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债券A : 平安双季增享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 202 1 年 1 月 5 日 送出日期: 202 1 年 1 月 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 主 代码 010651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A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0651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0652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 1 年 1 月 5 日 基 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式 开放频率 设置 6 个月最短持 有期。 每个开放日 开放申购,每笔认 购 / 申购的基金份 额在最短持有期间 不办理赎回业务, 自最短持有期结束 次日起,可办理赎 回业务。 基金经理 张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1 - 5 证券从业日期 201 1 - 7 - 1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 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 2 、股票投资策略 ; 3 、债券投资策略 ; 4 国 债期货投资策略 ; 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注 :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 九 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注 : 无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A 费用类型 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费率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 0 万 0.6 0% 10 0 万 ≤M < 3 00 万 0. 4 0% 3 00 万 ≤M < 5 00 万 0. 2 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 ( 1 ) C 类 基金 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 ( 2 )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最短持有期,投资者需至少持有本基金份额满 6 个月,持有满 6 个月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 6 0 % 托管费 0. 16 % 销售服务费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A -- 平安双季增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C 0. 35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 :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 市场风险 、 管理风险 、 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国 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 2 、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 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 策、市 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 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 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起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 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次日 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 一份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可能不同。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 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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