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20:06:03 中财网
原标题:农尚环境: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1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白刚先生、柯春红
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尚环境”或“公司”)于2020年6
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白刚先生、柯春红女士、郑菁华女士计划于2020年6月13日起六个
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并应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他
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02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


2020年7月11日、7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白刚先生、柯春红女士、
郑菁华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较其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白刚先生、柯春红女士、郑菁华女士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白刚先生、柯春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告知函》,
截至2021年1月4日,白刚先生和柯春红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

郑菁华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于期限届满前终止实施,具体详见《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白刚

集中竞价

2020年7月20日

11.86

392,175

0.13

柯春红

集中竞价

2020年7月20日

11.98

316,500

0.11

郑菁华

集中竞价

2020年7月9日

8.40

315,000

0.11

合计

-

1,023,675

0.3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白刚

合计持有股份

1,568,700

0.53

1,176,525

0.40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175

0.13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6,525

0.40

1,176,525

0.40

柯春红

合计持有股份

1,266,300

0.43

949,800

0.3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575

0.11

7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9,725

0.32

949,725

0.32

郑菁华

合计持有股份

1,266,300

0.43

951,300

0.3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575

0.11

1,57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9,725

0.32

949,725

0.32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4,101,300

1.39

3,077,625

1.0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5,325

0.36

1,6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5,975

1.04

3,075,975

1.0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情况,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白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告知函》。


2、柯春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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