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品质生活混合A : 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品质生活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品质生活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31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 品质生活 混合 基金代码 010874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泰康 品质生活 混合 A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10874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 20 - 12 - 30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宋仁杰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 20 - 12 - 30 证券从业日期 20 12 - 07 - 09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 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 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品质生活主题相关证券,通过精选优质标的和风险控制,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收益。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 )、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信用 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60% - 95%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投资于品质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 ;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1 、品质生活主 题的界定:本基金将不低于 80% 的非现金资产投资于品质生活主题相关 证券。本基金所约定的品质生活主题相关证券,主要指在追求品质生活的浪潮中,能 够为居民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的大消费类行业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以及 能够通过科技进步为社会带来更多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的科技类行业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中,大消费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汽车、家用电器、 轻工制造、商业零售、农林牧渔、休闲服务、医药生物、传媒、房地产、金融、交通 运输等;科技类行业主要包括电子、通信、计算机、高端制造、国防军工、新能源以 及相 关产业链中上游涉及的相关细分子行业等等。未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或科 技发展导致本基金对品质生活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 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通过权益投资决策分析体系( MVPCT 系统),通过定 性定量分析,确定资产配置比例。 3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品质生活主题两大重点领域中相关各行业的特征, 从行业发展周期、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速度、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 空间等多维度评价各行业的投资价值,选择长 期符合社会未来发展方向、中短期景气 度较高的细分行业进行配置。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自下 而上地精选具有较大成长空间、良好公司治理、以及估值相对合理的品质生活主题上 市公司进行投资。 4 、债券投资策略:具体策略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 差策略、信用策略、个券精选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策略 、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等。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通过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精选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6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 资策略: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恒生指数收益率 *10%+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15%+ 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 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 本基 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 000000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 ≤ M <30 00000 1.00 % 非养老金客户 3000000 ≤ M < 5 0 00000 0. 80 %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 / 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 000000 0.45 % 养老金客户 1000000 ≤ M <30 00000 0. 30 % 养老金客户 3000000 ≤ M < 5 0 00000 0. 24 %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 / 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 日 1.50% - 7 日 ≤N<30 日 0.75% - 30 日 ≤N<180 日 0.50% - N≥ 180 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 50 %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 “ 基金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 的 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中,市场风险,是指股票资产 与债券资产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引起的基金资产面临的潜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 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 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 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其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启动侧 袋机制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侧袋账户份额不可赎回、 特定资产 变现时间和变现价格不确定的风 险。 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参加股票申购、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流通受限证券 、信用衍生品 等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 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存在不投资港股的可能性;如选择投资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 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 可投资存托凭证,还将面临 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 此外, 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 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 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 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kfunds.com.cn ,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深圳国际仲裁 院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 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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