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21-00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会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005,8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0%)的高级管理人员 刘会增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1,452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0.1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 年1月 6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会增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刘会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5,8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0%。刘会增 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刘会增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形。 二、 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刘会增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51,45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股份来源:定向增发授予股份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刘会增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会增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刘会增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个人行为,同意委托公司董事会按照相 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4、刘会增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刘会增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备查文件 刘会增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