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1:21:36 中财网
原标题:中石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02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副总经理朱光福
及监事刘长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0
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
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576,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52%)。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预
披露公告日持股
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拟计划减持
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股)

拟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股
本的比例

陈曲

董事、副总经理

1,418,456

0.5049%

272,024

0.0968%

朱光福

副总经理

1,240,930

0.4417%

197,657

0.0704%

陈钰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919,066

0.3271%

72,564

0.0258%

刘长华

监事

136,858

0.0487%

34,215

0.0122%

合计

3,715,310

1.3224%

576,460

0.2052%





公司于近日收到以上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
经理朱光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未通
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陈钰

合计持有股份

919,066

0.3271%

919,066

0.32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564

0.0258%

165,767

0.05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502

0.3013%

753,299

0.2681%

陈曲

合计持有股份

1,418,456

0.5049%

1,418,456

0.5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024

0.0968%

354,614

0.12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6,432

0.4081%

1,063,842

0.3787%

朱光福

合计持有股份

1,240,930

0.4417%

1,240,930

0.44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7,657

0.0704%

310,233

0.1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3,273

0.3713%

930,697

0.3313%

刘长华

合计持有股份

136,858

0.0487%

136,858

0.04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15

0.0122%

34,215

0.01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643

0.0365%

102,643

0.0365%



注:陈钰、陈曲、朱光福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本次
减持前后的变化是因高管锁定股数量每年年初重新计算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以上股东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
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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