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9:36:52 中财网

原标题: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惠泰医疗股票代码惠泰医疗股票代码:
6886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APT Medical Inc.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号同方信息港
B

6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年
1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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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
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年
1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4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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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74.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发行摊薄后市盈率为
61.61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0年
12月
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12倍。本次发行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数量
1,372.8419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9%。公司上市初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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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电生理及血管介入医疗器械行业,外资品牌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外资品牌诸如强生、雅培、波士顿科学、泰尔茂等企业凭借其强大的研发优势、
健全的产品体系和先发的渠道优势,占据国内约
80%以上的市场份额。虽然从竞
争厂家上看,公司所处的电生理和血管介入细分领域竞争厂家并不多,但外资品
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和对临床医生的培育,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临床医生的使
用习惯。公司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提升公司产品的使用量。


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在二维电生理设备和耗材领域的产品布局。随着技术的进
步以及临床对精准治疗要求的不断提高,新一代三维电生理设备的临床使用需求
将随之提高,电生理设备的产品技术升级同时促使配套耗材的升级。目前我国三
维电生理市场及其主要应用的房颤手术领域主要由外资厂商垄断,公司的三维电
生理设备目前处于注册发补阶段,预计于
2021年上半年获批上市,其配套耗材
磁定位冷盐水灌注射频消融电极导管处于同样阶段,如果该等产品未能成功上市
或上市后无法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在电生理领域的竞争优势将会受限,公司在电
生理领域市场份额存在被挤占的风险。


同时,随着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其他细分领域生产厂
家将有可能会逐步切入该细分领域,进一步加剧该领域的竞争。如果公司未来无
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公司现有的竞争
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依赖于终端医院的采购和临床使用,目前国内公立医疗机构主要通
过省级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同时,政府也在加快医药领域的体制改革,国家
及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相关政策,以期通过集中采
购降低医院对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价格。目前江苏、湖北、贵州、重庆及海南已开
始试点和实施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政策,部分中标产品的终端价格出现大幅下
调;此外,以陕西省为主导的
10省采购联盟也开始实施针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集
中采购政策,对部分高值耗材采取限价、降价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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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采购政策的调整,不仅将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模式,同时也对公司产品未来的
产品售价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68.81%、68.78%、


70.82%和
68.57%,毛利率较高且稳中有升,当前的采购政策对公司在报告期内
的财务影响较小。

截至2020年9月20日,公司球囊导管产品被列入江苏省、湖北、贵州、重庆
及海南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除在江苏省未参与招标外,公司在其他
已实施地区均已中标。带量采购将会使公司产品的出厂价格出现30%-40%的下
滑,未来随着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扩大,公司产品将面临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
等,如公司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和产品升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未
能在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的地区中标,则可能面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未来盈利能
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能紧跟行业发
展,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保持行业领先
地位,则公司将可能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等风险,对公司未来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及供应商依赖风险

介入类医疗器械由于科技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其对原材料的品
质要求较高,如导丝、导管所需的原材料大多属于高附加值的管材、高分子及贵
金属材料,具有良好的强度、可塑性、生物相容性和耐腐蚀性的性能。鉴于上述
原因,国内目前尚无成熟的应用型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在血管介入领域和电生
理领域的导丝、导管产品所使用的部分主要原材料供应厂商主要分布在海外,公
司通过代理采购商
Wah Shun Trading Co.进行集中进口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
前五大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72.63%、75.50%、72.24%和
55.52%,
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即
Wah Shun Trading Co.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49.92%、


62.29%、59.94%和
37.34%,供应商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果公司
未来与
Wah Shun Trading Co.在商业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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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
Wah Shun Trading Co.上游生产商原材料
供应中断,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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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
12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
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
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号文批
准。根据惠泰医疗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惠泰医疗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惠泰医疗
A股总
股本为
6,667.00万股,其中
1,372.8419万股于
2021年
1月
7日起上市交易,证
券简称为“惠泰医疗”,证券代码为“68861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
1月
7日

(三)股票简称:惠泰医疗

(四)股票扩位简称:惠泰医疗

(五)股票代码:688617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667.00万股

(七)本次
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667.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372.841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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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294.1581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233.3800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限售安排
1成正辉
1,668.5027 33.37% 36个月
2成灵
500.0442 10.00% 36个月
3启明维创
281.2419 5.62% 12个月
4 QM33 275.0000 5.50% 12个月
5深圳惠深
250.0000 5.00% 12个月
6启华三期
226.6188 4.53% 12个月
7启明融科
220.1500 4.40% 12个月
8启明创智
218.7513 4.38% 12个月
9南通富星
211.8403 4.24% 12个月
10徐轶青
200.0287 4.00% 12个月
11益一新
150.1306 3.00% 12个月
12东证慧象
149.5000 2.99% 12个月
13程凡
114.7554 2.30% 12个月
14戴振华
99.9341 2.00% 12个月
15东证富象
96.5000 1.93% 12个月
16南通惠圳
86.5000 1.73% 12个月
17启明融盈
69.2850 1.38% 12个月
18南通惠市
69.0000 1.38% 12个月
19南通惠惠
62.5000 1.25% 12个月
20黄政
37.3585 0.75% 12个月
21韩永贵
12.3585 0.25% 12个月
合计
5,000.0000 100.00%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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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2、发行人核心员工已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惠泰
1号资管计划、惠泰
2号资管
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12个月。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
中签账户共计
394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0.7781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规定,选取
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
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
74.46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6,667.00万股,由
此计算发行市值为
49.64亿元。2018年和
2019年,发行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2,151.20万元和
8,057.93万元。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40,396.36万元。满足《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
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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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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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PT Medical Inc.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成正辉
公司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号同方信
息港
B栋
60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自主开发软件的销售;医
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并提供上述
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设备租赁;
I类医疗器
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
III类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III类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III类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
制品、III类
6877介入器材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由分公
司生产);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了以完整冠脉通路和电生理医疗
器械为主导,外周血管和神经介入医疗器械为重点发展方向的
业务布局。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
联系电话
0755-86951506
传真号码
0755-8348050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互联网网址
http://www.aptmed.com/
董事会秘书戴振华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是成正辉,持有发行人
1,668.5027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3.37%。

2、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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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正辉及成灵,二人系父子关系。成正辉持有发行人
1,668.502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3.37%;成灵持有发行人
500.0442万
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0.00%,成正辉与成灵父子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43.37%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任期
3年。本公司现任
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成正辉董事长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徐轶青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戴振华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胡旭波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夏立军独立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朱援祥独立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肖岳峰独立董事
2019年
11月-2022年
11月

(二)监事
公司有
3名监事会成员,其中监事会主席
1名,职工监事
1名。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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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龚蕾监事会主席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蒋亚超监事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代光荣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有
7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
6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成正辉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徐轶青副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戴振华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韩永贵副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Yuchen Qiu副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刘芳远副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王卫副总经理
2019年
11月至
2022年
11月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韩永贵、Yuchen Qiu、张勇
3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成员职位
1韩永贵副总经理
2 Yuchen Qiu副总经理
3张勇上海宏桐研发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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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限售期
成正辉董事长、总经理
1,668.5027 33.37% 36个月
成灵商务经理、成正辉之子
500.0442 10.00% 36个月
徐轶青董事、副总经理
200.0287 4.00% 12个月
戴振华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99.9341 2.00% 12个月
韩永贵副总经理
12.3585 0.25% 12个月
合计
2,480.8682 49.62%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有发行人股东股份情况
对应股东持有发行人发
行前股份情况
1胡旭波董事
胡旭波持有苏州启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50%的股权,苏州启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启华三期、启
明融科和启明融盈穿透后执行事
务合伙人;胡旭波持有上海启昌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启
明创智穿透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启华三期、启明融科、启
明融盈和启明创智分别
持有发行人
4.53%、
4.40%、1.38%和
4.38%
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
14.6961%股权
2戴振华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

分别持有南通惠圳
4.05%的份额
和南通惠市
7.25%的份额
深圳惠深持有发行人
5.00%股份、南通惠圳持
有发行人
1.73%股份、南
通惠市持有发行人
1.38%股份、南通惠惠持
有发行人
1.25%股份
3
Yuchen
Qiu
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持有深圳惠深
10.60%的份额
4刘芳远副总经理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20.00%的份额
和南通惠圳
3.47%的份额
5王卫副总经理持有深圳惠深
26.41%的份额
6龚蕾监事会主席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1.70%的份额、
南通惠圳
2.31%的份额和南通惠

2.4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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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蒋亚超监事持有深圳惠深
3.54%的份额
8代光荣
职工代表监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0.84%的份额
和南通惠市
1.45%的份额
9张勇
核心技术人

分别持有南通惠圳
1.16%的份额
和南通惠市
3.62%的份额
10成再辉
成正辉之兄

持有南通惠圳
5.78%的份额
11成连辉
成正辉之兄

持有南通惠圳
2.31%的份额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的上述持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
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成灵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后
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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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
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
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
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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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后
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
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
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3、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Yuchen Qiu和张勇承诺:

1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减
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深圳惠深、南通惠圳、南通惠市、南通惠惠承
诺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
相关安排。


五、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惠泰医疗共通过
4个员工持股平台包括深圳惠深、南通惠圳、南通惠市、南
通惠惠持有惠泰医疗股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4个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持股平台持股数量(万股)发行前持股比例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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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序号持股平台持股数量(万股)发行前持股比例锁定期
1深圳惠深
250.00 5.00% 12个月
2南通惠圳
86.50 1.73% 12个月
3南通惠市
69.00 1.38% 12个月
4南通惠惠
62.50 1.25% 12个月
合计
468.00 9.36%

截至
2020年
8月
31日,上述
4个持股平台共涉及
129名合伙人,同一合伙
人在不同平台持股数量合并计算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员工姓名发行前持股比例序号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
比例
1王卫
1.32% 66伍喜
0.02%
2刘芳远
1.06% 67龚克
0.02%
3 Yuchen Qiu 0.53% 68龙燕萍
0.02%
4张楠
0.45% 69谢成功
0.02%
5冉苏非
0.24% 70成龙
0.02%
6陈洁平
0.24% 71尹英
0.02%
7文波
0.23% 72谢姣
0.02%
8蒋亚超
0.18% 73易洋
0.02%
9罗俊杰
0.17% 74李伟
0.02%
10戴振华
0.17% 75周俊良
0.02%
11龚蕾
0.15% 76乔忠阳
0.02%
12张效凯
0.15% 77陈健
0.02%
13廖艳霞
0.15% 78余健
0.02%
14刘慕竹
0.14% 79张纯逸
0.02%
15肖卫
0.14% 80罗荣彪
0.02%
16魏达
0.13% 81王丽萍
0.02%
17朱喜红
0.12% 82张智旭
0.02%
18易沛林
0.12% 83肖昆
0.02%
19颜世平
0.11% 84曾志槐
0.02%
20尹周
0.10% 85邬卫红
0.02%
21王园
0.10% 86刘赛兰
0.02%
22吴晓娜
0.10% 87林悦
0.02%
23张向梅
0.10% 88朱艳艳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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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序号员工姓名发行前持股比例序号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
比例
24曾新育
0.10% 89苏华
0.02%
25成再辉
0.10% 90彭伟
0.01%
26梁佳
0.10% 91曹镇财
0.01%
27薛龙舟
0.10% 92王端诚
0.01%
28赵跃军
0.09% 93黎宇
0.01%
29李涌泉
0.09% 94雷敏
0.01%
30殷望
0.08% 95袁明(男)
0.01%
31杨典志
0.08% 96游佳
0.01%
32李鹏
0.07% 97龚宇红
0.01%
33墙潍蔚
0.07% 98谢飘
0.01%
34张勇
0.07% 99曾增
0.01%
35吴浩
0.07% 100肖西良
0.01%
36杜林
0.07% 101童璐
0.01%
37曾耀
0.07% 102左娜
0.01%
38钟茜
0.07% 103成春
0.01%
39杨洋
0.07% 104李艳
0.01%
40刘金霞
0.07% 105魏敏
0.01%
41唐水金
0.07% 106肖英涛
0.01%
42代光荣
0.06% 107高晓
0.01%
43张鸽
0.06% 108张元婷
0.01%
44金静英
0.06% 109于俊璐
0.01%
45瞿平
0.06% 110谌俊英
0.01%
46赵小晔
0.05% 111吴琦
0.01%
47廖彩艳
0.04% 112李梁
0.01%
48刘娇
0.04% 113陈炳华
0.01%
49成连辉
0.04% 114吴欣盛
0.01%
50李石华
0.04% 115田露露
0.01%
51袁明(女)
0.03% 116凡灿林
0.01%
52陈丽旬
0.03% 117周晟
0.01%
53傅泽粮
0.03% 118李赛峰
0.01%
54李滢
0.03% 119谢敏
0.01%
55于鑫
0.03% 120刘继军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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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序号员工姓名发行前持股比例序号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
比例
56谷双全
0.03% 121田瑞英
0.01%
57张志明
0.03% 122彭素珍
0.01%
58王津
0.02% 123刘丹
0.01%
59李玉华
0.02% 124谢家根
0.01%
60谢鑫强
0.02% 125杨棒
0.01%
61刘新潮
0.02% 126刘剑敏
0.01%
62康玲
0.02% 127曾坤
0.01%
63刘毅
0.02% 128成和清
0.01%
64张安
0.02% 129唐建武
0.01%
65陈奔
0.02%
合计
9.36%

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发行人股东南通惠市的有限合伙人左娜已从湖南埃普特
离职,不在发行人或其他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瑞康通担任任何职务。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上述
4个持股平台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67.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序发行前发行后
限售期

股东名称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成正辉
16,685,027 33.3701% 16,685,027 25.0263% 36个月
2成灵
5,000,442 10.0009% 5,000,442 7.5003% 36个月
3启明维创
2,812,419 5.6248% 2,812,419 4.2184% 12个月
4 QM33 2,750,000 5.5000% 2,750,000 4.1248% 12个月
5深圳惠深
2,500,000 5.0000% 2,500,000 3.7498% 12个月

2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序发行前发行后
限售期

股东名称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6启华三期
2,266,188 4.5324% 2,266,188 3.3991% 12个月
7启明融科
2,201,500 4.4030% 2,201,500 3.3021% 12个月
8启明创智
2,187,513 4.3750% 2,187,513 3.2811% 12个月
9南通富星
2,118,403 4.2368% 2,118,403 3.1774% 12个月
10徐轶青
2,000,287 4.0006% 2,000,287 3.0003% 12个月
11益一新
1,501,306 3.0026% 1,501,306 2.2518% 12个月
12东证慧象
1,495,000 2.9900% 1,495,000 2.2424% 12个月
13程凡
1,147,554 2.2951% 1,147,554 1.7212% 12个月
14戴振华
999,341 1.9987% 999,341 1.4989% 12个月
15东证富象
965,000 1.9300% 965,000 1.4474% 12个月
16南通惠圳
865,000 1.7300% 865,000 1.2974% 12个月
17南通惠市
690,000 1.3800% 690,000 1.0349% 12个月
18启明融盈
692,850 1.3857% 692,850 1.0392% 12个月
19南通惠惠
625,000 1.2500% 625,000 0.9375% 12个月
20黄政
373,585 0.7472% 373,585 0.5603% 12个月
21韩永贵
123,585 0.2472% 123,585 0.1854% 12个月
22
中信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
--666,800 1.0001% 24个月
23
中金公司惠
泰医疗
1 号
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
售资管计划
--1,395,714 2.0935% 12个月
24
中金公司惠
泰医疗
2 号
员工参与科
创板战略配
售资管计划
--271,286 0.4069% 12个月
25
网下摇号抽
签限售股份
--607,781 0.9116% 6个月
26社会公众股
--13,728,419 20.5916% -
合计
50,000,000 100.0000% 66,670,000 10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

2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
1成正辉
16,685,027 25.03% 36个月
2成灵
5,000,442 7.50% 36个月
3启明维创
2,812,419 4.22% 12个月
4 QM33 2,750,000 4.12% 12个月
5深圳惠深
2,500,000 3.75% 12个月
6启华三期
2,266,188 3.40% 12个月
7启明融科
2,201,500 3.30% 12个月
8启明创智
2,187,513 3.28% 12个月
9南通富星
2,118,403 3.18% 12个月
10徐轶青
2,000,287 3.00% 12个月
合计
40,521,779 60.78%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667.00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万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33.3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00%,获
配金额
17,439.54万元(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投资”)。

(2)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及中金公司
惠泰医疗
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分别简称“惠泰
1号资管计划”、“惠泰
2号资管计
划”)
2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办法》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
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591286847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01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
4月
1日
营业期限
2012年
4月
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跟投数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本次
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
4%,获配股份数量为
66.68万股,获配金额
4,964.99万元。



3、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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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发行人核心员工已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惠泰
1
号资管计划、惠泰
2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数量共计为本次
发行总规模的
10.00%,即
166.70万股,获配售金额
12,474.54万元(含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惠泰
1号资管计划及惠泰
2号资管计划
已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根据本次发行价
74.46元/股,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1)惠泰
1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0年
11月
10日
募集资金规模:16,628.00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10,444.45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1,395,714股
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1成正辉董事长、总经理是
4,028 24.2242
2徐轶青副总经理是
2,900 17.4405
3戴振华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950 5.7133
4韩永贵副总经理是
400 2.4056
5王卫副总经理是
400 2.4056
6刘芳远副总经理是
400 2.4056
7谢斐研发主管否
300 1.8042
8冉苏非其他部门主管否
200 1.2028
9蒋亚超监事是
200 1.2028
10张楠其他部门主管否
200 1.2028
11张向梅
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副总经


200 1.202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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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12张勇研发总监否
200 1.2028
13成灵商务经理否
200 1.2028
14颜世平研发主管否
200 1.2028
15张效凯研发主管否
200 1.2028
16 Yuchen Qiu副总经理是
150 0.9021
17陈烨辉财务主管否
150 0.9021
18肖昆研发主管否
150 0.9021
19孙辉研发主管否
150 0.9021
20唐水金研发主管否
150 0.9021
21易沛林研发主管否
150 0.9021
22文波财务主管否
150 0.9021
23梁佳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4张志明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5李鹏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6陈洁平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7墙潍蔚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8沈京园营销主管否
150 0.9021
29崔文健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30廖艳霞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31陈然然证券部主管否
100 0.6014
32许奕琴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33罗荣彪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34代光荣监事是
100 0.6014
35杨洋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36金静英财务主管否
100 0.6014
37吴琦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38谷双全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39周拓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40王怀清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41田博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42魏达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43殷望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2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44周文研发主管否
100 0.6014
45刘金霞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46刘慕竹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47李涌泉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48朱喜红其他部门主管否
100 0.6014
49王雪铭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0瞿平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1李石华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2杜林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3王园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4张鸽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5曾凤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6袁明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7曹平平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8孟丽华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59吴浩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0黄鹏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1曾增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2赵跃军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3廖彩艳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4何珠珍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65肖琦营销主管否
100 0.6014
合计
16,628 100.0000

注:1、惠泰
1号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上述参与对象中,成正辉、徐轶青、戴振华、韩永贵、王卫、刘芳远、
Yuchen
Qiu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惠泰
2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0年
11月
10日
2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规模:4,040.00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2,030.1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271,286股
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已和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参与
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1 袁明研发主管否
50 1.2376
2 代威研发主管否
50 1.2376
3 何星洲营销主管否
50 1.2376
4 阳超波营销主管否
50 1.2376
5 唐震其他部门主管否
50 1.2376
6 李玉华其他部门主管否
55 1.3614
7 文彬研发主管否
60 1.4851
8 刘继军研发主管否
60 1.4851
9 彭珊珊其他部门主管否
60 1.4851
10 李滢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1 苏华其他部门主管否
60 1.4851
12 刘阅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3 栾静繁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4 张宇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5 刘炳宏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6 杜辉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7 丁伯慧营销主管否
60 1.4851
18 张琴琴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19 朱艳艳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20 钟茜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21 刘星星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22 肖翔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2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23 李赛峰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24 陈炳华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25 彭达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26 吴欣盛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27 唐建武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28 宋孝德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29 成春其他部门主管否
65 1.6089
30 李德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1 田露露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2 谢鑫强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3 秦亚红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4 彭丹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5 肖时玉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6 吴忠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7 彭传东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8 黎宇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39 成龙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40 傅泽粮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41 曹镇财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42 谢飘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43 龚宇红研发主管否
65 1.6089
44 张元婷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45 杨典志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46 胡小霞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47 江祥鹏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48 于鑫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49 高晓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0 王冬宏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1 陈晓霞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2 胡炜章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3 李艳花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4 曲贺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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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姓名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及主要职务
是否为上市
公司董监高
实际缴款金
额(万元)
资管计划份额
的持有比例
(%)
55 安海峰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6 陈丽旬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7 游佳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8 童璐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59 杨蕾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60 肖英涛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61 孙亚光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62 罗玉淳营销主管否
65 1.6089
63 罗俊杰其他部门主管否
75 1.8564
64 李梁营销主管否
75 1.8564
合计
4,040 100.0000

注:1、惠泰
2号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实际投资
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参与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限售期限

惠泰
1号资管计划及惠泰
2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惠泰
1号资管计划
及惠泰
2号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3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667.00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74.46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市盈率:
61.61倍(每股收益按
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3.3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1.21元(按
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2.50元(以
2019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4,124.82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月
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A10001号)。经审验,截至
2021年
1月
4日止,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6,670,000股的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46元,股款以人民币
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124,124.82万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承销及
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总额人民币
115,071.78万元。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9,053.04万元。根据《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号),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费及承销费
6,8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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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


内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审计和验资费
1,201.89
律师费
559.4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32.08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
44.79
合计
9,053.04

注: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5,071.78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17,959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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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17年
12月
31日、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及
2020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
1-6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计,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A15516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
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
2020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

ZA15811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及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附录或
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于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0年全年
营业收入约为
46,614万元至
49,498万元,同比增长约
15.39%至
22.53%;预计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
9,203万元至
10,957万元,同比增长约
11.45%至


32.7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8,551万
元至
10,306万元,同比增长约
6.13%至
27.90%。上述
2020年全年预计财务数据
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
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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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监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184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200
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192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5429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19层
保荐代表人
1:姓名:孙炎林

联系电话:0755-23835330
保荐代表人
2:姓名:褚晓佳
联系电话:021-20262066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3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

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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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承诺,
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惠泰医疗专注于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发、
生产、销售,产品管线涵盖电生理、冠脉、外周血管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是以
自主知识产权医疗器械研究和开发为核心,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高科技
企业。惠泰医疗已构建了完整业务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相
关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且具有先进性;惠泰医疗建立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具有高
效的创新机制与安排,及稳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惠泰医疗具有较强的产业化能力,
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成为经营成果,在研品种面向发达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迅速,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惠泰医疗属于重点推荐的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
的科技创新企业,符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
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
行规定》等法规中对于科创板企业的定位要求。惠泰医疗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
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予以保荐。


二、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中信证券为惠泰医疗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孙炎林、褚晓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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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体情况如下:

孙炎林: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学硕士。

2015年加入中信证券,拥有超过
10年投行工
作经验。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曾作为现场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与卫信康
IPO、金域医学
IPO、广药白云山重大资产重组、
科信技术IPO、新产业生物
IPO、飞亚达公司债等项目,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
华海药业非公开、通富微电非公开、可立克IPO、广发证券公司债等项目。


褚晓佳: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组总监,保荐
代表人,管理学硕士。

2008年加入中信证券,拥有
12年的医疗健康行业投行工作
经验。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参与了振德医疗IPO及再融资、优科生物
IPO、蓝帆医疗再融资、华海药业再融资、九洲药业再融资、艾力斯药业私募股
权融资等项目,作为核心成员参与飞科电器
IPO、京运通
IPO、美的电器再融资、
上海莱士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联通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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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成正辉、
以及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成灵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
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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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徐轶青、戴振华、胡旭波、韩永贵、龚蕾、蒋亚超、代光荣、
Yuchen
Qiu、刘芳远和王卫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
A股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股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股股票经调整
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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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
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3、除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启明维创、
QM33、深圳惠深、启华三期
、启明融科、启明创智、南通富星、益一新、东证慧象、程凡、东证富象、南
通惠圳、启明融盈、南通惠市、南通惠惠和黄政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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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Yuchen Qiu和张勇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成灵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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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
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股股票的减
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个
月内不得减持。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启明维创、QM33和深圳惠深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
在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
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
后的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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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个
月内不得减持。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责任。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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