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123,187股(占公司总股本0.18%)的董事朱国堂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8 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2、持有本公司115,171股(占公司总股本0.17%)的董事、副总经理徐凤仙 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1年2月23日 至2021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9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4%; 3、持有本公司8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0.13%)的董事、副总经理任国瑞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1年2月23日 至2021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14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3%; 4、持有本公司53,156股(占公司总股本0.08%)的董事、副总经理施小萍 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1年2月23日 至2021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8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2%;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朱国堂 123,187 0.18%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徐凤仙 115,171 0.17% 任国瑞 88,594 0.13% 施小萍 53,156 0.08% 总计 380,108 0.5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股份 来源 减持 期间 价格区间 (注释1) 减持 方式 拟减持数量 (股) 拟减持 比例 减持 原因 朱国堂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2021年2月 23日-2021 年8月20日 参考减持时 市场价格, 不低于公司 发行价 集中 竞价 30,797 0.04% 个人资 金需求 徐凤仙 28,793 0.04% 个人资 金需求 任国瑞 22,149 0.03% 个人资 金需求 施小萍 13,289 0.02% 个人资 金需求 总计 95,028 0.14% —— 注释1: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 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释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朱国堂、徐凤仙、任国瑞、施小萍。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国堂、徐凤仙、任国瑞和施小 萍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进行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 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 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日,朱国堂、徐凤仙、任国瑞、施小萍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朱国堂、徐凤仙、任国瑞、施小萍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朱国堂、徐凤仙、任国瑞、施小萍提交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