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 :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22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004505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6-0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经理 王诗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7-06-05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3 曾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01-20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3-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新兴消费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 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 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消费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中小企业私募债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股 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其他资产投资策略三 个部分。其中,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 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 的决策。股票投资策略方面,基于对海外发达国家大消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度研究, 结合中国目前经济环境及大消费行业发展现状,参考国内权威机构wind的行业分类, 本基金将新兴消费划分为可选消费、日常消费、医疗保健和其他消费四大类别;基于 宏观环境和消费子行业周期性和景气度因素,对组合中必选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的进 行配置并动态调整;在股票投资方面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作为指导原则,通过盈利能 力、财务状况、估值安全等多个标准对个股进行严格筛选。其他资产投资策略有债券 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其中,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 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50万元 1.50% 50万元 ≤ M < 100万元 1.00% 1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80% M ≥ 1,0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7天 1.50% 100%计入 资产 7天 ≤ N < 30天 0.75% 100%计入 资产 30天 ≤ N < 90天 0.50% 至少75% 计入资产 90天 ≤ N < 180天 0.50% 至少50% 计入资产 180天 ≤ N < 730天 0.50% 至少25% 计入资产 730天 ≤ N < 1095天 0.25% 至少25% 计入资产 N ≥ 1095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5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作为主要投资于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混合型基金,投资集中度比较明显,不仅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 险影响较大,还受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行业风险影响。当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股票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 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主要投资对象非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基金。如果管理人投资失误,本基金投资回报 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 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 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 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 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3)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 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 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4)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 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 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 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 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 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 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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