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核心资产混合A : 关于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核心资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核心资产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等规定,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核心资产混合, 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0333、C类基金份 额代码:010334,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1年 1月 22日至 2021年 1月 26 日(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90 亿元(即确认 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 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代销 协议,投资者可于 2021年 1月 26日在国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国金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 (一)国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国金证券网站: www.gj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 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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