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8:36:59 中财网
原标题:第一创业: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0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原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7月6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
到原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
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以下
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024,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
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工作,本公司总
股本由3,502,400,000股增至4,202,400,000股,航民集团未参与上述非公开发行
的认购。因本公司股本变动,航民集团的持股比例由5.97%被动稀释至4.98%。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8月13日,本公司收到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获悉航民集团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本公司于
2020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1年1月7日,航民集团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公司收到航民集团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获悉航民集团本次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1,711,997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现将航民集团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航民集团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航民集团参
与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航民集团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31,711,997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0.75%,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7月29日

10.44

7,500,000

0.18%

2020年7月30日

10.96

4,500,000

0.11%

2020年7月31日

10.81

2,000,000

0.05%

2020年8月6日

11.06

1,500,000

0.04%

2020年8月13日

11.17

2,012,000

0.05%

2020年8月31日

11.07

700,000

0.02%

2020年9月22日

11.17

3,000,000

0.07%

2020年9月25日

11.15

2,000,000

0.05%

2020年10月12日

12.01

2,499,997

0.06%

2020年12月1日

10.84

3,500,000

0.08%

2020年12月2日

11.08

100,000

0.002%

2020年12月3日

10.94

2,400,000

0.06%

合计

-

31,711,997

0.75%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航民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09,147,866

5.97%

177,435,869

4.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147,866

5.97%

177,435,869

4.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3,502,400,000股计
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4,202,400,000股计
算。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与航民集团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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