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1-005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雷万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0,958,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747%)的股东雷万 春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2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8%)。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雷万春 40,958,600 5.5747% 合计持股数 40,958,600 5.57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雷万春先生 2、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度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价格区间:5-20元/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7、减持股份数:4,230,000股。 8、其他说明: (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本次减持事项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雷万春先生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2、公司与雷万春、肖代英、张太巍、陈武、杜晋钧、唐水花、李智亮分别 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大宇精雕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为人民币8,390万 元、人民币10,810万元和人民币12,000万元。 3、除上述承诺外,雷万春、肖代英、张太巍、陈武、杜晋钧、唐水花、李 智亮还作出如下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地位不发生变更的承诺、避 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雷万春先生的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刊载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 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雷万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雷万春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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