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鉴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 任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 报告披露之日,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潘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潘明女士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公司副总经理明钢生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钢生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0股,通过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明钢生先生及其配 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明钢生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等相关承诺。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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