结合平台与品牌核心资源的支持,KA商家在消费者端将获得较大的竞争优
势。


目前电子商务运营服务行业已经出现了一批发展成熟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这
些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资源营销整合能力、运营管理水平等经过不断的积淀和优
化,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在争取客户资源、赢取合作机会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该
行业的新进入者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平台和品牌方的合作要求,无法获得相应的
资质和资源,很难在激烈竞争中生存。


(2)市场营销壁垒

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直面终端消费者,对整合营销、大数据分析、广告精准投
放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品牌方在选择合作的服务商时,会对其营销策划能力、
渠道资源、行业经验等因素进行考量。拥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的服务商,对平
台的规则更为了解,对消费者购买习惯有深入认知,能制定出转化率更高的广告
投放策略,帮助品牌提升自身形象,扩大线上交易规模。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
背景下,品牌方对服务商的营销经验和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进企业难
以在短时间内弥补差距。


(3)人才壁垒

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是集信息技术、网络安全、零售运营、渠道分销、营销策
划、客户服务、仓储物流 等多方面为一体的现代化服务业。该行业的人才需求
往往是既精通IT信息技术又具有较强的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同时精通快消品
零售和消费者痛点洞察,并在电商平台运营、渠道分销、营销推广等方面具备丰
富行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这类专业人才主要依靠电商行业实战实操经验培养和


成长。高效的人才培养和有效的人才留存,是电商服务行业的核心壁垒之一。新
进入企业很难和具有长期行业经验积累、发展成熟的公司进行人才方面的竞争。


(4)极限承载壁垒

电子商务呈现短期高爆发的销售特征,这对服务商的极限承载能力提出了较
高要求。例如,近年来天猫“双十一”当天的销量大于、等于非活动期间100天
的销量总和,因此服务商在技术、客服、仓储等环节需要承载上百倍的数据量和
工作量,尤其考验服务商在网络数据安全、数据实时抓取、软件系统开发、平台
对接与管理、信息数据处理、软硬件维护以及存发货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能力。


成熟的服务商可以在大数据、技术系统、团队搭建等方面,通过时间和规模
积累转化成竞争优势。行业新进入者,受限于经验、技术、团队等因素,往往承
载能力不足,无法在电商渠道的关键销售节点取得良好的销售成绩,可能遭遇消
费者投诉、平台降权、客户赔偿、库存积压等问题。


(5)规模化壁垒

电子商务作为零售新渠道,信息高度透明,价格相对敏感。成熟企业在拥有
一定规模以后,可以将规模转化成产品采购、人员任用等环节的成本优势,进一
步转化成面向客户的价格优势。新进入企业,不具有规模优势,电商业务开展的
成本、费用相对较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劣势的地位。


(四)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整体集中度不高,但随着品牌方对电商运营服
务要求的细致化,品牌电商服务趋向于多元化。电子商务服务类型已从行业发展
初期的基础服务(运营服务、客户服务)拓展至核心服务(IT服务、营销服务、
仓储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整合和洗牌亦随之加速。


我国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主要集中在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等大型第三方
平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各大平台纷纷制定相应政策,完善电子商务服务商
在平台的准入、评级等制度,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在行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
来多的小企业将面临准入压力,大企业则具有规模优势。这一市场变化将促使更


多的品牌方客户向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的电子商务服务商集中,行业集中
度将不断提升;在各个细分行业的实力较强的服务商,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成为行业领军企业,而行业内一大部分低端服务商,由于资金不足、综合运营和
整合能力较弱,将逐渐被淘汰。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快消品电子商务服务行业整体仍处成长阶段,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行业内出现几家较为出众的服务提供商,除本公司外,还包括宝尊电商、丽人丽
妆、若羽臣等。


未来,除上述拥有较大业务规模的电商服务商外,化妆品类的电商服务商数
量或进一步增加,市场竞争程度或将加剧,而企业所定位的服务类型将更为细分;
同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将继续巩固其竞争优势,形成更强的行业壁垒,市
场集中度预计将进一步上升。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商。根据生
意参谋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双十一”,公司在美妆、洗护双类目共计获得8
次销售冠军。出色的销售业绩、跨类目的运营能力为公司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
碑与声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与百雀羚、伊丽莎白雅顿、欧珀莱、OLAY、
赫妍、美的、西门子、圣牧、屈臣氏等多个品牌达成稳定合作关系,服务类目覆
盖美妆、日化、家电、食品等多个类目,服务平台覆盖天猫、唯品会、京东等。

公司凭借出色的运营能力和销售达成能力,与品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
经成为深受品牌方信赖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公司内部拥有完善的电商运营和营销
策划人才培训机制,其专业的运营团队为品牌方提供的营销策划方案曾多次获得
业内认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获得的具体奖项如下:

序号

获奖名称

颁奖单位

颁发日期

1

金妆奖双冠王

天猫

2016年

2

最佳服务拍档

天猫

2016年

3

浙江省“十二五”电子商务百强浙江
电商服务10强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16年

4

区级科技型企业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2016年




序号

获奖名称

颁奖单位

颁发日期



5

天猫金妆奖2017年度优秀合作伙伴

天猫

2017年

6

2017年浙江省电子信息50家成长性
特色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

7

2017年浙江省信息经济创新引领型
企业

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8

钻石合作伙伴

P&G集团

2017年

9

金麦奖:2017年度产品奖大奖——
美妆洗护类金奖

杭州市政府、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日报等方主办,阿里巴巴、
天下网商和淘宝天下承办

2017年

10

金芒奖:2017年度新零售领军企业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
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杭州市西
湖区人民政府、杭州文化广播
电视集团主办

2017年

11

金鹰奖:2017年度卓越贡献奖

百雀羚

2018年

12

2018浙江省电子商务百强企业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18年

13

2018浙江电商优秀从业者最佳团队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18年

14

2018年度服务业发展十强的称号

杭州市钱塘新区

2019年

15

浙江省4A级电子商务企业

浙江省电商促进协会

2019年

16

2019年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9年

17

蓝玫奖——2020年度最具影响力品
牌管理机构

中国化妆品大会

2020年

18

2020上半年天猫六星级运营服务商

阿里巴巴集团

2020年



公司合作的品牌数量逐年上升,产品销量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2017年、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440.74万元、
101,279.60万元和145,082.12万元和82,457.12万元。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快消品品牌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

公司作为品牌方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从品牌形象塑造、产品设计策划、整合营
销策划、视觉设计、大数据分析、线上品牌运营、精准广告投放、CRM 管理、
售前售后服务、仓储物流等全链路为品牌提供线上服务,帮助各品牌方提升知名


度与市场份额。


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品牌线上服务和线上分销。其中,品牌线上
服务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品牌线
上服务

营销服


33,927.93

41.61%

81,835.98

56.61%

62,506.58

61.76%

49,464.60

70.24%

管理服


27,531.11

33.77%

33,127.03

22.91%

22,872.50

22.60%

19,887.34

28.24%

线上分销

20,078.29

24.62%

29,519.52

20.42%

15,145.32

14.96%

1,065.35

1.51%

其他

-

-

89.07

0.06%

690.14

0.68%

-

-

主营业务收入

81,537.34

100.00%

144,571.59

100.00%

101,214.54

100.00%

70,417.3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品牌线上服务和线上分销。


(二)主要业务的流程图

1、品牌线上服务

(1)服务内容

公司的业务以品牌形象塑造等创意模块为先导,大数据分析等运营模块为有
效的服务手段,及时的售前售后、仓储物流服务为公司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02-1


品牌形象塑造:公司会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进行优化产品组合、增加消费者
互动、提升品牌文化价值等工作,帮助品牌年轻化,适应网络渠道市场的需求。


产品设计策划:从选品、成份、工艺、视觉设计、工业设计等环节切入,根
据品牌定位,结合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帮助品牌方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商品。



整合营销策划:针对目标受众,有计划和节奏地通过创造性活动策划,最大
化整合社交媒体和平台流量,使其同一时间引发参与,以完成销售目标。


视觉设计:在电子商务平台,针对目标消费者特点,以产品销售和品牌形象
表达为目的,进行用户体验设计,以达到吸引消费者、促进点击和购买的目的。


大数据分析:公司基于大数据分析,改进产品策略、优化产品组合、调整市
场定价策略、预测后续营销及市场走向,实现消费者精准营销,不断优化运营战
略和战术,确保竞争优势。


线上品牌运营:以4P经营为核心,即选品、定价、促销、流量渠道,通过
获取流量、提高转化、提升客单、精准营销、优化消费者购物体验、增加复购等
整合性运作方式,帮助品牌在电商平台建设销售渠道。


精准广告投放:基于钻展、直通车、明星店铺等天猫平台固有的推广工具或
其他流量渠道,为旗舰店提供所需流量,并以专业的推广能力,优化投入产出比,
实现流量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CRM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据库管理,增加品牌和消费者交互,实现吸
引新客户、维护老客户、提升会员忠诚度,最终实现增加收入、提高客户满意度。


售前售后服务:公司配备了专业的售前服务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售前服务
为客户在购买前解答咨询,激发客户购买欲望。售后服务为客户在购买后解决问
题。


仓储物流:具体包括货品的储存、保管、分拣、打包、第三方配送等服务。


(2)业务流程

公司品牌线上营销服务业务流程主要包含了货品采购、品牌表达、线上品牌
运营、整合营销、新媒体传播、客户服务、仓储物流等。而品牌线上管理服务则
不包含货品采购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05-1



2、线上分销

线上分销业务流程主要包含了货品采购、品牌表达、线上品牌运营等。具体
情况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品牌线上营销服务

(1)服务模式

1)合作品牌选取

公司通过品牌方邀请、公司业务人员拜访等方式接触新的品牌,在与潜在合
作品牌初步接洽后,公司会接到品牌招标邀请,随后由专业的策略团队对该品牌
的生命周期阶段及市场发展前景展开调研,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判断此品牌对公
司业务发展的意义,决定是否参加竞标。确认竞标后,公司将进行立项、确定提
案负责人,对初步提案进行内部预演并优化,并如期竞标。


2)内部品牌诊断、外部资源争取

公司根据积累的营销经验和对品牌形象的解读,对品牌定位、目标客群、主
推产品等进行分析,基于此制定推广及运营策略和全年的活动节奏方案等。


公司将品牌线上运营推广方案向品牌方进行提案,并得到品牌方在市场推广
及供应链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


3)货品采购

确立与品牌的合作关系后,公司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方进行采购。公司
根据以往数据和当期销售计划,对库存的周转进行严格把控,由采购部、业务负
责人、财务部、总经理等进行审批后执行。


4)线上运营方案的执行

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会为服务品牌配备专业运营团队来开展日常经
营,每个团队独立配备项目经理、运营人员、策划人员、设计人员和推广人员等。

设计人员将根据前期诊断结果,设计线上呈现的整体页面,优化主打产品界面,


突出主力产品卖点,实现页面与用户的良性互动。运营、推广人员将整合淘宝和
天猫及站外广告资源,投放品牌产品广告、组织营销活动,并通过爆款塑造提升
品牌在平台上的曝光度,获取更多免费流量。


5)跟踪反馈

公司定期为品牌方提供用户消费数据和营销情况,形成活动改进及品牌支持
报告,通过统计旗舰店访客量、销售额、点击率、浏览转化率、新老买家数、客
单价等指标,跟踪推广活动前后品牌的运营变化情况,并分析社交网站、淘内广
告(钻展、直通车、明星店铺等)和主题营销等方式对定向人群的广告引流效果,
来帮助品牌方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广告投放和活动推广。


(2)盈利模式

公司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并赚取差价,公司的服务价值包含在销售收入与
营销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及各项费用等)的差额中。该种模式下,公司的利润来
源于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各项费用的差额。


2、品牌线上管理服务

(1)服务模式

1)合作品牌选取

在线上管理服务中,公司同样在经过调研后参与品牌方竞标,以此拓展服务
品牌。


2)品牌线上管理服务不存在采购环节,内部品牌诊断、外部提案、线上运
营方案执行、跟踪反馈等服务环节与品牌线上营销服务基本一致。


(2)盈利模式

通过公司线上运营方案的执行,帮助品牌将产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则
根据销售结果向品牌方收取服务费盈利。


3、线上分销

(1)采购模式

线上分销模式下,产品的采购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品牌
方进行采购。公司根据以往数据和当期营销计划,对库存的周转进行严格把控,
由采购部、业务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等进行审批后执行。



(2)销售模式

线上分销模式下,公司主要客户为天猫、淘宝平台的中小卖家或其他第三方
B2C平台。对于天猫、淘宝平台的分销商,分销商以货品买断的形式向公司采购
货品,并打款至公司账户,公司仓库进行发货,分销商收到货物后进行确认。对
于其他第三方B2C平台,平台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对账方式,分期与公司核
对销售情况,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总体战略

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核心是通过深化自身现有业务,拓展其他创新业务,提
升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通过自有品牌及内容电商项目、仓
储物流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和综合运营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实施,加强
对团队、信息化系统、仓储物流系统和相关软硬件等方面的投入,以发展更多维
度的创新型业务,同时提供更多细分类型的服务,增强公司与品牌方的合作粘性
及深度,提升公司在电子商务服务行业中的影响力和地位,扩大营业收入,增加
利润水平。


(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细分服务类型,提升服务品质

公司将着力提升现有服务的质量,并拓展其细分服务类型。公司计划将原有
业务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单独设立中心,通过细分和分工的方式提高各类业务工作
的专业程度和竞争力。具体而言,公司将建立用户体验中心,切实、直观地从市
场用户的角度进行思考,并将其细分需求具体地落实到公司对品牌、产品的策划
和设计等活动中;公司将设立UED创意设计中心,在对用户体验研究分析的基
础上,通过感官、交互、情感、浏览和信任的体验以优化电商的UED设计,从
而更好地传递品牌调性,创造惊喜,增强用户粘性,提升其销量转化率;公司将
成立专门的影像摄制创意中心,以满足公司的摄影需求;公司将建立产品开发创
意中心,提供商品定位策划、设计执行、工艺落地等服务,增强公司的市场敏感
度并实时开发对应的商品;公司亦将成立整合营销创意中心,在品牌广告策划服
务的基础上,通过创意衍生出各类与品牌相关的一系列文创产品,并进行线上线


下的联动销售,以服务各品牌线并承接外部的相关业务。通过细化、丰富公司现
有的业务类型,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在扩大收入规模的同时,增强公司
自身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提升公司品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自成立以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保持
持续增长态势。但近年来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
化,公司将在保持与品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利用多年来在电子商务服务行
业积累的经验,积极探索自有品牌的发展机遇,扩大利润空间。未来,公司将加
大在食品、保健品等行业自有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升公司自有品牌的知名
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影响力和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3、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快消品品牌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
未来公司将继续从品牌方需求出发,内容电商为合作品牌提供更优质、更多维度
的网络营销体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将夯实公司的精准营销能力和设计开发
能力,仓储物流中心满足品牌方更为快速和规模化的仓储物流需求。公司服务场
景将进一步丰富、综合服务能力和执行效率将全面提升。公司以能够满足品牌方
多元化的需求、优化终端消费者购物体验为目标,提升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


4、提升客户承接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将通过实施电商升级扩建项目和综合运营服务中心项目,有效提升公司
服务的市场吸引力和承接能力。首先,公司将建立包括用户体验调研、产品设计
开发以及整合销售在内的专门部门,以更专业、细致的服务切中不同品牌方的具
体需求点,扩大公司的潜在客户数量。同时,公司将开发更智能的信息化系统推
动市场扩张。另外,公司计划开发的自动化的数据提取和处理系统亦将使公司的
市场决策更为准确、高效。最后,公司将通过软硬件购置和人才引进等方式,完
善现有仓库和仓储管理体系,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仓库处理能力,以及发货的时
效性和准确性等,并提高公司在包括“双十一”等销售高峰时期的最大吞吐量水
平,从而间接助力公司的市场扩张计划。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公司
的业务承接能力,有助于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5、扩充人才队伍,加强团队建设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引入各类人才,组建更为强大的团队,并形成良好的企
业文化。公司将扩大技术团队,招聘更多的负责各类语言的程序员以及产品经理,
推动公司信息化体系的整体升级、开发和构建,提高系统日常运营维护的水平;
公司将引入更多的仓储IT和数据分析人员以及仓储管理人员,提高公司对日常
仓储物流的管控水平,提升公司应对供应链风险的能力;公司将招聘更多的不同
层级的策划人才,提高公司的整合营销能力和相应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进
一步壮大包括工艺、平面和包装等方面的设计团队,增强公司在产品创意、策划、
设计、开发等领域的业务竞争力;公司将引入更多的用户体验调研专员和分析专
员,提升公司市场分析和决策能力;公司亦将打造专门的影像摄制团队、3D建
模设计团队,以更有效地配合电商和设计等业务需求。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员工上升通道,构建积极进取、不断探索的企业文化氛围,以稳固人才队伍并为
公司提供更强的创新动力。


(三)公司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引
导,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制定。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在充分发挥公司
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延伸,现有业务是公司未来几
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电商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法规相继颁布,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中华人
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
意见》、《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
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和市场规
范营造了积极有利的政策环境。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
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肯定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
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综上所述,我国相继出台的行业法规和政策为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国民经济收入稳步增长,中国消费者网购比例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提高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网络购物作为
一种方便快捷的零售渠道,已逐步深入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重要的消费方
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购物规模达7.10亿,较2018
年底增长1.00亿,占网民整体的78.6%,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7.07亿,
较2018年底增长1.16亿,占手机网民的78.9%。



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及使用率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我国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及使用率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升公司品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自成立以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保持
持续增长态势。但近年来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
化,公司有必要在保持与品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利用多年来在电子商务服
务行业积累的经验,积极探索自有品牌的发展机遇,扩大利润空间。公司拟通过


本项目的实施,加大在食品、保健品等行业自有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力度,提升公
司自有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影响力和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知名快消品品牌提供全网各渠道电子商务服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继续从品牌方需求出发,主要覆盖内容电商、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仓储物流中心等几个板块。其中,内容电商为合作品牌提供更优
质、更多维度的网络营销体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将巩固公司的精准营销能
力和设计开发的能力优势,仓储物流中心将满足品牌方更为快速和规模化的仓储
物流需求。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服务场景进一步丰富、综合服务
能力和执行效率全面提升,能够满足品牌方多元化的需求;亦有利于优化终端消
费者购物体验,使得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大幅提高。


3、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未结束,国际宏观经济影响的连带效应仍可能进一步发
酵,公司需要未雨绸缪,夯实自身资本实力,在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的同时,
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可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缺口与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改善公司的
资本结构、控制财务费用,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
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
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
股本为144,250,200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3,275,060股(含43,275,060股)。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四、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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