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20:41:39 中财网
原标题:金力永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合计直接持有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85,0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月14日总股本415,977,797股的比例为
1.1022%)(以下总股本均表示为截至2021年1月14日总股本415,977,797股)
的股东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拟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
8月8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14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756%),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副总经理毛华云、董事兼副总经理吕锋、董事
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鹿明、财务总监谢辉、副总经理黄长元、副总经理于涵发来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毛华云

副总经理

1,430,000

0.3438%

1,072,500

357,500

吕锋

董事、副总经理

905,000

0.2176%

678,750

226,250

鹿明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525,000

0.1262%

393,750

131,250

谢辉

财务总监

565,000

0.1358%

423,750

141,250

于涵

副总经理

630,000

0.1515%

472,500

157,500

黄长元

副总经理

530,000

0.1274%

397,500

132,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备注

毛华云

357,500

0.0859%

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
事项,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
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
生、于涵先生将严格遵守“窗口
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吕锋

226,250

0.0544%

鹿明

131,250

0.0316%

谢辉

141,250

0.0340%

于涵

157,500

0.0379%

黄长元

132,500

0.0319%

合计

1,146,250

0.2756%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
2月8日至2021年8月8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做相应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了以下承诺:

1、如公司在2018年12月26日前上市,在2019年12月30日前,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公司在2018年12月26日后上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公
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不再自行买


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不再自行卖出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
于涵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
将根据市场情况、金力永磁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毛华云先生、吕锋先生、鹿明先生、谢辉女士、黄长元先生、于涵先生
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
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份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