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纽特”,原名“南 京因纽特软件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918,416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5264%)。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因纽特出具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因纽特未实施减持,因纽特持有本公司股份3,107,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7809%。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因纽特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额的80%。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以上承诺 进行减持的,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因纽特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2、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因纽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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