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6:06:14 中财网
原标题:药石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725
证券简称:
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
06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
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
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股东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万利”)计划于2020
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4,343,685股(占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鑫万利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10月21日期间
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鑫万利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8,196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1.16%。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鑫万利于2020年10月
23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2,04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公司于近日收到鑫万利出具的《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截
至2021年1月21日,鑫万利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
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



鑫万利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22
-
2021/1/21


139.401


142.4918


0.98%


大宗交易

2020/7/22
-
2021/1/21


114.875


213.1600


1.46%


合 计

-

-


355.6518


2.45%






鑫万利
本次减持计划实
期间

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

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上述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表中
出现比例
合计和各分
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东
鑫万利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
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020

7

22
日至
2021

1

21

期间

鑫万利
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次数为
9
次,减持的价格区间
134.21

/


146.33

/


累计减持
1,424,918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0
.98
%




本次减持后
,
鑫万利
持有公司股份
5,749,507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3.74%




2
、股东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鑫万利


合计持有股份


9,306,025


6.43%


5,749,507


3.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06,025


6.43%


5,749,507


3.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


0


0.00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数,以总
股本144,789,501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数,以总股本
153,615,151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鑫万利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鑫万利作出的相关承诺的
情况。


2、截至2021年1月21日,鑫万利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鑫万利本次减
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鑫万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1

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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