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6:36:10 中财网

原标题:粤电力A: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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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
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
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
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
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
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
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
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
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
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2477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
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0
亿元(含
1
0
亿元),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截至
2020

9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353.02
亿元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6.84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
1.
24
%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8,813.65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
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



三、
本期发行结束后,
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四、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
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凡
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
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六、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这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
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
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
/
或本期债券
的信用评级发生不利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
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国际将持续
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
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国际网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
)予以公告,且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七、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
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
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
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八、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九、发行人已披露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截至
2020

9
月末,发行人
合并口径
总资产为
817.93
亿元,股东权益为
353.02
亿元
;合
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56
.
84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1.
2
4
%


2020

1
-
9
月,发



行人
合并口径
营业收入为
208.54
亿元,净利润为
22.64
亿元。







目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7
释义.............................................................................................................................. 10
一、常用词语释义.............................................................................................. 10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1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15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7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8
四、认购人承诺.................................................................................................. 21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1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2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22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3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4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3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34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变动情况.......................................................... 36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36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8
一、具体偿债计划.............................................................................................. 38
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38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38
四、偿债保障措施.............................................................................................. 39
五、发行人违约责任..........................................................................................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概况.................................................................................................. 4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42
三、发行人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50
四、发行人组织架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2
五、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1
六、公司治理结构.............................................................................................. 70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80
八、发行人业务许可情况.................................................................................. 90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 90
十、关联交易...................................................................................................... 98
十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108
十二、公司发展战略........................................................................................ 10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11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0
三、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调整及前期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11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6
五、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23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124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6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46
九、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47
十、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48
十一、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54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5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54
四、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54
五、募集资金应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55
六、募集资金使用披露.................................................................................... 155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6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57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57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157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67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67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167
第十节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声明 ............................................................................. 18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2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粤电力/本公司/公
司/发行人/本集团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省国
资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能源集团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
限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更改为现名

粤电集团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25日更名为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时间前的历史沿
革部分沿用“粤电集团”的名称

董事会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债券



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发行人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40亿
元(含人民币4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
司债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
元(含10亿元)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
受托管理人/簿记管
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余额包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
结束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月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
机构/登记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格投资者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定的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近三年及一期末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报告期末



2020年6月末

《公司章程》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能源茂名



“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原“茂名臻能热
电有限公司”

臻能热电



原“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现“广东能源茂名热
电厂有限公司”


靖海公司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湛江风力



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安信检修



广东粤电安信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虎门发电



广东粤电虎门发电有限公司


博贺煤电



广东粤电博贺煤电有限公司


宇恒检修



湛江宇恒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徐闻风力



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花都天然气



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大埔电力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雷州风力



广东粤电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电白风电



广东粤电电白风电有限公司


湛江电力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粤嘉电力



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


粤江公司



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粤能源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广前电力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天然气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平海公司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石碑山风能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红海湾公司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省风电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惠来风力



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燃料公司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能源集团财务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
司”)


台山发电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槟榔江水电



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粤电航运



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西部投资



广东粤电控股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临沧公司



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威信云投



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


华能汕头风力



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阳山江坑



阳山江坑水电站有限公司


阳山中心坑电力



阳山中心坑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销售公司



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曲界风力



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阳江海上风电



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和平风电公司



广东粤电和平风电有限公司


平远风电公司



广东粤电平远风电有限公司


珠海风电公司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武宣风电公司



广西武宣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溆浦风电公司



湖南溆浦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潭发电



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金湾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粤电新能源



广州开发区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河发电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

粤泷发电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合电力



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

粤电蒙华新能源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热电厂



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深圳天鑫



深圳天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曲江新能源



韶关曲江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集团本部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粤电自保



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粤华发电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沙角C电厂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

新会发电



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粤电物业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粤电信息科技



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电置业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粤电环保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黄埔电力工程





广州市黄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黄埔粤华人力资源





广州市黄埔粤华发电运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广东能源天然气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枫树坝发电





广东粤电枫树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长湖发电



广东粤电长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清溪发电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流溪河发电



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发电厂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新丰江发电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湛江生物质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粤黔电力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粤电船舶



广东粤电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惠州新能源



广东粤电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



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南水发电



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材料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粤电融资租赁



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阳江港



广东阳江港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装机容量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可控装机容量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拥有发电设备的额定
功率及参股公司所拥有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乘以发行
人股权比例之和

平均利用小时



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
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平均可用小时



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
之和




节能调度



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从低能耗机组到高能
耗机组依次安排发电发电优先顺序分别是:可再生能
源,包括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以及垃圾发电;
核电;天然气发电,包括煤层气发电、煤气化发电、
热电联产发电等;燃煤发电;燃油发电

LNG电厂



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的火力发电厂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000617419493W


法定代表人:王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50,283,986



注册时间:
1996

2

5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
36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
术咨询和服务。码头设施租赁、普通货物仓储、装卸、运输服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核准情况

1
、董事会决议


2019

8

2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会议同意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40
亿元。



2
、股东大会批复


2019

9

1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会议同
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40
亿元。



3
、证监会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2477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
0
亿元(含
1
0
亿
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名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
0
亿元(含
1
0
亿元)。



本期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
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期
债券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及
《适
当性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
的合格投资者。



配售
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
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
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

1

2
7
日。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
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
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1

1

2
7
日至
2024

1

2
6
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2024
年每年
1

2
7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1

2
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AAA
,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
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
021

1

22
日。



发行首日:
2021

1

2
6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
021

1

2
6
日至
2
021

1

2
7
日。



(二)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

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
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
36



法定代表人:王进


联系人:蒙飞、李倩


联系电话:
020
-
85138014


传真:
020
-
8513804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美娜、任贤浩、黄亦妙、刘人硕、刘渊隆


联系电话:
010
-
86451
370


传真:
010
-
65608445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宋颐岚、姚广、张宝乐、简琼文、李广亮


联系电话:
010
-
60836755


传真:
010
-
60833504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SK
大厦
36

3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梁清华、张启祥


联系电话:
020
-
28261689


传真:
020
-
28261666


(五)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联系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0
号普华永道中心
18



负责人:李丹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
020
-
38192000


传真:
020
-
381921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
2

1

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方子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
2
号银河
SOHO6
号楼



联系电话:
010
-
66428877


传真:
010
-
66426100


邮政编码:
10001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账户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收款账户:2000007902882


开户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
1
号珠控商务大厦
102

103

201

602

25
-
35



邮编:
510623


联系人:
肖旗胜


联系电话:
020
-
89271069


传真:
020
-
89270141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总经理:沙雁


电话:
0755
-
88668888


传真:
0755
-
82083164


邮政编码:
51803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总经理:周宁


电话:
0755
-
25938000


传真:
0755
-
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8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
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
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
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
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
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0

6
月末,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本期债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
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
购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
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
长,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债券的
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具体上市审批或核
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有活跃的交易。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
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已购债券的流动性风
险,以及债券上市流通后因交易不活跃,导致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已购债券所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
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
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仍存在
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有可能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
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偿付本期债
券本息。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重



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任何重大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
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如果由于发行人
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
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
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
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说明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因素
的影响,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
/
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将对本期债
券投资者
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
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
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
、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随着发
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设备维护和技术及环保改造项目的增多,对资金的需
求也相应增加。发
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32.83
亿元、
-
33.10
亿元、
-
47.86
亿元及
-
33.27
亿元,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具有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公司的投资主要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可能会加重公司的
财务负担,削弱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20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
3
4.09
亿元,主要为应收广东电网公司、



深圳供电局等南方电网下属公司电费。发行人供电区域为南方电网区域,电量主要销
售给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公司。目前发行人与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公司采用
月结方式结算
电费,如果由于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公司原因造成发行人电费不能及时回收,将减少公
司经营现金流入,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一定影响。



3
、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17%

57.02%

54.70%

5
6.62
%

总体呈现一定的波动且有下降趋势,但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未来发行人根据
生产需要有可能增加相应负债规模,造成一定程度的资产负债率上升。



4
、资产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83.71%

83.42%

85.02%

8
4.52
%
。发行人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虽然符合发行人所
从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特点,较低的资产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



5
、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处于增长周期,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由于公司
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因此盈利水平受电煤价格影响较大。

2017

-
2018
年,受煤
炭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80
%

10.65
%
,净利润也有所下
降。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5.68%

2
020

1
-
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1
7.97
%
,有较
大提升。煤炭价格的波动将给公司带来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6
、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6.76
亿元、
60.00
亿
元、
82.73
亿元和
4
0.18
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增长趋势。

2018
年较
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
63.22%
,主要是因为
2018
年上网电量同比增
长,售电收入增加。

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
37.8
8
%
,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公司上网电量增加,电煤价格下降、电力市场交易价差收窄
。未来,若燃煤价格、
售电价
格及上网电量出现大幅波动,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随之出
现较大波动。




7
、投资收益占比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4.89
亿元、
5.38
亿元、
1.26
亿元和
2
.36
亿
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47%

43.18%

4.93%

1
3.95
%
,存在一定程度的波
动。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其合营、联营企业,如果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盈利
出现波动,将会影响发行的投资收益,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利润情况。



8
、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
2020

6
月末,发行人下属若干发电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
人民币
4
30,442.30
万元的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相关资产的可变现能
力相应受到一定影响。虽然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
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本息偿付违约情况,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
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
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
、关停发电机组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进一步部署调整优化能
源结构
及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发行人面临小部分发电机组关停退役。其中,沙角
A
电厂
1
号机已于
2018

11
月关停,
2

3
号机已于
2019

12
月关停,
4

5
号机预计于
2023
年底
前关停。发行人面临因关停电厂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年来全球和
国内宏观经济波动明显,国内经济环境主要面临着制造业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化、
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出口竞争力下降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重等风险。受此影
响,电力等能源需求增速放缓,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可能受到经济周期
性波动影响。



2
、燃料成本波动风险


截至
2
020

6
月末,发行人可控装机容量为
2
,119.2
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
机容量
1,509
万千瓦,电煤及运输成本是其生产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煤



炭储量丰富,但煤炭行业
阶段性生产能力不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或铁路煤炭
运力不足,都可能影响电煤的有效供应,从而造成煤价波动,并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带
来影响。

2020

6
月末,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
533

/
吨,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
2
020
年下半年以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呈现上升趋势。受到国际和国内整体经济走势影
响,电煤价格仍有再度走高的可能,发行人原材料成本上涨的风险依然存在,可能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电价波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以火电机组为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4

1908
号),通知决定降低有关发
电企业上网电价,相关电价调整自
2014

9

1
日起执行。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广东
省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将下调人民币
1.2

/
千瓦时(含税)。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748
号),通知决定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2
分钱(含税),相关电
价调整自
2015

4

20
日执行。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广东省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
价将下调人民币
2.85

/
千瓦时(含税)。

2015

12
月,
广东省发改委下发《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
2015

820
号),通知决定从
2016

1

1
日起,广东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2.3
分钱(含税)。

2017

7
月,广东省发改委下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燃
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
2017

507
号),通知决定从
2017

7

1
日起,广东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
0.25
分钱(含税)。



对于天然气发电,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
2020

284
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
天然气的
LNG
电厂的上网电价统一每千瓦时降低
0.049

(
含税
,
下同
)
;除上述机组外
,
全省其他天然气发电机组分为三种类型
,
分别为
9F
型及以上机组
(
指单机容量等于或大

9F
型燃机的机组
)

9E
型机组、
6F
及以下机组
(
指单机容量等于或小于
6F
型燃机的机

)
。各类型机组在限定的年利用小时数内
,
执行规定的上网电价;超过部分的上网电
价统一为每千瓦时
0.463
元;进入电力市场的天然气发电机组
,
其年利用小时数根据电
量和装机容量确定;上述规
定从
2020

8

1
日起执行。



电价波动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4
、电量竞争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的煤电机组利用小时分别为
4,069
小时、
4,255
小时

4,030
小时

1
,764
小时
。受中美贸易战等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状况的影响,全社会用
电量呈现中低速增长态势,西电大幅增送,广东省内核电等新机组陆续投产,使省内
火电机组利用小时维持在较低水平,预计火电机组长期低负荷运行的状况将持续相当
一段时期。这些因素有可能压缩发行人广东省内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水平,导致发行人
机组利用率不足。



5
、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电力生产过程中存在发生各
种安全事故的风险。若发行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
公司业务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6
、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开发与生产,近三年
及一期
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
99%
来自售
电收入。近年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虽然有较大进展,但整体比重仍然较低,且新投产热
电联产项目投资收益有待提高,主业结构仍较为单一。若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
、关联交易风险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在燃料采购及运输、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发行人长期以来与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主
要为发行人向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进行的煤炭采购、资金拆借以及少量接受或提供
劳务等。目前,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均为市场化定价,若未来关联交易价格出现不公允
的情况,将会增加发行人的成本。



8
、自然灾害风险


发行人下属风力发电厂主要位于广东湛江、揭阳等沿海地带,受台风等自然灾害
影响较大。风力发电厂如遇强台风影响可能造成风机受损,对电厂的发电量等造成不
利影响,可能对发行人造成
一定的意外支出的损失。



9、电力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虽然我国煤电行业的装机结构不断优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节能
减排效果显著,但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电利用小时数
持续下降,规划和在建煤电项目规模较大,多个地区将会出现电力供应过剩情况,发
行人核心业务处于煤电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10
、关停发电机组导致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近年来,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进一步部署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及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发行人面临小部分发电机组关停退役。目前发行人财务报告
中已充分考虑关停沙角
A
电厂可能带来的资产减值。若未来发行人进一步有更多发电
机组关停退役将导致资产减值增加进而影响盈利水平。



11
、子公司亏损风险


发行人部分子公司位于较为偏远的山区,燃料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抬升了整体运
营成本,从而出现亏损。若未来亏损子公司的亏损规模逐年扩大,将对发行人的盈利
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12
、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到突发事件,例如国
际形势、经济形势、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
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
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
响。



13
、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
1
亿元的未
决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
个,分别为:(
1
)发行人子公司平海电厂与广东火电建设工
程纠纷案,尚未开庭审理,涉诉金额为
2.38
亿元;(
2
)发行人子公司平海电厂与广东
电力工程局建设工程纠纷案,
2020

1

17
日一审第一次开庭,
截至报告
期末
案件


一审审理过程中,涉诉金额为
1.26
亿元。



上述未决诉讼均已在
2020

11

30
日由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双
方当事人撤诉。若未来发行人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再次涉及重大金额诉讼,
将存在潜在
的诉讼支出风险。




(三)管理风险

1
、内部管理风险


发行人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超过
50
家,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控股、参股公司
数目的增多,增加了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若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
随着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投资管理风险。



2
、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
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他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
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3
、投资控股型公司对子公司分红过度依赖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运营。发行人本部的利润主
要来源于子公司的分红,偿债能力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虽然发行人
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本公司控制,但若未来
各控股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盈利情况和偿债能力
带来不利影响。



4
、行政处罚风险


2016

11

14
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后更名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向发行
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平海电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海执处罚
[2016]019
号),
认为平海电厂
2007

8
月至
2016

6
月期间,未经批准实施了广东平海电厂场地平整及

岸工程,填海
16.3947
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就广东惠州平海发
电厂有限公司于
2007

8
月起,未经批准实施填海
16.3947
公顷事项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非法占用海

16.3947
公顷的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罚款,人民币壹亿柒仟贰
佰壹拾肆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
172,144,350.00





2019

12

16
日,平海电厂缴
纳罚款人民币
172,144,350
元。

2020

2

20
日,平海电厂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
省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平海电厂
2020

6
月向最高人民法
院申请撤诉,最高人
民法院
7

6
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准许平海发电公司撤回再审申



请。



2018

11

13
日,广东省惠东县海洋与渔业局向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平
海电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惠东处罚
[2017]042
-
1
号),认为平海电厂
2015
年在
惠东县平海镇平海发电厂附近海域非法占用海域
1.2813
公顷
,处以
1,153
万元罚款并要
求恢复原状。平海电厂向惠东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平海电厂继续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

6

12
日开庭审理。截至目前,
暂未出具判决结果。



发行人分别已于
20
16
年度和
2018
年度将上述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因此上述事项
不会对发行人未来年度的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子公司较多且合并范围内在建项目较多,若未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或项目
建设过程中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5
、海域使用权合法化的相关风险


2016

11

14
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后更名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现已并
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向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海执处罚
[2016]019
号),认为平海电厂
2007

8
月至
2016

6
月期间,未经批准实施了广东平海电厂场地平整及

岸工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罚款。就该事项发行人向相关
监管机构、法院提起了行政复议及诉讼,
2019

8
月,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

2019

12

16
日,平海电厂缴纳罚款人民币
172,144,350
元。

2020

2

20
日,平海电厂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最高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平海电厂
2020

6
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最高人民法院
7

6
日作
出《行政裁定书》准许平海发电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由于
根据
终审判决

发行
人应恢复海域原状,

应退还海域未能实现合法化,可能出现进一步被相关监管机构
处罚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
、电价政策风险


根据
2003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和
2005

3
月国家
发改委发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在进一步改革电力



体制的基础上,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终端销售电价;发电、
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同时,建立规范、透明的电
价管理制度。由于目前上网电价受政府严格监管,若电力企业发电成本的上升不能及
时得到疏导,将导致公司未来电价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电力体制改革风险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002

3
月,国务院
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了电力行业

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的改革方向。

2015

3
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9
号文),
新方案内容概括为

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


,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
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
全和可靠性供应。



鉴于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历次宏观经济调控过程
中,电力行业都属于调控重点,对政策调整高度敏感,未来可能发生的体制改革将会
对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3
、环保政策风险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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