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原标题: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长城证券 ”)接受优利德 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优利德”、“公司”)的委托, 担任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号发 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1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张涛,男,本科学历,保荐代表人,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长城证 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曾先后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东方中 科(002819)、先达股份(603086)IPO项目;顺络电子(002138)、大富科技(300134)、 国联水产( 300094)非公开发行项目;特发信息( 000070)、通光线缆( 300265)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漆传金,男,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长城 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曾先后供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 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 责或参与华谊嘉信( 300071)、大富科技( 300134)、东方中科( 002819)、先达 股份( 603086)IPO项目;零七股份( 000007)、大富科技( 300134)、顺络电子 (002138)非公开发行项目;华谊嘉信( 300071)、东方中科( 002819)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特发信息( 000070)、通光线缆( 30026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杨虎 杨虎,男,硕士学历,准保荐代表人,现任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 事,曾先后供职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部、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曾参与沃格光电(832766)、九州风神( 873121)新三板挂牌项目,14沃格债 (125350.SH)、16盛锦债( 135590.SH)、16生态 01(135673.SH)、17渝两山债 (1780320.IB)等债券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其他项目组成员:胡娜、李绍仁、周雄、刘斌等。 3-1-2-2 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 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 6号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年 12月 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年 4月 9日 联系电话(86-769)85729808 传真号码(86-769)8572980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互联网网址 www.uni-trend.com.cn 业务范围 生产、销售和维修电子产品、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机电产品、高压配电器 配件、电工器材、接插件、电器附件、传感器、光学材料及元器件、光学及 光电系统及其零部件、红外热成像监控系统软件、夜视系统软件。设立研发 机构,从事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 和销售电动工具、金属工具及其部件。自有物业出租。研发、生产、销售医 疗器械,软件开发、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 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 等情况; 5、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 3-1-2-3 3 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 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前述关联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五)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保荐代表人、项目承做部门在复核优利德首次公开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提交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质 量控制部(以下简称“投行质控部”)进行前置审核并申请工作底稿审阅、验收。 投行质控部对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对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审阅、验收后,出具质 量控制报告。项目组将申请文件等相关文件提交长城证券内核部(以下简“内核 部”),投行质控部将质量控制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交内核部,内核部进行审核后, 启动问核及内核程序,于 2020年 4月 20日召开了问核会议。 本保荐机构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内核委员会于 2020年 4月 21日召开内核会 议,对优利德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本次应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为 7人,实际 参加人数为 7人,分别为张丽丽、钱程、董建明、王琤(外部委员)、刘逢敏、 王海鹏、刘鸿雁,达到规定人数。在内核会议上,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内核委员 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风险与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及讨论。 经审核,本保荐机构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内核委员会认为:优利德首次公开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并在其申请文件中未发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全体参会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内核委员投票表决,优利德首次公开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通过本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优利德首次 公开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申请文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3-1-2-4 4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 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 分的尽职调查和辅导,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3-1-2-5 5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同意推荐优利德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2020年 4月 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 4月 20日,发行人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 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 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相关专业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发行人设立了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 明确了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72号)以及保荐机 构的审慎核查,发行人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1-6月连续盈 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 规定; 3、根据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72号)以及保荐机 3-1-2-6 6 构的审慎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境外律师关于控股股东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保荐机构的审 慎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经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 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档案等有关资料,发行人系于 2018 年 4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前身成立于 2003年 12月,发行人 于 2018年 4月按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持续经营 时间在三年以上,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相关会议 文件、组织机构安排等文件或者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 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 条的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的会计记录、记账凭证等资料,结合容诚出具的《审计报 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72号),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3-1-2-7 7 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容诚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291号),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6、经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以及 控股股东控制架构等资料,实地核查有关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实际控制人调查表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等资料,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 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7、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及主要客户 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核查 发行人工商档案及聘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核心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访谈文件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最近 2年内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核查发 行人工商档案、控股股东承诺等资料,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 机构认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 属清晰,最近 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 权属纠纷,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8、经核查发行人财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结合与发行 人管理层的访谈、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72号)和发 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 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 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 3-1-2-8 8 《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取得的工商、税务等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对发行人经 营管理人员的访谈记录,并查询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取得的工商、税务等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香港警务处 出具的《香港刑事犯罪记录》、发行人律师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合 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772号)等文件,保荐机构认为, 最近 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1、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香港刑事犯 罪记录》、调查表及中国证监会等网站公开检索等资料,结合发行人律师及境外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最近 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关于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是否发生或将 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管理层访谈、获取公司 2020年 1-9月财务数据及审阅 报告、网络查询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税收政策等方式对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是否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进行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之间,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产业政策未涉及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行 业周期未出现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销售产品的型 3-1-2-9 9 号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 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六)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1、保荐机构是否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八条之规定,“主承销商 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及承销全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战 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资质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路演推介、询价、 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八条之规定,本保荐机 构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保荐机构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发 行及承销全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资 质及其与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 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务范围为资本市场业务 (包括境内 A股、B股的发行上市,境外 H股、N股、S股的发行上市)、银行 和金融业务、房地产业务、知识产权业务、公司业务、海事业务、国际投资业务、 国际贸易业务等。 经双方友好协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提供前述服务的费用总计人民币 9 万元,长城证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聘请费用。 除上述事项外,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承销业务中不存在其他各类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综上,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相关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 3-1-2-10 10 要求。 2、发行人是否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发行人在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 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七)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核查发行人现有的 13 家机构股东中,有 5家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且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管理人名称管理人登记号基金编号 1千意智合深圳纵联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16341 SX2501 2苏虞海创北京善汇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66502 SCY387 3莞商清大广东莞商清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P1060299 SR4576 4鼎翰投资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7684 SCL120 5毅达创投广东毅达汇顺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P1069481 SEZ517 拓利亚一期、拓利亚二期、拓利亚三期、嘉宏投资、盈科锐思、菁华智达自 设立以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聘请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经营事务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 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登记。 (八)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发行人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 3-1-2-11 11 施的议案》,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经核查,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风险 (1)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 基础性工具,在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和维护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 5G、 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应用场景不断出现,对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的技术和性能 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测试测量仪器仪表企业必须加大产品研发力 度,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不断开发新产品及集成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手持式万用表、钳形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等产品的技术水平在行 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示波器、台式万用表、红外测温类产品的技术水平 较国内外仍存在差距,尚处于技术赶超阶段。针对手持式万用表、钳形表及绝缘 电阻测试仪等产品,公司应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及终端用户需求,不断巩固技术优 势;而针对红外测温产品及测试仪器产品线,公司应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 强技术研发投入,缩小与行业内竞争对手的技术差距。因此,在目前国外领先企 业已形成一定品牌、技术壁垒的情况下,公司如果无法持续提升研发能力、无法 根据终端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引进新的产品序列、无法在高端产品领域实现技术 突破,则可能使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地位,从而会对公司 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关注公司电子测量测试仪器仪表充分竞争的业态环境,行 业内企业面临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仪器仪表研发与生产涉及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应用创新及生产 3-1-2-12 12 工艺设计等综合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对技术开发 人员、关键工艺生产人员等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目前,行业内的人才竞争较为 激烈,高端技术人才不足。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发行人共有研发人员 122 人,占员工总人数 13.72%,一方面如果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则可能会削弱公司 的竞争力或技术优势;另外一方面,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则不 利于公司中长期的技术发展;此外,技术保护对仪器仪表行业至关重要,如公司 专利保护措施不利,仍可能引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境外经营及市场开拓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外销售遍及全球超过 80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9%、47.73%、 50.46%和 44.54%。一方面,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 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将给公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发展 较为成熟,从全球市场来看属于充分竞争市场;目前国内主要的测试测量仪器仪 表企业纷纷布局海外市场,同时海外市场中如美国、欧盟的成熟市场的测试测量 仪器仪表生产企业已构建品牌、技术甚至渠道壁垒,公司在海外市场进行业务开 拓将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此外,公司致力于不断丰富测试测量仪器仪 表的产品序列,而新产品的推出同样面临产品的设计研发、功能质量、产品定位 及目标市场选择的多方面的市场开拓风险。 从外部经营环境来看,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美国政府加大了对中 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范围和征收税率。2017年至 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往美国 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4,763.71万元、7,947.31万元、 10,430.37万元和 6,067.99万元,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97%、17.21%、19.47%及 11.82%。公司与 美国客户主要采用 FOB结算方式,货物到岸后需缴纳的关税由客户自行承担, 自加征关税以来,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了积极磋商,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会导 3-1-2-13 13 致公司美国地区出口业务收入或盈利水平下降。 从境外业务的结算方面来看,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公司子 公司香港优利德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212.01万元、50.89万元、-162.89万元和-30.02万元,存在一定波动。随着公司 境外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仍将面临着一定的 汇率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关注境外市场经营可能带来经营合规性、激烈竞争环境的 市场开拓、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外部经营环境中美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的风险。 (2)公司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能取得相关认证的风险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 年第 48号)规定,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 P(型式批准)和 P+V(型式批 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2020年 11 月 1日后以上产品尚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并依 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 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 3000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取得 CPA认证的产品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收 入分别为 289.08万元、 249.66万元、369.73万元及 115.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比为 0.72%、0.54%、0.68%及 0.22%,占比较低,即使被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制造及销售,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或并处 3,000元以下的罚款等处罚,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完成该等产品的 CPA证书 申请程序,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证书,公司将停止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 售该等产品,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美国及欧盟地区对仪器仪表的销售有市场准入规定。ODM业务的产品通常 由客户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进行认证,公司配合客户提供用于产品认证的技术支 持文档,也存在应客户要求由公司进行产品认证的情况;报告期内由公司申请产 品认证的 ODM业务收入占比为 80.65%;自主品牌产品的认证则全部由公司完 成。一方面,由于大部分 ODM业务的产品认证由公司完成,若公司无法应客户 3-1-2-14 14 要求取得相关产品的认证,则可能存在合同违约或丢失产品订单的商业风险;另 外一方面,由于自有品牌产品认证工作由公司完成,未来公司在新产品开发过程 中无法维持较高的产品质量标准,或者无法满足国际市场对产品认证的更新迭代 要求,公司将面临无法在有强制认证要求的国际市场顺利开展自主品牌销售业务 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关注公司生产及销售活动应取得的相关产品认证,若公司 无法持续、合规取得相关认证则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合规性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3)“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2020年 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流行,致使全球各行各业均遭 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仪器仪表 行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 海外“新冠肺炎”疫情的走势尚不明朗,2019年公司在海外地区的销售额 27,024.57万元,占 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0.46%,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 持续较长时间,则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并影响下游客户和终端市场需求,进 而可能对公司海外销售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电子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内的代表性企业主要有美国福迪威集团及 是德科技,尤其福迪威集团的子公司福禄克与泰克均为测试仪器仪表行业的领军 企业;日本主要的市场参与者为克列茨、日置等;大陆及台湾地区的主要市场参 与者包括华盛昌、胜利科技、普源精电与台湾固纬等。 从业务规模来看,公司与美国福禄克、泰克等行业内领军企业相比,在规模 及市场份额上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从技术水平来看,公司手持式万用表、钳形表 等产品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在测试仪器、红外测温产 品等领域,公司主要生产中低端产品,较国际领先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整体而言,目前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属充分的竞争性行业,目前 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类型、技术储备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国外的 知名品牌已经构建了品牌、技术及用户壁垒,公司的发展势必面临与国外知名品 3-1-2-15 15 牌的正面竞争,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5)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传统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各行各业对测试测量仪器仪表产 品在技术水平、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国家颁布了《战略性新兴产 业分类(2018)》、《“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高 [2017]89号)等一系列政策,对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亦同时对 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 致下游行业需求量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6)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家用电器、节能环保、机电设备、轨道交通、汽 车制造、冷暖通、建筑工程、电力建设及维护、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等场景,下 游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公 司经营业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7)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于关系国家社会民生的多个产业,下游客户对测试测量产品的 质量要求较高。公司经营的产品种类较多,涉及的生产环节较为复杂,如公司产 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可能面临赔偿、产品退换货等经济损失,对公司市场形 象构成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8)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892.08万元、 1,303.62万元、 1,213.92万元和 848.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2%、2.81%、2.25% 和 1.64%,主要系集团集中统一付款和外汇管制委托第三方代付所产生。其中, 因国家外汇管制问题委托第三方代付金额分别为 451.72万元、656.37万元、 523.92万元和 306.23万元,主要以巴基斯坦、伊朗等存在外汇管制政策的国家 为主,上述存在国家外汇管制的第三方回款客户中,部分客户存在一定的信用账 期。目前公司在该等区域的销售金额较小,但未来公司若扩大存在外汇管制国家 客户的销售额,则会给公司财务收款的管理及核算增加难度,并可能进一步提升 3-1-2-16 16 公司的回款风险。 (9)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宗地代码为 441935003001GB00044的国有 土地上建有空调机房、临时周转仓及保安亭等配套建筑设施,未办妥房屋产权证 书。该等瑕疵房产的占地面积合计约 425.17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约 1,141.42 平方米。虽然公司可以占有、使用、处置该等房产,但房产的所有权无法受法律 保护。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补办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手续,若公司无法 顺利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限期拆除的风险,进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0)境外子公司未履行发改核准程序的风险 公司 2013年投资设立香港优利德未履行相关发改核准程序,根据当时有效 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存在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不予 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设立香港优利德的商务、外汇手续, 香港优利德已于 2013年 2月 28日设立且合法存续,未对公司及香港优利德的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如果未来公司开展新的境外投资活动未按照最新规定办 理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程序,将存在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不予办理相 关手续的风险。 3、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四人,实际控制人通过 优利德集团、瑞联控股、托利亚一期、托利亚二期及托利亚三期能够控制的公司 表决权比例为 79.18%,整体比例较高。实际控制人较高的持股比例,可能导致 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 决策等事项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关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与公司发展规模、发展阶段不匹配的风险 3-1-2-17 17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将 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 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公司将面 临一定的内部控制风险。 4、财务风险 (1)2020年上半年高增长经营业绩无法持续的风险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683.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759.63 万元,增长幅度为 99.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208.55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8,494.24万元,增长幅度为 312.94%。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 润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红外测温产品在“新冠肺炎”特殊背景下销量增长的影响, 未来随着国内外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下游客户对红外测温产品的需求可能会 逐步减少,加上红外测温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公司 2020年上半年的业绩爆发式 增长具有偶发性,公司在未来可能会面临业绩高速增长无法持续的风险。 (2)业绩波动风险 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环境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若出现仪器仪表行 业整体发展放缓或者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能准确把握行业趋势,在技术水平、 产品性能、客户服务、公司管理等方面不能持续保持竞争力,则公司的业务发展 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 IC元件、PCB板、LCD、电阻电容、二三极管、塑胶 五金件及表笔、探头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平均比例为 80%以上,为生产成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本 产生一定的影响。以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模拟测算,若原材料价格分别 上升 1%、5%、10%,公司毛利率相应下降 0.56%、2.82%、5.64%。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原 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3-1-2-18 18 生一定不利影响。 (4)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规模有所增长。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金额较大,分别为 7,733.70万元、 10,307.03 万元、11,326.20万元和 15,231.9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6.01%、59.31%、 48.06%和 42.38%。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 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5)人力成本上涨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适龄劳动力减少及劳动力回流内地的趋势共同影响,东南沿海 等地劳动力成本逐年上涨,以公司所在地东莞为例, 2018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为 69,937元/年,较 2015年度上涨 31.41%。以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模拟测算,若人工成本分别上升 1%、5%、10%,公司毛利率相应下降 0.05%、 0.26%、0.53%。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公司面临人力成 本上涨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 (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22.07万元、-107.58 万元、6,786.34万元和 11,497.67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745.32万元、3,208.97万元、5,326.84万元和 11,208.55万元。2018年,由于公 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原材料采购与产品备货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对提供一定 信用账期的 ODM客户的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导致公司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如公 司未来在业务发展中不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控制存货备货量对资金的占用,并 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将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对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 的压力。 (7)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 3-1-2-19 19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 15%计缴,公司出 口产品目前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如果公司在后续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中未能通过,或者国家相应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情况做出的决策,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将大幅提升。由于募投 项目的实施与宏观环境政策、市场竞争环境、下游需求变化、公司自身管理和储 备等密切相关,不排除项目达产后存在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 等因素引致的产能无法消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 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等情况,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6.44%、 25.07%、24.92%和 34.69%。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先期试产、产能逐步释放等过 程,并且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盈利水平能否保持与净 资产同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 (3)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年折 旧费用将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前,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出现下滑。 募投项目达产后,若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6、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并启动发行后,如存在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 市值不满足上市条件,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3-1-2-20 20 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专注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 技术,已经形成一系列丰富的产品矩阵,配套了完善的产品生产能力,公司在仪 器仪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公司的市场地位综合体现在产品线、 技术、品牌及渠道等方面。 公司产品线丰富,涉及电子电工、测试仪器、温度及环境、电力及高压、测 绘测量等产品线,覆盖数十种物理单位的测试测量,形成超 1,000个产品型号, 年产量达 600万台,是行业内产品系列较为丰富和齐全的企业之一。 技术方面,公司已形成覆盖核心产品线的关键技术矩阵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先后参与了四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并先后三次获得中 国专利优秀奖。并自主研发了数字三维荧光示波器、真有效值数字记录型万用表、 任意波形发生器等在国内市场具有技术代表性的产品。 品牌方面,公司大力发展自有品牌,UNI-T在境内外具有较高的市场接受度 及美誉度,为测试测量仪器仪表领域知名的本土品牌,被授予“广东省著名商标”、 “广东省名牌产品”等称号。公司品牌曝光度和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天 猫交易量排名一般处于第二至第四位,流量排名一般位于前五名,同时,在 2020 年 1至 6月,在京东五金工具 /仪器仪表的品牌榜单,优利德在交易榜单和人气 榜单均排名第一,报告期内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平均为 72.50%。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设立了成都、东莞两处研发 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共有研发人员 122人,占员工总人数 13.72%。公司于 2007 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2018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仪器仪 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自主的技术研发,公司持续储备潜力产品、升级技 术,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1-2-21 21 公司先后参与了四项国家标准的起草,目前公司拥有专利 327项,其中发明 专利 45项,并先后 3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被评为 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 势企业。公司已形成了覆盖核心产品线的关键技术矩阵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汇 集了安全保护、采样及数字信号处理、稳定升压及可设步进电压、线性化信号处 理、图像处理、三维波形实时显示、双时基独立可调等多个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 形成超 1,000个产品型号。 公司不断巩固技术创新能力,丰富产品的技术内涵。以钳形电流表为例,截 至 2019年度,优利德在国内申请钳形电流表专利的申请量位居第二1,仅次于国 家电网,并且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开发,分别在钳形表的感应器和 处理器、钳头互感器、内部电路设计、信号传输等多个部件进行改进和专利布局, 优化部件分布,有效提升了钳形表整体性能,并对相关技术进行了保护。 发行人具备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发行人属于综合性的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厂 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电子电工、电力及高压等领域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 在红外测温产品、测试仪器等领域形成一定的技术优势。从产品角度分析,公司 手持式万用表、钳形表(非泄露和柔性线圈)等产品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 强的竞争力,信号发生器(非 RF信号发生器)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 力;从核心技术角度分析,公司具有 13项核心技术,其中电子电工、电力及高 压的核心技术与国际品牌相当,测试仪器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品牌及渠道优势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创新的研发技术以及优质的产品服务,在客户中 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的品牌及产品曾被授予“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 省名牌产品”等称号。公司品牌曝光度和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天猫交易 量排名一般处于第二至第四位,流量排名一般位于前五名。同时,在 2020年 1 至 6月,在京东五金工具 /仪器仪表的品牌榜单,优利德在交易榜单和人气榜单 均排名第一。 通过多年的客户积累,公司建立了相对成熟的销售渠道。公司自主品牌销往 全球超过 80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拥有近 100家经销商,直接销售国涵盖了主 1《中国科技信息》2019年第 16期《优利德科技有限公司钳形电流表技术专利分析》 3-1-2-22 22 要发达国家、新兴国家等重要经济体;在国内,公司在全国设立 9个办事处,覆 盖国内核心经济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拥有 100多家经销商,遍布全国各主要城市。 公司使用 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公司产品库存数量的在线实时查询、 经销商远程无纸化订单及货物流管理、销售政策的公布及传达、产品售达跟踪等; “优利德课堂”可向经销商及时提供产品在线功能介绍,有利于提高经销商的专 业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终端用户。 为顺应消费者购买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公司积极开拓电商渠道,通过在第三 方互联网电商平台(天猫、京东、速卖通等)开设官方店、网上旗舰店等,进一 步完善线上销售渠道。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的融合发展,将“ UNI-T”品牌打造成 测量仪器仪表领域的知名品牌。 (3)产品品类齐全优势 公司采取多样化产品策略,产品品类齐全,涉及电子电工、温度及环境、电 力及高压、测绘测量、仪器等产品线,产品型号多达 1,000多个,应用场景丰富, 囊括数十个测量物理单位,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测量需求。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 需求持续完善产品序列,不断丰富技术储备。 (4)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一支熟悉行业及市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开拓 创新精神的稳定管理团队。同时,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措施,实现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持股,有利于维护公司团队的稳定,确保 公司经营战略、技术研发等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包括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 (Oracel ERP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C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SRM)、 优利德学堂 AP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HR)、自动办公系统( OA),并将进一步 上线制造执行系统( 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PLM)。通过集成化数据 处理和共享、流程的优化,整合了研发、采购、生产、经销商管理、成本库存管 理、财务核算等活动,完善了公司内控,增强了公司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能 力。 (5)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优势 3-1-2-23 23 公司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并积极提供相应产品的能力,是促使公司业务增长、 开拓新市场的关键因素。公司研发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生产线也具有较大弹 性,能依据市场需求进行弹性生产,公司具备市场订单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3、发行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 现状与特点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有利 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 期)、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其中,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能,有效缓解目前公司 整体产能掣肘问题,为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加强客户合作粘性、为公司多场 景测试测量应用解决方案的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建设项目将打造一个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体系,有利于提升公司 面向全球市场的销售服务能力,提升客户、市场覆盖的深度与广度,有助于新产 品开发的市场推广;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聚焦于 5G通信、新能源、 节能环保、智能制造及物联网等领域的高端测量测试仪器仪表产品开发,体现了 公司研发产品布局的前瞻性。 (以下无正文) 3-1-2-24 24 3-1-2-25 25 3-1-2-26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20年 6月 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2003年 12月,公司设立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香港) 优利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国际”)投资成立。2003年 11月 10日,优利 德国际签署了《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章程》,优利德科 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东莞”)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3名,法 定代表人为洪佳宁。 2003年 11月 25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独资企业优利德 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3〕 2512号),同意优利德国际在东莞市虎门镇北栅村设立独资企业优利德东莞;独资企 业投资总额为 800万港元,包括国内购买设备资金 500万港元,流动资金 300万港元; 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数字显示万用表。 2003年 11月 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外经贸粤东外资证字[2003] 0803号)。 2003年 12月 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的注册申请并颁发了注册号 为企独粤莞总字第 00886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优利德东莞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国际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诚验字(2003)第 1159号《验资报告》, 对优利德东莞收到的实收资本 200万港元进行了验证;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东诚验字( 2004)第 1120号《验资报告》,对优利德东莞收到的实收资本 600万港元进行了验证。 23 3-2-1-25 5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2004年 9月,第一次增资 2004年 5月 28日,优利德东莞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700万港元, 由优利德国际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0万港元;变更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 仪器、仪表(数字、指针式万用表、频率计和示波器)及其零配件等,并签署《外资 企业“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二》。 2004年 6月 11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二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4〕1295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投资总额增加 700万港元;同意优利德东莞变更经营范围。 2004年 6月 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 [2003]0803号)。 2004年 9月 1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东莞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国际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本次出资业经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05)02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05年 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 7月 2日,优利德东莞召开董事会,同意优利德国际将其持有的优利德东 莞全部股权转让给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利德集团 ”)。优利德国际、优 利德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了《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补充章程之三》。 2005年 8月 23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独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三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5〕2132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原投资方优利德国际退出独资企业,将其在独资企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优利德 集团。 2005年 8月 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3]0803号)。 2005年 8月 30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优利德东莞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4 3-2-1-26 5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1,500.00 100.00% 本次股权变更业经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诚外验字( 2005) 第 12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4)2005年 12月,第二次增资 2005年 12月 15日,优利德东莞召开董事会,同意注册资本增加 100万港元,由 优利德集团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600万港元,并签署了《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四》。 2005年 12月 23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四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5〕3410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投资总额增加 100万港元。同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3]0803号)。 2005年 12月 29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东莞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1,600.00 100.00% 合计 1,600.00 100.00% 本次出资业经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诚外验字 [2006]第 12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5)2008年 9月,第三次增资 2008年 7月 15日,优利德东莞召开董事会,同意注册资本增加 170万港元,优 利德集团分别以进口设备作价出资 130万港元,以外汇货币出资 40万港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 1,770万港元;增加营业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测试仪器;并签署了《外资企 业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五》。 2008年 8月 28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五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8〕1963号),同意增加 投资 170万港元;增加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测试仪器。 2008年 8月 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3]0803号)。 25 3-2-1-27 5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08年 9月 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注册号为 4419004000642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东莞的股权结 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1,770.00 100.00% 合计 1,770.00 100.00% 本次出资业经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08)0697号 《验资报告》验证。 (6)2009年 4月,第四次增资 2009年 3月 6日,优利德东莞召开董事会,同意优利德东莞注册资本增加 1,000 万港元,由优利德集团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770万港元;并签署了《外资企 业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六》。 2009年 3月 19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六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9〕476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增加投资 1000万港元。 2009年 3月 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3]0803号)。 2009年 4月 2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东莞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2,770.00 100.00% 合计 2,770.00 100.00% 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2009)0130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新增实收资本 200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 所出具的开元信德莞分验字( 2009)002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实收资本 800万 港元进行了验证。 (7)2009年 10月,第五次增资 2009年 8月 13日,优利德东莞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优利德东莞注册资本增 加 3,030万港元,由优利德集团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800万港元,并签署了《外 资企业优利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七》。 26 3-2-1-28 5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 9月 14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七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9〕1831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增加投资 3,030万港元。 2009年 9月 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 [2003]0803号)。 2009年 10月 1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5,800.00 100.00% 合计 5,800.00 100.00%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所出具的开元信德莞分验字( 2009)0210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 606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10)034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 800 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10)0350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 824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10)039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 800 万港元进行了验证。 (8)2010年 10月,第六次增资暨变更公司名称 2010年 9月 6日,优利德东莞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优利德科 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000万港元, 由优利德集团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7,800万港元;并签署了《外资企业优利德 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八》。 2010年 10月 9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八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10〕2261号),同意优利 德东莞的名称变更、增加注册资本事宜。 2010年 10月 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3]0803号)。 2010年 10月 19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7 3-2-1-29 5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7,800.00 100.00% 合计 7,800.00 100.00% 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2011)0002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新增的实收资本 400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东正所验字( 2011)011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的实收资本 600万港元进行了 验证;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 2011)0243号《验资报告》 对本次新增的实收资本 500万港元进行了验证;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天健莞验字( 2012)046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的实收资本 500万港元进行了 验证。 (9)2014年 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4年 7月 21日,公司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优利德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1.78% 股权(对应 138.84万港元出资额)、3.22%股权(对应 251.16万港元出资额)分别作 价人民币 148.54万元、268.71万元,分别转让给珠海横琴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博瑞投资”)、珠海横琴智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智联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签署了《中外合资企业优利德科技(中 国)有限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章程约定公司设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变 更法定代表人为洪少俊。 2014年 7月 29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优利德科技 (中国)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十二的批复》(东外经贸松〔 2014〕32号),批准了本 次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2014年 7月 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合资证字[2003]0041号)。 2014年 8月 1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转让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 照》。本次转让完成后,优利德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7,410.00 95.00% 2智联投资 251.16 3.22% 3博瑞投资 138.84 1.78% 合计 7,800.00 100.00% 28 3-2-1-30 5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0)2017年 7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 6月 20日,优利德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优利德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8% 股权(对应 624万港元出资额)、 1.61%股权(对应 125.58万港元出资额)、 0.57%股 权(对应 44.46万港元出资额)分别作价人民币 2,728万元、356.17万元、125.97万元, 分别转让给深圳前海千意智合二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千意智合”)、 博瑞投资、瑞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联控股 ”)。同时,优利德集团与千意智 合、博瑞投资、瑞联控股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 7月 1日,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7年 7月 10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优利德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615.96 84.82% 2千意智合 624.00 8.00% 3博瑞投资 264.42 3.39% 4智联投资 251.16 3.22% 5瑞联控股 44.46 0.57% 合计 7,800.00 100.00% (11)2017年 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 11月 8日,优利德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博瑞投资将其持有的 1.61% 的股权共 125.58万港元以人民币 356.17万元转让给珠海横琴博瑞二期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博瑞二期”)。 2017年 11月 13日,博瑞投资和博瑞二期签署了《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约定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同日,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7年 11月 1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优利德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港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615.96 84.82% 2千意智合 624.00 8.00% 3智联投资 251.16 3.22% 4博瑞投资 138.84 1.78% 5博瑞二期 125.58 1.61% 6瑞联控股 44.46 0.57% 合计 7,800.00 100.00% 29 3-2-1-31 5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 12月 28日,博瑞投资企业名称变更为珠海横琴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一期”);2018年 1月 17日,智联投资企业名称变 更为珠海横琴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二期”)。 (12)2018年 4月,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2月 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 2018】 4839000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7年 11月 30日,优利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 产为 9,722.87万元。 2018年 2月 10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信众合评报字【 2018】 第 1010号《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拟整体股份制改制所涉及公司净资产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以截至 2017年 11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优利德有限资 产基础法下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4,499.89万元。 2018年 2月 23日,优利德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现有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将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17年 11月 30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以经审计 (瑞华审字【 2018】48390001号《审计报告》)的优利德有限账面净资产 97,228,680.43 元,扣除所得税 1,929,584.41元,按照 1.34224:1的比例折股,其中 71,000,000.00元折 成股份公司实收股本 71,000,000股,由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在优利德有限中的出资比 例认购,剩余的 24,299,096.02元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 3月 16日,公司召 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优利德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公司,同日,各股东签署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8年 3月 1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瑞 华验字【 2018】48390003号),对优利德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确认优利德全体发起 人以变更基准日 2017年 11月 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97,228,680.43元,扣除代 扣代缴股东所得税 1,929,584.41元后,作价 95,299,096.02元,其中 7,100.00万元作为 股本,每股面值 1元,余额 24,299,096.02元作为资本公积。截至 2018年 3月 17日止, 优利德全体发起人已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7,100.00万元。 2018年 4月 9日,公司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564666605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 其持股比例如下: 30 3-2-1-32 5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股东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022.22 84.82% 2千意智合 568.00 8.00% 3拓利亚二期 228.62 3.22% 4拓利亚一期 126.38 1.78% 5博瑞二期 114.31 1.61% 6瑞联控股 40.47 0.57% 合计 7,100.00 100.00% 2018年 9月 20日,博瑞二期企业名称变更为珠海横琴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三期”)。 (13)2018年 11月,第七次增资 2018年 11月 1日,优利德召开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55万元,其 中常熟苏虞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苏虞海创”)以 999.68万 元认购新增资本 142万股,持股比例为 1.905%;广东莞商清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 “莞商清大”)以 999.68万元认购新增资本 142万股,持股比例为 1.90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鼎翰投资”) 以 499.84万元认购新增资本 71万股,持股比例为 0.952%,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7,455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莞验字( 2018)0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 11月 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 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022.22 80.78% 2千意智合 568.00 7.62% 3拓利亚二期 228.62 3.07% 4苏虞海创 142.00 1.90% 5莞商清大 142.00 1.90% 6拓利亚一期 126.38 1.70% 7拓利亚三期 114.31 1.53% 8鼎翰投资 71.00 0.95% 9瑞联控股 40.47 0.54% 合计 7,455.00 100.00% 31 3-2-1-33 5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4)2019年 3月,第八次增资 2019年 3月 8日,优利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 325万元,其中 东莞市菁华智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菁华智达”)以 288.64万 元认购新增资本 41万股,持股比例为 0.5270%;广东嘉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宏投资”)以 1,999.36万元认购新增资本 284万股,持股比例为 3.6504%;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7,780万元。同日,公司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9年 3月 13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登记,东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的股权结构情况如 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022.22 77.41% 2千意智合 568.00 7.30% 3嘉宏投资 284.00 3.65% 4拓利亚二期 228.62 2.94% 5苏虞海创 142.00 1.83% 6莞商清大 142.00 1.83% 7拓利亚一期 126.38 1.62% 8拓利亚三期 114.31 1.47% 9鼎翰投资 71.00 0.91% 10菁华智达 41.00 0.53% 11瑞联控股 40.47 0.52% 合计 7,780.00 100.00% 本次增资业经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莞验字( 2019)0012号 《验资报告》验证。 (15)2019年 11月,第九次增资 2019年 10月 28日,优利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 220万元,盈 科锐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锐思”)以 1,977.80万元认购,持股比 例为 2.75%;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000万元。同日,公司签署了新的《公司 章程》。本次新增实收资本 22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2019】86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 11月 25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并换发 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32 3-2-1-34 6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022.22 75.28% 2千意智合 568.00 7.10% 3嘉宏投资 284.00 3.55% 4拓利亚二期 228.62 2.86% 5盈科锐思 220.00 2.75% 6苏虞海创 142.00 1.78% 7莞商清大 142.00 1.78% 8拓利亚一期 126.38 1.58% 9拓利亚三期 114.31 1.43% 10鼎翰投资 71.00 0.89% 11菁华智达 41.00 0.51% 12瑞联控股 40.47 0.51% 合计 8,000.00 100.00% (16)2019年 12月,第十次增资 2019年 11月 28日,优利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 250万元,广 东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创投”)以 2,247.50万元 认购,持股比例为 3.03%;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250万元。同日,公司签署 了新的《公司章程》。本次新增实收资本 25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9】86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 12月 2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并换发 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利德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优利德集团 6,022.22 73.00% 2千意智合 568.00 6.88% 3嘉宏投资 284.00 3.44% 4毅达创投 250.00 3.03% 5拓利亚二期 228.62 2.77% 6盈科锐思 220.00 2.67% 7苏虞海创 142.00 1.72% 8莞商清大 142.00 1.72% 9拓利亚一期 126.38 1.53% 10拓利亚三期 114.31 1.39% 33 3-2-1-35 6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11鼎翰投资 71.00 0.86% 12菁华智达 41.00 0.50% 13瑞联控股 40.47 0.49% 合计 8,250.00 100.00% 此次变更后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股本及股东变动。 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 6号。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生产、销售和维修电子产品、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机电 产品、高压配电器配件、电工器材、接插件、电器附件、传感器、光学材料及元器件、 光学及光电系统及其零部件、红外热成像监控系统软件、夜视系统软件。设立研发机 构,从事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 工具、金属工具及其部件。自有物业出租。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软件开发、 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 9月 15日决议批 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 直接间接 1优利德香港有限公司优利德香港 100.00 2拓利亚(东莞)商贸有限公司拓利亚 100.00 3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优利德河源 100.00 4东莞市坚朗优利德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坚朗优利德 51.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1;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详见本附注六。 (3)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报告期间 1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优利德河源 2019年度及 2020年 1-6月 2拓利亚(东莞)商贸有限公司拓利亚 2017-2019年度及 2020年 1-6月 3东莞市坚朗优利德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坚朗优利德 2019年 10-12月及 2020年 1-6月 34 3-2-1-36 6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 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