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景明一年混合 : 鹏扬景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鹏扬景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扬景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扬景明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月 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准予鹏扬景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20】3296号)《鹏扬景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景明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 2020】3296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21年 1月 4日起 至 2021年 1月 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 1月 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2,43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25,328,942.7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88,649.92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5,025,328,942.79 利息结转的份额 388,649.92 合计 5,025,717,592.71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 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75,389.7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 1月 12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 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 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和网站 (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365天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 未满 365天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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