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1-003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国融CTA基金”)、“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 金” (以下简称“国金1号基金”)以及“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国融添 益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国融添益基金”)的管理人国融翰泽基金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翰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融CTA基金、国金1号基金以及国融添益基金同受 国融翰泽管理,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46,000股),计划自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0,846,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09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日、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6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具体内容 详见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融翰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该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54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23%。根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国融添益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6~ 9/30 13.00 800,000 0.4727% 国金1号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6~ 9/30 14.38 31,600 0.0187% 国融CTA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6~ 9/30 14.25 1,529,400 0.9037% 大宗交易 2020/7/30 11.59 1,179,800 0.6972% 合计 — — — 3,540,800 2.0923%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减持股份来源:国融CTA基金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公司1,000万股股份, 国融添益基金和国金1号基金所持公司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取得。 (3)从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8月1日)后,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32%。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披露前持有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时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融添益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800,000 0.4727% 0 0 国金1号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46,000 0.0272% 14,400 0.0085% 国融CTA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0 5.9091% 7,290,800 4.3082% 合计 10,846,000 6.4090% 7,305,200 4.3167%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信息义务披露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马 焰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国融翰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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