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诚成长先锋混合A :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20:06:02 中财网
原标题:达诚成长先锋混合A :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1

2
6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3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0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达诚成长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月
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1月
2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
1月
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达诚成长先锋混

A


达诚成长先锋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301


01030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
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申购,首次



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或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
不得低于
10元(含申购费)申购
下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市场情况,
调整投资者首次
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
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
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
资计划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
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M


申购费率


M<
50万元


1.50%


50万元≤
M<
200万元


1.00%


200万元≤
M<
500万元


0.60%


M≥
5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元











3.2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数额
限制、费率或收费方式,相关情况应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提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份
(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
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
赎回份额下限,投资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我司
直销渠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100份。



关于赎回业务的详细事项,请投资人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和其它相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



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
7日


1.5%


1.5%


7日≤
Y<
30日


0.75%


0.50%


30日≤
Y<
6个月


0.50%


0%


Y≥
6个月


0%


0%




(注:
1个月为
30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日(含)但少于
3个月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
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个月(含)但少于
6个
月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

6个月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
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赎回费率。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
10元,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请
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各销售机构在此最低
金额基础之上,可以自行规定本销售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通

达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请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销
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不再特别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人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
处于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
达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2901单元


联系人:
吴亦弓


客服热线:
021-60581258


传真:
021-60581239


网址:
www.integrity-funds.com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
达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integrity-funds.com



3)
达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系统


官方微信服务号

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达诚
基金
”并选择关注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公司直销
机构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
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
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
冯恩新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
: 胡伏云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幢
5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
达诚成长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达诚成长



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后,本公司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应当在
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
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年
9月
24日登载于规
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
达诚成长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达诚成
长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ntegrity-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021-60581258。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
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
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
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达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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