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6:21:57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
份”)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
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94,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2,794,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569,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振东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61,307,014

21.72%

IPO前取得:20,564,321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87,644


其他方式取得:39,755,049


于江水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8,404,990

6.52%

IPO前取得:6,385,405股

其他方式取得:12,019,585


李健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2,279,631

0.81%

IPO前取得:790,892股

其他方式取得:1,488,739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刘振东

4,087,134

1.45%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刘振东

16,348,536

5.79%

2020/11/17~
2020/11/18

17.43-17.43

2020年10月
17日

于江水

6,134,996

2.17%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李健

759,877

0.27%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原


刘振东

不超过:
2,794,176股

不超过:
0.9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集中
竞价交易取得及
其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于江水

不超过:
2,794,176股

不超过:
0.9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李健

不超过:
569,907股

不超过:
0.20%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69,907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
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
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
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
数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
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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