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20:51:55 中财网
原标题: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裕人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
投资”)、孙平范为引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未来6
个月内择机分别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1,574,100股、33,938,600股、2,925,000股,上市公司
股票,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0%、4.35%、0.37%,合计减持38,437,700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




一、持股情况及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微珠海拟协议受让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企业”)合计持
有的39,027,089股慈星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2、裕人企业、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投资”)及孙平范承
诺未来6个月内择机分别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1,574,100股、33,938,600股、2,925,000股上
市公司股票,分别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0%、4.35%、0.37%,合计
减持38,437,700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


3、陈炫霖、广微珠海承诺未来6个月内择机合计增持15,610,800股慈星股
份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

4、广微珠海认购慈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34,162,532股(含)A股
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交易前后,广微珠海、陈炫霖、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的股权情
况如下: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

股比

股份数

股比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162,404,996

20.81%

121,803,807

12.00%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135,754,541

17.39%

101,815,941

10.03%

孙平范

11,700,056

1.50%

8,775,056

0.86%

孙平范合计控制股份

309,859,593

39.70%

232,394,804

22.90%

陈炫霖及广微珠海持有股份

-

-

288,800,421

28.46%

股本总数

780,541,776

100.00%

1,014,704,308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微珠海将成为慈星股份控股股东,陈炫霖将成为慈星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名称

拟减持股
份数

占总股
本比例

股份来源

减持时
间区间

减持方式

减持

价格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1,574,100

0.20%

首次公开
发行股
份、二级
市场增
持、资本
公积转增
股本

2021.2.3-

2021.8.2

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或其
他符合法
律法规规
定方式

减持时市
场价格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


33,938,600

4.35%

孙平范

2,925,000

0.37%

孙平范合计控制股份

38,437,700

4.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 》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裕
人企业、裕人投资及孙平范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上述减持规定执行。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对上述所作承诺均得到
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孙平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推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孙平范、裕人企业有限公司、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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