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6:06:47 中财网
原标题:华统股份:关于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1月7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
司40%股权的议案》,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
江牧业”)股东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浦江牧业40%股
权委托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予以公开拍卖,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
浦江牧业40%股权转让的竞买活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董事会
权限额度范围内竞拍浦江牧业40%的股权以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
统牧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成功竞得浦江牧业40%股权,并与浦江县产权交易
有限公司、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和《国
有产权交易合同》,浦江牧业40%股权转让价格为647万元人民币,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转让方: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交易标的及价格:本合同交易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浦江牧业40%的股权。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标的以人民币647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



2、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部汇入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乙方已支付的竞
买保证金可抵扣股权交易价款。


3、标的交割:乙方将全部股权交易价款汇入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
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相关股东主体变更手续。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
(或2021年1月22日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后2日
内(或2021年1月26日前),完成相关资产权利交接。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年10月31日,因评估基准日至股权持有主体完成资产交接期间,转让标
的发生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负有善良
管理的义务。


4、交易税费: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
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双方承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
处分权,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
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股权
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6、违约责任:本合同订立后,甲乙任何一方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出
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标的转让总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按未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5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转让价款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
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总转让价款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7、协议生效: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
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主要合同条款外,上述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目的及影
响、交易风险等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的《关于参与竞拍控股子公司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的《成交确认书》;

2、公司与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浦江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的《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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