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 : 关于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1年01月09日 01:26:10 中财网
原标题: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 : 关于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1 月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54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11 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1 月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1 月1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1 月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1 月1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1 月11 日
注:1、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
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本公司届时
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
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金额为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
管理人酌情调整。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
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
金额的限制。调整实施前本公司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45% 1.50%
100 万(含)—300 万 0.30% 1.00%
300 万(含)—500 万 0.15% 0.50%
500 万(含)以上 300 元/笔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3、本公司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4、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 份基金份
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 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
(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 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2、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本公司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 个月
按30 日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含)—30 日 0.75%
30 日(含)—180 日 0.50%
180 日(含)以上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份额余额,则赎回成
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3、投资人T 日的赎回申请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确认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
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
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
款处理。

4、本公司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和申购补差费。

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转换费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
费率全部设为0;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
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
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
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净转入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
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 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
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需转出份额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费率计算费用,
并向转出方收取;按照需转入的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费率计
算费用,并向转入方收取。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
受理基金转换申请。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
额。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高于1 份,投资者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 份基金份
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1 份
(含1 份),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 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 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结算中心在
T+1 日对投资者的T 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 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
结果。

3、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与下述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其
他开放式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本公司旗下自建TA 基金与中登(“中登”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
能相互转换。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请遵照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今
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如代销机构未代销全部上述产品的,则在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已代销上述产
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4、办理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具体请参见“7 基金销售机

构”。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
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1 年1 月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
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
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
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
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
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各销售机构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
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 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
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
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
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
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办理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具体请参见“7 基金销售
机构”。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10 层(200010)
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23261199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销售机构简称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是否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是否开通基
金转换业务
开源证券 400-860-8866 www.kysec.cn 是 是
国泰君安证券 95521 www.gtja.com 是 是
中金公司 010-6505 1166 www.cicc.com 是 是

东吴证券 95330 www.dwzq.com.cn 是 是
安信证券 400-800-1001 www.essence.com.cn 是 是
平安证券 95511-8 stock.pingan.com 是 是
光大证券 95525 www.ebscn.com 是 是
西部证券 95582 www.westsecu.com 是 是
银河证券 400-888-8888 www.chinastock.com.cn 是 是
中泰证券 95538 www.zts.com.cn 是 是
申万宏源证券 95523 www.swhysc.com 是 是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
4008-000-562 www.hysec.com 是 是
中航证券
95335 或
4008895335
www.avicsec.com 是 否
恒泰证券 956088 www.cnht.com.cn 是 是
第一创业证券 95358 www.fcsc.com.cn 是 是
国联证券 95570 www.glsc.com.cn 是 是
中山证券
95329 或
4001022011
www.zszq.com 是 是
大同证券 400-712-1212 www.dtsbc.com.cn 是 是
国金证券 95310 www.gjzq.com.cn 是 是
海通证券 95553 www.htsec.com 是 是
华宝证券 400-820-9898 www.cnhbstock.com 是 是
华融证券 400-898-9999 www.hrsec.com.cn 是 是
华西证券 95584 www.hx168.com.cn 是 是
上海证券 4008-918-918 www.shzq.com 是 是
江苏银行 95319 www.jsbchina.cn 是 是
农业银行 95599 www.abchina.com 是 是
民生银行 95568 www.cmbc.com.cn 是 是
天风证券 400-800-5000 www.tfzq.com 是 是
湘财证券 95351 www.xcsc.com 是 是
信达证券 95321 www.cindasc.com 是 是
长江证券 400-888-8999 www.95579.com 是 是
中金财富
95532 或
4006008008
www.ciccwm.com 是 是
中信建投证券 400-888-8108 www.csc108.com 是 是
蛋卷基金 400-159-9288 www.danjuanapp.com 是 是
度小满 95055 www.baiyingfund.com 是 是
虹点基金 400-618-0707 www.hongdianfund.com 是 是
北京汇成 400-619-9059 www.hcjijin.com 是 是
肯特瑞 400-098-8511 fund.jd.com 是 是
新浪仓石基金 010-62675369 www.xincai.com 是 是
植信基金 400-680-2123 www.zhixin-inv.com 是 是
海银基金 400-808-1016 www.fundhaiyin.com 是 是
济安财富 400-673-7010 www.jianfortune.com 是 是

江苏汇林保大 025-66046166 www.huilinbd.com 是 是
苏宁基金 95177 www.snjijin.com 是 是
大智慧财富 021-20292031 www.wg.com.cn 是 否
好买基金 400-700-9665 www.ehowbuy.com 是 是
汇付金融 021-34013999 www.hotjijin.com 是 是
基煜基金 400-820-5369 www.jiyufund.com.cn 否 是
陆金所 400-821-9031 www.lufunds.com 是 否
天天基金 400-181-8188 www.1234567.com.cn 是 是
挖财基金 021-50810673 www.wacaijijin.com 是 是
长量基金 400-089-1289 www.erichfund.com 是 是
阳光人寿保险 95510 fund.sinosig.com 是 是
宜信普泽 400-609-9200 www.yixinfund.com 是 是
奕丰金融 400-684-0500 www.ifastps.com.cn 是 是
同花顺 400-877-3772 www.5ifund.com 是 是
盈米财富 020-89629066 www.yingmi.cn 是 是
东方财富证券 95357 www.18.cn 是 是
诺亚正行 400-821-5399 www.noah-fund.com 是 是
浦领基金 400-012-5899 www.zscffund.com 是 是
上海联泰 4000-466-788 www.66zichan.com 是 是
深圳众禄 4006-788-887 www.zlfund.cn 是 是
中国人寿 95519 www.e-chinalife.com 是 是
以上销售机构名单也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org.cn/fund)的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3、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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