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 14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11-02)。公司股东乐旻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于上述公 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2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今日收到乐旻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 乐旻女士的减持计划,其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乐旻 集中 竞价 2020年12月08日 4.01 470,300 0.0918% 2020年12月09日 3.81 90,000 0.0176% 2020年12月23日 3.42 1,500,000 0.2929% 合计 / 2,060,300 0.4023%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乐旻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00 5.86% 27,939,700 5.46%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0,000,000 5.86% 27,939,700 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乐旻女士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乐旻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变为4.86%, 乐旻女士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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