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原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2,66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报备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高原 董事 2,662,693 0.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所需。 2.减持股份来源: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高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时的股份限售承诺 高原先生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至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如本人用于认购 标的股份的巴克斯酒业股权持续拥有权益时间均已满十二个月,则标的股份自其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作为交易对方以所持巴克斯酒业股权认购的百润股份发行的 股份,在本人与百润股份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期内,按照补偿期内 前一年末巴克斯酒业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确定解锁比例并解锁,未解锁的标的股份不得转 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 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高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 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高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高原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所涉 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高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高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报备函》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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