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6:55:42 中财网
原标题:三 力 士: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股份回购报告书》,
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0年7月24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
高于9.50元/股调整为不高于9.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

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9,519,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最高成交价为6.9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5.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813,336.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8,962,624股。公司
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8,962,624股的25%,即22,240,65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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