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0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07 月0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 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张泽学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郑红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田卫红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崔健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马页丁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 公司于2021年01月25日收到特定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 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01月2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田卫红先生和马页丁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张泽学先生、崔健先生和郑红炎先生 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张泽学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07月24日至 2021年01月23日 15.76 370,000 0.21% 郑红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07月24日至 2021年01月23日 15.28 5,000 0.0029% 崔健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07月24日至 2021年01月23日 14.59 226,293 0.1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张泽学 合计持有股份 6,190,400 4.58% 7,458,401 4.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0,400 4.58% 5,820,400 3.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638,001 0.94% 郑红炎 合计持有股份 3,264,487 2.42% 3,259,487 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4,487 2.42% 3,259,487 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田卫红 合计持有股份 2,018,294 1.49% 2,018,294 1.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8,294 1.49% 2,018,294 1.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崔健 合计持有股份 1,616,293 1.20% 1,390,000 0.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6,293 1.20% 1,390,000 0.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马页丁 合计持有股份 1,083,442 0.80% 1,083,442 0.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3,442 0.80% 1,083,442 0.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0年11月02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35,151,475股变更为174,408,600股,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根据 原总股本135,151,475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根据新总股本 174,408,600股计算。2、张泽学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458,40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8,001股来源于认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实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上述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 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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