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A : 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0:55:57 中财网
原标题: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A : 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
1

1

7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
安享
一年持有期
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
7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
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
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
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
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
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
1

1

6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鹏华安享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鹏华安享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

享一年持有期
混合
A


鹏华
安享
一年
持有

混合
C



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
代码


0
10
725


0
10
726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
[2020]
2
976



基金募集期间



2020

12

14




202
1

1

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1

6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5,603


份额级别


鹏华安享
一年持有

混合
A


鹏华安
享一年持有

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91,985,535.71


611,
325,515.01


1,803,311,050.7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10,463.06


17,643.93


28,106.99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91,985,535.71


611,325,515.01


1,803,311,050.72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463.06


17,643.93


28,106.99


合计


1,191,995,998.77


611,343,158.94


1,803,339,157.71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40
,
019.92


1
,
210.99


41
,
230.9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4%


0.0002%


0.002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21

1

6





注:
(1)
按照有关
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

0。



(3)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
基金份

登记
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后,
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
服务电话
400
-
6788
-
533
和网站(
www.phfund.com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
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认购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起(

当日)
开始
办理赎回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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