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汇丰消费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21 年 1 月 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 消费红利 股票 基金主代码 540009 (强定投代码 000 1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 20 年 12 月 31 日 有 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 20 年度的第 3 次分配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 1.410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 元 ) 96,437,696.0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28,931 , 308.8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1.4 0 注: 根据《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 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 金收益分配每年 至多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 1 年 1 月 4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 月 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 月 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 —— 汇丰晋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 2 1 年 1 月 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 份额,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2 1 年 1 月 5 日 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 1 年 1 月 6 日 起可以 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 ( 含权益登记日 )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 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 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 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得的现金红利金额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 数。 (4) 咨询办法: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021 - 20376888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 详见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 。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 决策。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 值。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 1 年 1 月 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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