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7:36:18 中财网
原标题:杭氧股份: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
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6),因业务拓展需要,决定由全资子
公司——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杭氧”)作为主体参与阳煤集
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太化”)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挂
牌转让的55200Nm3/h空分装置相关资产及负债的竞拍。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
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45,043.33万元(不含税),挂牌转让底价为
45,043.33万元(不含税)。根据交易出让方要求,本次标的资产受让方须独立运
营标的资产,并长期、稳定地向转让方提供合格、充足的工业气体,以保证出让
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二、竞拍结果:

太原杭氧参与了阳煤太化55200Nm3/h空分装置相关资产及负债的竞拍。近日,
太原杭氧正式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协议成交通知书》,
根据通知,太原杭氧成为上述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成交价格为45,043.33万
元(不含税)。双方就资产转让及供气服务达成一致意见,截止本公告日,双方
已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及《供气合同》。


三、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清泉南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丰安

4.注册资本:3000万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
工业气体的技术开发;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太原杭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清泉南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王耀斌

4.注册资本:407,247.0663万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
硝酸铵、氨、氨溶液、硝酸、氧、氮、氩、硫酸、发烟硫酸、双氧水、环己
酮、环己烷、环己烯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道路货物
运输;部分场地租赁;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安全阀校验(Fd1、Fd2);过氧化氢
消毒液(非医用)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及太原杭氧与阳煤太化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转让合同》

1.根据最终摘牌结果,太原杭氧为本次阳煤太化55200Nm3/h空分资产的受让
方,本次交易资产的转让价格为45043.33万元(不含税)。


2.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阳煤太化住所、并由其建成投产的现有55200Nm3/h一


套制氧机组的相关设备、备件及空分现场围墙(或界线)为界的界内现有全部资
产。


3.太原杭氧应在成功摘牌且于本合同生效后5天内,支付转让价格的30%首付
款(含保证金,此日作为“交割日”,同时此日作为“启动日”,见《供气合
同》)。自交割日起3个月内,太原杭氧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的65%,若自交割日
起3个月内太原杭氧未能将65%转让价款支付至阳煤太化账户,阳煤太化有权自交
割日第4个月起按3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逾期未支付款项的资
金利息至实际支付日。余下价款作为此次交易资产的尾款,自交割日之后6个月,
如交易资产无质量问题且证件齐全,由太原杭氧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以
到期月的阳煤太化当支付给乙方的气费进行折抵。


4.合同双方约定自交割日开始,双方即办理交易资产过户和经营管理权交接
手续,和交易资产的所有权过户手续。太原杭氧自交割日起将受让并享有阳煤太
化在之前对交易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阳煤太化有义务为太原杭氧行使
所有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


5、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2000万元负债,不包含在
资产挂牌转让价格内,由双方协同债权人另行签订三方协议。受让方对此债务的
所有偿还义务及责任仅限于2000万元。


(二)、《供气合同》

资产交割完成后,太原杭氧负责运行55200Nm3/h空分设备为阳煤太化供应其
生产所需要的工业气体,供气启动日为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交割
日,合同供气期限为启动日开始算起的第二十个周年日终止。


五、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太原杭氧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本次交易所需资金除太原杭氧注册资本以
外,将以融资方式解决。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太原杭氧竞得并运行上述空分资产为阳煤太化提供供气服务,对公司扩
大气体产业规模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上述供气


服务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
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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