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6:50:24 中财网
原标题:威唐工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张锡亮、钱光红、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张锡亮先生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
锡博翱”)作为威唐工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计划按照市
场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协
议转让方式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00%,即减持总股数不超过10,994,375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
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占
公司总股本的5.00%,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锡亮

控股股东、董事长

35,172,184

22.39%

钱光红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

25,390,048

16.17%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19,441,586

12.38%

合 计

80,003,818

50.94%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三)减持原因: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及自身资金安排;

(四)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协议转让;

(五)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占公司总
股本的5.00%,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如遇窗口期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价格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无锡博翱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本
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
人/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4、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无锡博翱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的20%,
在锁定期届满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股份的40%。


2、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威唐工业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稳定
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
《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股价稳
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对于
本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督促其签署《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股
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股价
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此前已披露
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其中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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