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 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投 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目前合计持有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4,007,08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8.32%,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17,700,00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2.3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新筑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 45,598,451 5.93% 聚英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16,092,000 2.09% 新津新联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2,316,631 0.30% 合计 64,007,082 8.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700,004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比例2.30%),其中:新筑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383,373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2.00%);新津新联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2,316,63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0.30%)。 (四)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的股份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新筑投资 聚英科技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10年 09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2010年09月21 日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新筑投资 自新筑股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07 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014年07月09 日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所认购的1,416.4305万股新股 新津新联 自增持完成之日(2013年6月28 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2013年06月28 日 六个月 履行完毕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 的情况。 (三)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拟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 (六)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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