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20:40:33 中财网
原标题:怡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怡达股份 股票代码:300721




说明: Logo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说明: 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5009adab6bfcf5f52bbaeb74c639818.png


二〇二一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031,267股

2、发行价格:26.8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1,999,831.6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3,197,944.8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031,26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刘准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年1月21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
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怡达股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股票或A股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发行情况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YIDA CHEMICAL Co.,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注册资本:

8,034.40万元

成立日期:

1996年6月20日

改制设立日期:

2012年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

刘准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怡达股份

股票代码:

300721

公司网址:

http://www.yidachem.com/

联系电话:

0510-86600202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醇醚、醇醚醋酸酯系列产品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醇醚、醇醚醋酸酯
系列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机动车制动液、汽车发动机冷却
液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
工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售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
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 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
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4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
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10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分项表
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分项
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授权的议案》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注册程序

2020年9月9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月11月1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怡达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0年12
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136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怡达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136名投
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20家、基金公司44家、证券公司
23家、保险机构11家、其他类型投资者38家。《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本次
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体程序
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
发行人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送认购
邀请书前,主承销商收到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银创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周蓁、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魏素民、秦粲、潘旭虹、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新增8名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
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经主承
销商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
备认购资格;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
《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


经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除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刘准先生之外,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
主承销商共收到13份《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
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刘准生先生不参与询价,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认
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将以2,500万元参与本次认购,认购数量为实际
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计算至个位数,向下取整)。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1

陈奇峰

28.01

10,000,000.00

2

陶美娟

28.05

18,000,000.00

3

张晓冬

28.08

13,000,000.00

4

蔡震

28.10

11,000,000.00

5

袁凌

28.00

25,000,000.00

6

徐劭勇

28.00

5,000,000.00

7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16

10,000,000.00

26.96

10,000,000.00

26.86

10,000,000.00

8

广金资产导弹1号私募投资基金

27.16

5,000,000.00

26.96

5,000,000.00

26.86

5,000,000.00

9

广金资产导弹2号私募投资基金

27.16

5,000,000.00

26.96

5,000,000.00

26.86

5,000,000.00

10

马尧平

27.80

12,000,000.00

11

王晓锋

26.88

5,000,000.00




12

周蓁

27.00

5,000,000.00

13

倪渊清

27.50

13,000,000.00



(三)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6,031,267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2020年12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
26.86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86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0倍。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1,999,831.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801,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197,944.83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
00001号)。截至2021年1月4日止,光大证券共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
象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161,999,831.62元。


2021年1月5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年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02号),截至
2021年1月5日止,怡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031,267股,
发行价格为26.8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999,831.62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01,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031,26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47,166,677.8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6,031,267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月
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刘准

930,752

24,999,998.72

18个月

2

陈奇峰

372,300

9,999,978.00

6个月

3

陶美娟

670,141

17,999,987.26

6个月

4

张晓冬

483,991

12,999,998.26

6个月

5

蔡震

409,530

10,999,975.80

6个月

6

袁凌

930,752

24,999,998.72

6个月

7

徐劭勇

186,150

4,999,989.00

6个月

8

马尧平

446,760

11,999,973.60

6个月

9

王晓锋

186,150

4,999,989.00

6个月

10

周蓁

186,150

4,999,989.00

6个月

11

倪渊清

483,991

12,999,998.26

6个月

12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2,300

9,999,978.00

6个月

13

广金资产导弹1号私募投资基


186,150

4,999,989.00

6个月




14

广金资产导弹2号私募投资基


186,150

4,999,989.00

6个月



合计

6,031,267

161,999,831.62





除刘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刘准

姓名:刘准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刘准本次认购数量为930,7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2、陈奇峰

姓名:陈奇峰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

陈奇峰本次认购数量为372,30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陶美娟

姓名:陶美娟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陶美娟本次认购数量为670,14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张晓冬

姓名:张晓冬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张晓冬本次认购数量为483,99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蔡震

姓名:蔡震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蔡震本次认购数量为409,53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袁凌

姓名:袁凌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袁凌本次认购数量为930,7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徐劭勇

姓名:徐劭勇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徐劭勇本次认购数量为186,15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马尧平

姓名:马尧平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

马尧平本次认购数量为446,76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王晓锋

姓名:王晓锋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王晓锋本次认购数量为186,15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周蓁


姓名:周蓁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周蓁本次认购数量为186,15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倪渊清

姓名:倪渊清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倪渊清本次认购数量为483,99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3101房自编01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左国泉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72,30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广金资产导弹1号私募投资基金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广金资产导弹1号私募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186,15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广金资产导弹2号私募投资基金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广金资产导弹2号私募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186,15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刘准先生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光大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准先生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光大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
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本
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
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
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6,031,267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1月
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怡达股份;证券代码为:300721;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刘准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
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四、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准

17,119,608.00

21.25

2

沈桂秀

10,650,516.00

13.2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

刘昭玄

5,215,000.00

6.47

4

UBS AG

1,392,152.00

1.73

5

刘芳

1,026,000.00

1.27

6

刘冰

996,000.00

1.24

7

刘坚

996,000.00

1.24

8

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93,352.00

1.23

9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810,253.00

1.01

10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1,400.00

0.96

合计

39,970,281.00

49.6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模拟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
示意情况如下,最终发行后前十名股东以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准

18,050,360.00

20.90

2

沈桂秀

10,650,516.00

12.33

3

刘昭玄

5,215,000.00

6.04

4

UBS AG

1,392,152.00

1.61

5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43,700.00

1.32

6

刘芳

1,026,000.00

1.19

7

刘冰

996,000.00

1.15

8

刘坚

996,000.00

1.15

9

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93,352.00

1.15

10

袁凌

970,752.00

1.12

合计

41,433,832.00

47.9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截至2020
年9月30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994,000.00

1.24

6,031,267.00

7,025,267.00

8.13

二、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79,350,000.00

98.76



79,350,000.00

91.87

合计

80,344,000.00

100.00

6,031,267.00

86,375,267.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准,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
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准先生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本次获配售股份930,752股。其余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科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0年9月30


2019年12月31


2020年9月30


2019年12月31


基本每股收益

-0.0617

0.0818

-0.0561

0.0759

每股净资产

10.42

10.48

11.52

11.57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
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注3:若根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末总股本8,058.5万股计算,调整前A股每股收益为
0.0813元。


五、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

2020年9月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流动资产合计

60,893.04

54,792.30

65,419.69

84,407.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129.63

118,780.99

73,232.08

42,599.34

资产总计

214,022.67

173,573.29

138,651.77

127,007.19

流动负债合计

96,706.09

66,836.50

42,954.90

36,477.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010.23

16,923.14

3,219.28

1,481.53

负债合计

124,716.32

83,759.64

46,174.18

37,959.0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83,940.62

84,430.83

87,072.58

85,274.68

少数股东权益

5,365.73

5,382.82

5,405.01

3,77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4,022.67

89,813.65

92,477.59

89,048.1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73,281.11

95,441.71

-15.33%

112,723.16

-7.05%

121,272.00

营业利润

-789.82

351.16

-91.82%

4,294.68

-47.87%

8,237.90

利润总额

-872.37

112.20

-97.32%

4,190.71

-47.40%

7,966.4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484.51

655.35

-81.66%

3,573.19

-44.67%

6,458.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48

2,675.16

12,419.10

20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5.02

-43,688.69

605.34

-26,44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69.81

19,132.87

4,343.21

33,242.4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6.49

40.54

16.91

-7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72.78

-21,840.12

17,384.56

6,930.87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年9月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58.27%

48.26%

33.30%

29.8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1.54%

35.51%

28.13%

22.29%

流动比率

0.63

0.82

1.52

2.31

速动比率

0.39

0.46

0.95

0.95

利息保障倍数

0.48

1.06

4.28

7.14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综合毛利率

11.80%

12.59%

13.03%

17.05%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617

0.0818

0.4435

1.045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617

0.0818

0.4435

1.04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944

0.0221

0.2992

0.95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8%

0.77%

4.15%

11.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0.89%

0.21%

2.80%

10.78%

资产周转率

0.38

0.61

0.85

1.12

存货周转率

3.94

4.62

6.01

7.12

应收账款周转率

7.76

12.02

12.72

11.8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
年9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31、1.52、0.82和0.63,速动比率分别为
0.95、0.95、0.46和0.39,报告期内,总体上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逐年下降。

主要因报告期内流动资产逐年减少,同时流动负债逐年增加。2017年,公司在
创业板上市并募集资金30,095.37万元,2018年至2020年9月募集资金投资到
募投项目的建设当中,反应在财务报表上流动资产减少,非流动资产增加。募投
项目和泰兴怡达建设的“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部分建设资金通过银行借款


的形式筹集,导致借款增加;部分设备供应商和基建施工方的款项尚未结算,导
致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总体上导致流动负债逐年增长。


2、偿债能力分析

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89%、33.30%、
48.26%和58.2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
一方面深化发展“三江战略”,按计划紧密推进IPO募投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以
“上攀下钻”的产品战略,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产业链上游发展环氧丙烷项目,
下游发展以环境友好型新材料为主,逐步建成醇醚行业综合性产业集团。而公司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一直未进行股权融资,发展资金除了首发募集的资金
外,不足部分主要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票据等外部融资方式来满足企业战
略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导致负债逐年上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建设所
需资金缺口可以得到部分缓解,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下降。


六、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保荐代表人:邹万海、吕雪岩

项目协办人:王怡人

(二) 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经办律师:胡琪、王月鹏、许桓铭


(三) 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瑞玉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军、张学文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瑞玉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军、张学文

七、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
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八、 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 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
查工作报告;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报告;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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