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20:42:31 中财网

原标题: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2-1
目 录
目 录 ...................................................................................................................................... 1
声 明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5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8
一、保荐结论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 8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9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0
五、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 13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13
七、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 24
八、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形的核查意见 .................. 24
九、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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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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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本保荐人”、“本保
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曲娱、艾华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康众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指定焦竞翀(已离职)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刘洋(已离职)、卿圣宇、孟硕、蔡佳峰、
陈俊儒(已离职)、郑庭涛(已离职)和王风雷为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曲娱,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
的项目有:迪贝电气 IPO、康龙化成 IPO、东方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能科技非公开
发行股票、金能科技可转债、百川股份可转债、神融 2016 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永动”系列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
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艾华,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
项目有:四维图新 IPO、天银机电 IPO、世名科技 IPO、数据港 IPO、康隆达 IPO、星
诺奇 IPO、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
股票、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据港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能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可转债、金能科技可转债、广汇汽车可转债、百川
股份可转债、海立股份可转债、新黄浦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联络互动公司债、上
实发展公司债、中联重科公司债、海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重大资产购买、
上海钢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焦竞翀(已离职),男,曾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拥有 2 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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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参与的项目有凯赛生物 IPO、明阳智能可转债、华夏银行非公开发
行、青海黄河引战、中化能源引战等。

注:焦竞翀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于 2020 年 6 月离职,其原工作由曲娱、卿圣宇、
孟硕、蔡佳峰继续履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刘洋(已离职)、卿圣宇、孟硕、蔡佳峰、陈俊儒(已离职)、
郑庭涛(已离职)和王风雷。

注:陈俊儒、郑庭涛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于 2020 年 6 月离职,其原工作由曲娱、
卿圣宇、孟硕、蔡佳峰继续履行;刘洋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于 2020 年 11 月离职,其原
工作由曲娱、艾华继续履行。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areRay 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6,609.67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JIANQIANG LIU(刘建强)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3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8 年 6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7 年 5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2 楼、B3 楼 501 室
邮政编码:215123
互联网地址:http://careray.cn
联系电话:0512-86860288
传真号码:0512-868603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其零部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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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探测类设备及其零部件、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软件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光机电一
体化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医疗科技及影像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并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萍;联
系电话:0512-86860288。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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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
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核部在
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
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将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审核人
员将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参会委员;同时
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
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
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
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落实。

最后,内核部还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发行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内核意见
2020 年 4 月 1 日,通过电话会议系统召开了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
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同意将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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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机构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机构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机构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机构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十、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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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保荐结论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和《关
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12]551 号)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
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独立审计师经过了充分
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
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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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等,建立健全了管理、生产、销售、财务、研发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
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产品的销售,
公司在产品定位、经营策略、经营计划、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反映出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
能力。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111 号
《审计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之净利润数额为计算依据,发行人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连续盈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 31,431.65 万元,不少于 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1,457.86 万元,不
存在未弥补的亏损,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25
号《审计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2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最近
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
定。

(四)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海关、消防救援大队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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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人依据《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首发
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依据本保荐人取得的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的前身康众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1 月 5 日,康众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康众有限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
188,846,777.50 元按照 1:0.3500 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6,609.6770 万元,其余部分
122,750,007.50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 年 2 月 9 日,康众医疗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等议案。2018 年 6 月 26 日,康众医疗取得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营
业执照》。

2020 年 2 月 25 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242 号《江苏康众数字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0 月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报告》,对康众有限 2017
年 1-10 月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进行调整,追溯重述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所依据的
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调整为 187,025,786.57 元。

2020 年 2 月 28 日,康众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等事项的议案》。2020 年 3 月 16 日,
康众医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等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0 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241 号《关于江苏康众数字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复核报告》,对康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验资进行复核,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按规定将康众有限的净资产
187,025,786.57 元按 1: 0.3534 的比例折合成股本 6,609.677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共计
6,609.6770 万股。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经核查发行人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关制度和历次会议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发行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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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后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
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25 号《审计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28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相关执行凭证和文件资
料,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
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经查阅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并实地考
察,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
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设备、设施,公司
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拥有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系生产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的核心部
件。公司设立了各职能部门,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能够独立开展业务。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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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经与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访谈,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
税资料,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
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设立了独
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
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
况。

经核查发行人的三会记录,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
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行使
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受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JIANQIANG LIU 和高鹏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
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中有关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内容,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了解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并与发行人管理层和实际控
制人进行多次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
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核查发行人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
相关合同等资料,调查了商标、专利权等的权利期限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
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
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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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经与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
工商登记资料,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海关、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公
开信息查询,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
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
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技术与产品研发风险
新产品的开发和现有产品的升级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由于数字化 X 射线
平板探测器综合了物理学、材料学、软件学、自动化、临床医学等多学科,具有较多的
技术路径和设计方案,且用户对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进行
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创新是一个持续、繁杂的系统性工程,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升级产品
或新产品;或公司对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
或因各种原因造成研发进度的拖延,都会使公司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以及业务发展
速度减缓的风险,同时也会造成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

2、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是典型的高科技产品,公司的产品创新和技术优势主要
体现在公司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的安全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核心技术,包括
申请专利和著作权保护,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另外,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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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中规定了员工保守公司技术、经营秘密的义务。但以上措施无法完全保证
公司核心技术不会泄密。如果公司核心技术遭到泄密,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
化,对人才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
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核心技术人才的流失,从
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
金额分别为 9,199.36 万元、9,650.63 万元、11,288.85 万元、4,084.75 万元,占各期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48.93%、46.80%、50.00%、34.86%。随着全球经济增速减缓,国际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可能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风
险。

2018 年 8 月以来,美国对包括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在内的价值约 340 亿美元
的中国产品加征 25%关税。公司境外销售以美国市场为主,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品向美国出口金额分别为 6,824.96 万元、7,039.81 万元、
7,304.29 万元、1,240.96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30%、34.14%、
32.35%、10.59%。尽管目前中美已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
器所加征的关税暂未免除,且不排除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或其他国家也采用加征关
税等方式进行贸易保护的风险。若上述情况发生,将会对公司产品出口,特别是在美国
市场销售造成进一步负面影响。

2、TFT/PD 供应商依赖风险
TFT/PD 作为生产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的关键部件,其工艺水平和性能高低与
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的成像质量密切相关。由于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产品在
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 TFT/PD 供应商的制造能力和生产工艺,故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
器生产商通常会与 TFT/PD 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以避免更换供应商带来的原材料
性能降低风险或无法量产风险。

目前,宁波群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公司主要 TFT/PD 供应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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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 TFT/PD 采购总额分别为 4,042.21
万元、3,394.53 万元、3,602.02 万元、2,043.62 万元,其中,对宁波群安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采购额分别为 4,032.93 万元、3,376.12 万元、3,327.10 万元、1,738.73
万元,占 TFT/PD 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77%、99.46%、92.37%、85.08%。若未来
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寻找可替代的供应商,则会面临部件短缺
而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和盈利水平下降风险
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市场竞争格局基本由国际主要厂商主导,近年来我国企
业的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并涌现出少数代表性企业。但整体而言,公司在全球平板探测
器市场中的市场份额较低,公司面临美国 Varex、法国 Trixell、上海奕瑞、Vieworks、
Fujifilm 等国内外厂商的强力竞争;且受到业务起步较晚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与飞
利浦、GE 等国际知名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价格水平和行业盈利水平会面临下降风险。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产品的单位售价分别为 6.78 万元、6.54
万元、6.11 万元、5.01 万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上半年分别较上期下降 3.64%、
6.59%、17.93%。

如果未来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产品价格
进一步下降、公司又未能采取有效的市场策略及实现新产品规模化销售、或生产成本无
法实现同步下降等情形,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4、工业/安检系列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工业/安检系列产品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62%、24.50%、27.50%、18.68%。公司安检领域客户集中
度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工业/安检系列产品
中前五名客户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 84.00%、78.97%、85.46%、79.82%,其中主要安检
客户之一 SharpLogixx, LLC 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 56.90%、58.28%、49.06%、9.50%,
主要安检客户之一北京清润通和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
15.15%、3.63%、26.52%、60.65%。如上述工业/安检领域的主要客户因经营情况发生变
化或更换平板探测器供应商等原因,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规模,同时公司不能及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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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户,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公司提供的产品具有技术范围广、
技术复杂程度高、技术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且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但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产品设计、制造等技
术具有较高的复杂性,若未来公司因存在产品设计缺陷或出现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质量
事故、质量纠纷,不但会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
影响,甚至造成公司客户流失,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管理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健全的业务体系并制订了行之
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经验不断积累,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
不断扩大,特别是本次成功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募投项目陆续实施,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规模将大幅扩张,对公司科研活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等方面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
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则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存在规模迅速扩张而公司管理能力无法及时适应调整的风险。

7、经营用房租赁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无自有房产,经营所需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随着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投入使用,公司经营用房的需要将得到满足,但公司子公司经
营用房仍需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未来,若公司不能通过续租或增加租赁等方式及时取得
所需经营场所,或出现租金大幅上涨的情况,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
一定的不利影响。

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经营风险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商贸
往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及下游产品数
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均属于抗击本次疫情的急需医学装备,受市场需求大幅增加等因
素的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80.94 万元、净利润 1,977.79 万元,
同比增幅分别为 22.39%和 48.42%。但是疫情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业务增长预期和销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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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自 2020 年第二季度起,在全球疫情大爆发的情况下,疫情重灾区的部分境外客户
受停工停产等防疫措施的影响,需求放缓,对公司的境外业务增长预期产生一定的影响;
销售回款方面,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6,200.0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 17.87%。若下游客户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应收账
款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若全球疫情蔓延未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各项限制措
施进一步升级,则会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长及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为 3,821.86 万元、4,711.26 万元、7,237.53 万元、6,200.06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5.82%、17.79%、20.70%和 17.87%。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应收账款的管理和
回收,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客户合作关系的深入和信任度的增加以及新产品
投入市场,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很可能继续增加。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会影响资金周转
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若出现回款不顺利或欠款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会使
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存货增长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313.36
万元、3,844.86 万元、4,459.87 万元、5,851.8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71%、
14.52%、12.75%和 16.87%。报告期内,为保证生产和供货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公司主
要采取备货式生产模式,结合销售预测、产品及原材料的历史良率、交期等因素备置一
定的安全库存。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增加。虽然公司期
末存货金额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经营策略相吻合,存货金额增长可能会对公司资金
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据审慎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加强生产
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及时消化存货,可能出现存货积压、跌价等情况,从而给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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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 28.63
万元、1,656.18 万元、1,348.71 万元、1,546.8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6%、
53.58%、40.38%和 43.67%。

公司 2018 年通过收购 CI 100%股权取得了“基于非晶硅技术的 TFT/PD 平板制造、
测试和分析技术”,并将该非专利技术识别为无形资产。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该
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 1,114.34 万元。

公司每年均对该非专利技术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未出现减值情形,但如果
未来出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变革、技术更新迭代等导致基于该非专利技术的产品市场
需求下降,则可能产生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4、毛利率水平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06%、46.22%、44.09%、41.61%,受到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化、中美贸易摩擦、产品
结构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如果未来中美贸易
摩擦加剧、下游客户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者公司未能
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波动甚至下降,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5、季节性波动风险
医疗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终端客户,该类机构通常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采购计
划,后续进行招标和采购,因此,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的购置需求通常集中于下半
年,同步引起平板探测器销售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营业收入也多集中在下半年,
而人力成本、折旧摊销、差旅费用和研发投入等在年度内较为均匀地发生,造成公司营
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等指标呈现不均衡的季节性分布。

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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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14.27%、20.75%。若未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实际适用的税率提高,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汇率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
金额分别为 9,199.36 万元、9,650.63 万元、11,288.85 万元、4,084.75 万元,占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48.93%、46.80%、50.00%、34.86%。由于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结算
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
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 JIANQIANG LIU 和高鹏合计控制公司 32.7097%
的股份。如按本次发行新股 22,032,257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 JIANQIANG LIU 和高鹏控
制公司的股份占比为 24.532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公司股权相对分散,若在
上市后潜在投资者通过收购控制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
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五)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这对公
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了公司运营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
以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但在项目建设及开发
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诸多风险,
任何一项因素向不利于公司的方向转化,都有可能影响项目的投资效益。此外,也可能
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实施延误,或项目在短时间内达不到原设计要求。因此,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效益实现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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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每年各规格的平板探测器合计
约 1.3 万台的生产能力。尽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分
析而确定,但鉴于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尚未满负荷的实际情况,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使得公司
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等法规均明确规定了发行失败的相关情形。公司本次拟采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上市条件,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依据上述法规规定,在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获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
者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有效报价不足
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等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亦可能存在发行后
市值无法达到上市审核规则要求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深耕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行业,坚持自主研发和独立
创新,产品应用从医疗普放逐渐延伸至乳腺、动态透视、放疗、口腔三维成像等领域,
并进一步拓展至工业、安检、宠物医疗领域,产品形式从固定式发展出移动式、无线便
携式等,并逐渐衍生出适配暗盒尺寸、低剂量等特点。经过十余年不懈努力,公司已成
长为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行业内全球知名、国内领先的企业之一。根据 IHS Markit
的数据统计,公司 2018 年在全球医疗及宠物医疗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市场的份额
约 3.0%,位列全球第九,国内企业第二。

(一)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为良好的发展前景提供保障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已具备闪烁体相关技术、TFT/PD 相关技术、信号处理相关技术、影像系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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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析相关技术、生产加工相关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覆盖了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
器设计、生产的关键节点,且碘化铯蒸镀良率和封装可靠性高,可实现产品的高分辨率
和高动态范围,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公司还在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的新技术和新应用如非常规平板探测器的制造
和集成技术、MOTFT 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双能成像技术进行了前瞻性的研发布局,
远期研发方向包括先进 TFT/PD 技术及现有平板探测器升级系列的研发设计、先进 X 射
线源技术和产品设计、医学影像软件系统开发、深度智能化的医疗诊断系统的核心部件
的开发、系统集成和制造技术的研发等。

公司进入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领域较早,已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
并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丰富经验,对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的应用和发展方向形成
了深刻理解并进行相应的研发布局,具备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

2、全系列产品量产优势
由于采用通用平台设计方案,公司积累了平板探测器产品研制与批量生产的丰富经
验,可依托现有研发资源不断实现创新突破。目前,公司已成功研发并批量生产了系列
化、多种类的平板探测器产品,覆盖普放、乳腺、动态透视、放疗、口腔三维成像等医
疗领域以及工业、安检、宠物医疗等非医疗领域,可以满足绝大部分民用及政府客户需
求。依托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研发优势,公司已打造了全系列产品量产优势,对
于产品的更新换代及打入新兴市场形成了一定的主动权。

公司多种类、多功能、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体系配合公司拥有的技术与研发优势
使得公司可为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厂商等下游客户提供多种组合的产品方案,并能
配合客户需要提供高度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此外,公司产品采用统一的软件接口,具
有集成简单、使用便利等优势,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持续在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相关领域进行
技术研发和攻关。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研发团队的专业背景
涵盖物理、材料、电子、机械等学科,与公司的产品技术开发高度相关。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4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26.78%。公司研发人员中
博士 5 人,硕士 27 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公司研发人数的比例为 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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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团队整体较为稳定,主要技术研发人员在公司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
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4、成本控制及质量管理优势
得益于公司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结合产品特性制定的生产和采购模式,公司在成本
控制方面优势明显。公司拥有成熟的闪烁体相关技术,包括碘化铯蒸镀技术、碘化铯高
可靠性封装技术等,碘化铯一次蒸镀良率处于较高水平,有效节约了生产成本。公司对
一些技术难度及产业附加值较低但设备及人工投入较大的生产环节采用委外加工方式
进行生产,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了固定资产及人工投入,有效降低了产品的生产
成本,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产品质量端,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为维持产品的优质标
准,公司已建立了一流的生产设施和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贯穿研发、采购、生产、
销售、售后服务全流程。公司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多个产品取得我国及欧盟 CE、
美国 FDA 等认证。

5、全流程的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可为客户提供贯穿售前及售后过程的全流程支
持服务,并根据客户的反馈不断精进,持续增强产品服务深度和力度。

在售前服务方面,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技术咨询、系
统集成、产品测试等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已
与境内外众多知名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厂商及国内医疗设备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能够及时、灵活地为客户提供技术培训、备件支持与更换等售后服务。在
国内市场,公司的售后服务相比国外供应商,在时效性、灵活性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此
外,公司在美国分支机构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还在印度等新兴市场增设了分支机构。未
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境外销售服务体系,实现对境外客户服务需求的快速响应,进一步
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增长。

6、品牌影响力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品牌的建立,以自身强大的技术实力、高质量和高性价比的全系列产
品为基础,以全流程客户服务能力、持续完善的境内外营销和服务能力为依托,逐步建
立起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还远销境外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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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等影像诊断设备行业发展,并推动国
产化进程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传统 X 射线影像设备数字化升级,并
推动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等高性能影像诊断设备加快国产化。

2006 年,我国卫生部颁布并开始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
并于 2012 年印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在健康
体检时“推荐使用 DR(数字 X 线摄影)取代普通 X 线摄影和 CR 检查”;2016 年,国
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重点开发数字化探测器、
超导磁体、高热容量 X 线管等关键部件;2017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
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发展创新医疗器械的重要意义。

在推动医疗设备国产化方面,相关政府部门亦推出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
施。2015 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到 2025 年,影像设备等高性能
诊疗设备 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要实现自主保障;2016 年 3 月,国务
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于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
品;2018 年 4 月,国家卫健委制定新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
将需要许可的设备数量在“十二五”配置数量的基础上减少 65%,以进一步促进我国自
主医疗影像设备的发展。

上述一系列国家政策为数字化 X 射线影像系统等影像诊断设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
支撑。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
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力将得到进
一步增强。

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
器年产能约 1.3 万台,可依托新增的生产空间,进一步探索并优化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
测器产品的生产流程,从而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通过购置新的生产设备,发行
人可有效提高生产装备水平,为提升产品品质提供可靠保障。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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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人更好地打造公司的品牌效应并巩固竞争优势。

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将新增国内研发中心,投入一批高价值
的研发设备,扩充现有研发团队规模,以充分挖掘研发潜力,完善创新机制,进一步提
高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将依托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打造专业的售
前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扩充人才队伍,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完善、更周到和更细致的服
务,并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推广公司的业务优势,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和
市场竞争力。

作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发行
人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业务规模增加带
来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营运资金需求。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为全面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亦
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综合竞争力,因而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七、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经保荐机构核查,MF、HG 和 VLI 均为境外主体,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JIANQIANG LIU、高鹏、沈文华和叶玄羲均系自然人股东,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康诚企管、同驰投资、君联承宇和创吉实业系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向他人
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的情形,不需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发行人股东中新创投、乾融新声、胡杨林智源、乾融赢润、胡杨林丰益、中鑫恒祥、
中鑫恒祺和康力君卓为私募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登记备
案。

八、对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康众医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
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2-25
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保荐业务中,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聘请
第三方未披露的情形。

(二)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方式包括:
1、获取发行人与其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的协议、付款凭证;2、通过公开网络查询等方式
核查发行人聘请的第三方工商信息;3、获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分别聘请了中信证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除了上述依
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由于撰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要,发行人亦聘请了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上述
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发行人严格按照聘用第三方所涉及相关法规合规聘请和使用第三方服务,发行人已
与所聘请的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保荐机构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2、发行人在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
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亦聘请了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发行人严格按照聘用第三方所涉及相
关法规合规聘请和使用第三方服务,发行人已与所聘请的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聘请第
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发行人本次发行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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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6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

九、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以下无正文)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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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曲 娱
年 月 日
艾 华
项目协办人: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朱 洁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潘 锋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马 尧
总经理:
年 月 日
杨明辉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张佑君
保荐人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1-2-28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人,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曲娱和艾华担任江苏
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对江苏
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持续督导期届满止。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重
新任命其他保荐代表人替换该两名同志负责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
荐工作,本授权书即行废止。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被授权人:
曲 娱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1-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6 月止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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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4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6
财务报表附注
1-167

3-2-1-3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25 号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
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3-2-1-4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财务报
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 “(二
十二)收入”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六)营业收入和营业
成本”。

贵公司主要从事数字化 X 射线平板探测器的研发、生
产、销售和服务。2020 年 1-6 月贵公司营业收入为
12,280.9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11,717.68 万元;
2019 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为 23,454.62 万元,其中主
营业务收入为 22,577.43 万元;2018 年度贵公司营业
收入为 21,274.76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20,621.22
万元;2017 度贵公司营业收入为 19,802.26 万元,其
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18,800.57 万元。

公司业务分境内外销售业务,境内销售以客户收到货
物后完成产品验收为确认时点;境外销售在 EXW、
CPT 和 CIP 三种国际贸易模式下以货物交付客户或承
运人为收入确认时点,其他国际贸易模式下,以客户
或客户指定收货人收到产品时为收入确认时点。

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
贵公司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
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
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各期收
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4)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
真实性;
(5) 对各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内销业务
核对发票、销售合同(订单)、发票以及相应的
物流签收记录或验收单;外销业务核对销售合
同、报关单、航运单、发票以及对应的物流签收
记录;
(6)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
样本,核对出库单、签收记录、验收单及其他支
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
期间。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2-1-5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
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贵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
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
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3-2-1-6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
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
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
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
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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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96,494,080.21 94,698,811.49 119,402,955.00 125,346,274.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 9,45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
43,6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四) 1,379,000.00 3,173,095.00 2,115,818.56 2,351,500.00
应收账款 (五) 62,000,609.65 72,375,315.61 47,112,559.35 38,218,639.34
应收款项融资 (六) 956,919.00 737,000.00
预付款项 (七) 7,446,942.21 3,139,767.39 2,656,919.57 4,682,754.0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八) 952,257.08 674,779.90 259,842.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九) 58,518,914.92 44,598,693.26 38,448,564.13 33,133,644.4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十) 119,182,825.50 130,251,540.89 54,790,010.73 37,888,497.84
流动资产合计 346,931,548.57 349,658,462.60 264,830,270.23 241,621,310.2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一) 2,046,569.44 2,694,782.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十二) 2,128,065.56 1,547,676.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十三) 7,302,633.16 7,516,103.07 6,653,387.33 6,876,566.2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十四) 15,468,446.84 13,487,143.93 16,561,785.05 286,349.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十五) 2,762,808.03 3,912,043.05 4,733,083.85 4,774,306.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六) 5,711,285.74 4,240,222.84 2,960,432.22 1,973,638.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419,808.77 33,397,972.30 30,908,688.45 13,910,860.86
资产总计 382,351,357.34 383,056,434.90 295,738,958.68 255,532,171.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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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五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十七) 13,374,480.00 38,452,260.00 5,336,164.00 20,400,462.5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十八) 1,397,004.08 1,102,061.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十九)
156,488.16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二十) 1,956,100.00 4,126,072.00 4,786,813.85
应付账款 (二十一) 27,103,596.97 24,536,191.63 14,950,284.51 12,184,170.21
预收款项 (二十二) 1,623,458.26 884,311.97 5,249,004.71
合同负债 (二十三) 8,031,587.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二十四) 3,783,044.88 6,050,331.08 4,198,775.05 3,546,971.22
应交税费 (二十五) 3,541,826.79 5,734,639.68 6,323,747.70 3,779,119.73
其他应付款 (二十六) 2,089,348.08 1,809,403.16 12,643,231.79 10,583,493.1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二十七) 870,318.48
流动负债合计 62,147,306.95 83,434,417.41 44,493,003.18 60,530,035.4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二十八) 1,760,579.43 1,482,963.14 1,290,240.49 912,119.49
递延收益 (二十九) 475,492.77 639,474.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六) 3,595,501.98 3,884,697.92 4,747,696.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31,574.18 6,007,135.74 6,037,936.84 912,119.49
负债合计 67,978,881.13 89,441,553.15 50,530,940.02 61,442,154.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三十) 66,096,770.00 66,096,770.00 66,096,770.00 66,096,77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三十一) 123,424,172.57 122,835,655.29 122,732,600.13 131,529,747.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三十二) 474,509.83 83,364.74 29,262.0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三十三) 9,742,452.12 9,742,452.12 5,585,752.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三十四) 114,578,609.60 94,787,987.61 50,763,633.88 -3,536,501.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4,316,514.12 293,546,229.76 245,208,018.66 194,090,016.17
少数股东权益 55,962.09 68,651.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4,372,476.21 293,614,881.75 245,208,018.66 194,090,016.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2,351,357.34 383,056,434.90 295,738,958.68 255,532,171.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2-1-3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十五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196,573.61 85,067,724.21 111,203,417.39 125,346,274.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5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3,6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一) 1,379,000.00 3,173,095.00 2,115,818.56 2,351,500.00
应收账款 (二) 77,395,409.97 72,081,619.91 50,791,415.27 38,218,639.34
应收款项融资 (三) 956,919.00 737,000.00
预付款项 7,082,298.29 2,856,014.81 2,389,655.26 4,682,754.04
其他应收款 (四) 1,189,863.52 934,021.52 175,108.59
存货 49,643,540.26 42,435,979.08 37,252,155.91 33,133,644.4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9,153,172.44 130,251,540.89 54,766,393.56 37,888,497.84
流动资产合计 344,996,777.09 337,546,454.48 258,737,564.54 241,621,310.2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 19,609,919.84 20,258,132.93 16,258,636.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302,124.79 4,630,946.89 6,175,544.38 6,876,566.2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23,587.16 672,279.93 403,913.05 286,349.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044,876.91 2,791,893.77 4,148,973.10 4,774,306.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05,345.89 3,650,056.71 2,673,052.08 1,973,638.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85,854.59 32,003,310.23 29,660,118.61 13,910,860.86
资产总计 379,082,631.68 369,549,764.71 288,397,683.15 255,532,171.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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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374,480.00 38,452,260.00 5,336,164.00 20,400,462.58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97,004.08 1,102,061.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56,488.16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56,100.00 4,126,072.00 4,786,813.85
应付账款 32,364,500.27 27,746,156.47 14,932,507.60 12,184,170.21
预收款项 1,610,203.48 884,311.97 5,249,004.71
合同负债 7,913,310.46
应付职工薪酬 3,447,945.56 5,425,328.70 4,198,775.05 3,546,971.22
应交税费 1,979,542.36 1,087,670.30 4,661,151.02 3,779,119.73
其他应付款 1,918,018.48 1,519,209.08 12,244,608.37 10,583,493.1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70,318.48
流动负债合计 65,221,219.69 81,068,961.63 42,414,006.17 60,530,035.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760,579.43 1,482,963.14 1,290,240.49 912,119.49
递延收益 475,492.77 639,474.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18.86 6,54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6,072.20 2,123,856.68 1,296,780.49 912,119.49
负债合计 67,457,291.89 83,192,818.31 43,710,786.66 61,442,154.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6,096,770.00 66,096,770.00 66,096,770.00 66,096,77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3,424,172.57 122,835,655.29 122,732,600.13 131,529,747.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742,452.12 9,742,452.12 5,585,752.64
未分配利润 112,361,945.10 87,682,068.99 50,271,773.72 -3,536,501.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1,625,339.79 286,356,946.40 244,686,896.49 194,090,016.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9,082,631.68 369,549,764.71 288,397,683.15 255,532,171.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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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2,809,435.68 234,546,235.56 212,747,574.35 198,022,617.51
其中:营业收入 (三十五) 122,809,435.68 234,546,235.56 212,747,574.35 198,022,617.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5,224,380.44 189,952,058.30 160,152,433.97 171,525,357.41
其中:营业成本 (三十五) 72,087,399.33 131,053,538.35 114,703,321.84 114,496,858.3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三十六) 898,857.28 1,653,289.82 1,843,237.81 1,240,158.86
销售费用 (三十七) 8,396,643.67 20,320,633.37 21,273,244.50 17,128,649.90
管理费用 (三十八) 13,303,448.74 18,311,916.98 13,229,309.45 20,356,353.27
研发费用 (三十九) 10,964,376.64 19,312,707.67 13,178,341.37 12,882,866.68
财务费用 (四十) -426,345.22 -700,027.89 -4,075,021.00 5,420,470.32
其中:利息费用 (四十) 282,486.02 443,224.40 567,095.82 1,468,213.66
利息收入 (四十) 146,249.23 724,757.28 842,682.52 128,888.82
加:其他收益 (四十一) 2,096,571.45 13,275,226.86 3,153,169.69 3,118,438.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二) 2,272,304.44 3,242,472.36 3,182,378.85 182,273.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7,066.58 -299,217.4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三) -320,601.54 -969,094.38 -107,308.1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四) 815,975.67 -4,786,951.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五) -95,732.43 -845,897.71 -3,715,111.44 -2,296,673.8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六) -76,427.9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277,144.90 54,509,933.27 55,108,269.32 27,501,298.15
加:营业外收入 (四十七) 271,992.74 1,565,581.61 909,863.69 457,082.86
减:营业外支出 (四十八) 36,629.45 55,100.02 133,050.24 1,027,433.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512,508.19 56,020,414.86 55,885,082.77 26,930,947.7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十九) 2,734,576.10 7,839,378.84 6,599,925.85 5,344,427.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77,932.09 48,181,036.02 49,285,156.92 21,586,520.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77,932.09 48,181,036.02 49,285,156.92 21,586,520.0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90,621.99 48,181,053.21 49,285,156.92 21,586,520.0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89.90 -17.1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1,145.09 54,102.73 29,262.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1,145.09 54,102.73 29,262.0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7,200.70 106,949.68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7,200.70 106,949.68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055.61 -52,846.95 29,262.0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055.61 -52,846.95 29,262.01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169,077.18 48,235,138.75 49,314,418.93 21,586,52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181,767.08 48,235,155.94 49,314,418.93 21,586,520.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689.90 -17.1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73 0.75 0.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73 0.75 0.3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2020 年 1-6 月:_______0______元,2019 年度:_______0______元,
2018 年度:_______0______元,2017 年度:_______0______元。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2-1-6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六) 126,783,867.06 204,724,662.11 209,597,995.99 198,022,617.51
减:营业成本 (六) 75,753,129.42 124,049,652.96 113,040,843.53 114,496,858.38
税金及附加 846,410.04 1,560,759.70 1,841,295.10 1,240,158.86
销售费用 5,764,948.64 14,180,789.87 21,394,259.97 17,128,649.90
管理费用 8,451,326.62 10,886,056.81 11,338,116.93 20,356,353.27
研发费用 10,523,111.72 19,350,089.92 13,265,758.25 12,882,866.68
财务费用 -459,143.84 -702,930.79 -4,078,554.47 5,420,470.32
其中:利息费用 282,486.02 443,224.40 567,095.82 1,468,213.66
利息收入 142,073.90 718,084.51 839,169.68 128,888.82
加:其他收益 1,822,394.14 13,275,226.86 3,153,169.69 3,118,438.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 2,021,157.93 3,242,472.36 3,182,378.85 182,273.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8,213.09 -299,217.4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0,601.54 -969,094.38 -107,308.1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0,770.13 -4,602,529.4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732.43 -783,158.67 -4,133,724.76 -2,296,673.8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980,532.43 45,563,160.40 54,890,792.30 27,501,298.15
加:营业外收入 223,376.47 1,536,952.38 734,667.33 457,082.86
减:营业外支出 36,250.22 25,772.55 133,050.24 1,027,433.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167,658.68 47,074,340.23 55,492,409.39 26,930,947.71
减:所得税费用 4,487,782.57 5,507,345.48 6,699,112.63 5,344,427.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679,876.11 41,566,994.75 48,793,296.76 21,586,520.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679,876.11 41,566,994.75 48,793,296.76 21,586,520.0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679,876.11 41,566,994.75 48,793,296.76 21,586,520.02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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