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0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二期”)、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泰创投”)互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984,6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174%。 其中,创投二期持有公司5,587,6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739%,宁 泰创投持有公司1,396,9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35%。创投二期和 宁泰创投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 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于 2021年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创投二期、宁泰创投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要求,适用于 如下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2,549,935股)。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股东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出具的《减持股 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 来源 创投二期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587,692 6.5739% IPO前取得: 5,587,692股 宁泰创投 5%以下股东 1,396,924 1.6435% IPO前取得: 1,396,92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 创投二期 5,587,692 6.5739% 创投二期、宁泰创投的基金管理 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泰创投 1,396,924 1.6435% 合计 6,984,616 8.2174% —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 减 持 股 拟减 持原 因 份 来 源 创投 二期 不超过: 2,549,935股 不超过: 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549,935股 2021/2/8~ 2021/8/7 按市 场价 格 IPO 前 取 得 自身 业务 需要 宁泰 创投 不超过: 1,396,924股 不超过: 1.643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396,924股 2021/2/8~ 2021/8/7 按市 场价 格 IPO 前 取 得 自身 业务 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创投二期、宁泰创投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卖出后六个月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 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 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 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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