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 : 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1:11:34 中财网
原标题:大数据 : 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日期:2021 年1 月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ETF(场内简称:大数据ETF)
基金主代码5154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1 月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0〕2817 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0 年12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
3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 年1 月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76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30,631,4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26,820.5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530,631,4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
合计530,631,4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1 年1 月7 日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
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金额与网下有效股票认
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5)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
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 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26,820.58 元, 其中通过管理人进行的网
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0.00 元,折合基金份额0.00
份; 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26,820.58 元计入基金
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
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 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本
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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