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0372%)的股东张杰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0093%)。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张杰先生 2、 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杰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股) 张杰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90,000 0.0372% 22,500 67,500 注1 注1:张杰先生除持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外,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中,31,500股为高管限售股;36,000股为 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上市流通的股份(包括 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0093%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杰先生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相关承诺 在任职期间,本人将向移为通信申报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移为通信股份。 2、 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做出的相关承诺 1)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 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2)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情形的,自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年度起将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并不向公司主 张任何补偿;但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尚未确认为可申 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张杰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 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如本次减持计划顺利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5、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 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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