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杨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 月29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持 本公司股份 61,123,2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48%)的股东杨奇先生计划 在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7 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33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奇先生的通知,杨奇先生减持计划 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杨奇 集中竞价 2021.1.21 11.41 816.61 0.9996% 集中竞价 2021.1.22 11.51 0.29 0.0004% 合计 816.9 1.0000%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奇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园**楼*单元***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2日 股票简称 博晖创新 股票代码 300318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816.9 1% 合 计 816.9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112.3211 7.48% 5,295.4211 6.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12.3211 7.48% 5,295.4211 6.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持本公司股份 61,123,211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48%)的股东杨奇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 7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33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 姓名 身份 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杨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杨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杨奇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 本次减持后,杨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95.4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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