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 份”)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 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94,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2,794,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569,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振东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61,307,014 21.72% IPO前取得:20,564,321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87,644 股 其他方式取得:39,755,049 股 于江水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8,404,990 6.52% IPO前取得:6,385,405股 其他方式取得:12,019,585 股 李健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2,279,631 0.81% IPO前取得:790,892股 其他方式取得:1,488,739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刘振东 4,087,134 1.45%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刘振东 16,348,536 5.79% 2020/11/17~ 2020/11/18 17.43-17.43 2020年10月 17日 于江水 6,134,996 2.17%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李健 759,877 0.27% 2020/3/23~ 2020/3/24 8.01-8.01 2020年2月 27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 源 拟减持原 因 刘振东 不超过: 2,794,176股 不超过: 0.9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集中 竞价交易取得及 其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求 于江水 不超过: 2,794,176股 不超过: 0.9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求 李健 不超过: 569,907股 不超过: 0.20%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69,907股 2021/2/4~ 2021/8/3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个人资金需 求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 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 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 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 数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 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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