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双三角A : 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东吴双三角A : 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 3 二、释义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8 九、基金的投资 ................................ .......................... 50 十、基金的业绩 ................................ .......................... 63 十一、基金财产 ................................ .......................... 6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6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1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6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8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7 十九、基金合 同的内容摘要 ................................ ................ 8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26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8 】月【 25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双三 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17 】 1573 号)的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 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 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 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港股的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十六、基金的风险 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仅涉及基金经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 1 年 1 月 22 日。其余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一、绪言 《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 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 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18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9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 24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 、销售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8 、登记业务:指 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 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 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5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 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58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 、指定媒介: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 介 6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设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 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贾云鹏 电话:( 021 ) 50509888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网址: www.scfund.com.cn 1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30% 合计 100% 2 、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 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产品策略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战略客 户部、营销管理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合规 风控部、深圳业务总部、苏州分公司等十八个一级部门。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 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 资部投资总监。 邓晖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 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长江成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 事长、监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 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 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 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人 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 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 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公 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 监兼首 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 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部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3 、高管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晖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 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长江成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 事长、监事长,现任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 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 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 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 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徐嶒先生,中国国籍,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硕士,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埃 森哲咨询公司上海分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1 年 1 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 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担任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担任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担任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今担任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今担任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今担任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今担任 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曹松涛 2017 年 12 月 05 日 至 2019 年 0 5 月 13 日 彭 敢 2017 年 12 月 0 5 日至 2021 年 0 1 月 22 日 胡启聪 2019 年 0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0 1 月 22 日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杜毅、彭敢、刘元海、戴斌、王立立、刘瑞、赵梅玲。杜 毅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魏西、高通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陈晨、何杰、王文华、黄婧丽、魏西。陈晨任固收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席,邵笛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 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 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 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 2 )最高管理层负 最终责任; (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 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合规风控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 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 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成本效益原则。公 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合规风控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 助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 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 面的重大事项。 (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定期向董事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总经理、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情况 及风险情况,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 4 )合规风控部: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 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 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 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 。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 “ 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 2017 年中国 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 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 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 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 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 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 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 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 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贾云鹏 直销电话:( 021 ) 50509880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 ) 50509666 网站:www.scfund.com.cn (2)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热线: 96067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 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 //www.txsec.com ( 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 //licaike.hexun.com/ ( 6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热线: 025 - 56663409 公司网址: w ww.huilinbd.com ( 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 m (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1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1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1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15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com ( 1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 1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 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 1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 20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热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 21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 - 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 2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 2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热线: 400 - 819 - 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 2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 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https://www.zhixin - inv.com/ ( 25 )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1 号楼 32F2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1 号楼 32F2 号 法定代表人:赵壁 客服热线: 028 - 87326832 公司网址: http : //www.huayihengxin.com ( 26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服热线: 0571 - 86915761 公司网址: www.cd121.com ( 2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热线: 400 - 821 - 0203 ( 2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热线: 400 - 166 - 6788 公司网址: http : //www.66zichan.com ( 29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热线: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jin.com ( 30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法定代 表人:季长军 客服热线: 400 - 188 - 5687 公司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 3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热线: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3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3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热线: 021 - 22267943 公司网址: http : //www.dtfortune.com/ ( 3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 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邮编: 510308 )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 : //www.yingmi.cn/ ( 35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WEEHOWE (张伟豪) 客服热线: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 36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址: fund.jd.com ( 37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热线: 400 - 876 - 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 3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3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 http://www.gtja.com ( 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